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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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泽斯·赫斯 | 共产主义信条问答

作者简介:莫泽斯·赫斯 |(1812621——187546日)。犹太人,德国哲学家、社会主义者,工党犹太复国主义建立者之一。

一、论劳动与享受

第一个问题:什么叫劳动?

答:为了人类的生存,对物质进行的任何一种改变都叫劳动,或者叫工作、创造、出产、制造、生产、行动、活动,总而言之,劳动就是生活,因为事实上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在劳动。可以说,涉及到人类生存时,不仅头脑和双手,就连人体的其他一切部位和器官都在为人类的生存而改变他们从外界获得的物质。例如,嘴为胃加工它所获得的物质,胃又为血液加工它所获得的东西等等。也就是说,人体的每个器官正像人类社会的每个成员一样,它似乎仅仅在消费和享受,实际上它同时也就是在为整体生产或者劳动、创造,而它似乎仅仅在为整体劳动或生产,其实它同时也就是在享受自己的生活。但是,劳动和享受的这种和谐只有在有机的、有组织的生活中,而不是在无组织的生活中才能产生。关于这一点我们将会立即看到。

第二个问题:劳动有些什么种类?

答:有有组织的劳动和无组织的劳动。换句话说,有自由的活动和被迫的劳动或强制的劳动。

第三个问题:什么是自由的活动,什么是被迫的劳动?

答:自由的活动是出于内心的驱使而进行的一切活动,相反,被迫的劳动是由于外力的驱使或是由于穷困而进行的一切活动。如果劳动是出自内心的驱使进行的,那么,它就是一种增加生活享受的乐趣,也是一种本身包含着报偿的善行。相反,如果劳动是在外力的驱使下进行的,那就是一种贬低和压抑人的本性的重负,是一种仅仅为了可鄙的罪恶报酬才去干的恶行,是一种雇佣劳动和奴隶劳动。一个人假如除了其劳动本身以外还为他的劳动寻求报偿,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个为他人的目的而活动的奴隶,是一部被驱赶的无生命的机器。

第四个问题:今天人们所说的劳动指的是上述两种劳动中的哪一种呢?

答:是被迫的劳动。

第五个问题:当前,什么叫自由的活动?

答:或者叫做享受,或者叫做善行。

第六个问题:今天人们所说的享受是什么?

答:是按照某些感官上的爱好生活,而不去考虑人类的整个本性。

第七个问题:今天人们所说的善行是什么?

答:是按照某些精神上的爱好生活,而不去考虑人类的整个本性。

第八个问题:我们今天能够按照人类的整个本性活动吗?或者能够真正地享受人的生活吗?

答:完全办不到。在我们的社会里,几乎进行任何活动都不是出于我们人类本性的内心驱使,不是出于对劳动的向往和热爱,而是出于外力的驱使,照例是迫于贫困或是为了金钱。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出于内心的驱使所完成的一切生活活动就是那些我们称之为享受或善行的活动,那么这些活动比强制劳动更加损害人性的真正的生活享受。当代人的一切自由的生活活动都具有非人的或动物的性质,这就造成在满足某些感官和精神的生活活动时毫无节制,这种无节制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今天人只是感到自己被它诱引,因为人的本性没有得到完全发挥,而是受到压抑。因此,饮酒变成狂宴,性交或性爱变成淫欲,紧张劳动之后的休息变成懒散懈怠,学识渊博变成迂腐习气,内心憧憬美好的生活变成伪善,善行变成自寻烦恼等等。所有这一切无论是感官上的爱好还是精神上的爱好都完全堕落在纵欲之中、并且变成了贪得无厌,因为人类的整个本性不但没有得到发挥,反而遭到压制和损害。但是,贪得无厌还表现出牺牲其他一切人性的爱好,从而把人降低成了仅仅具有片面本能的动物。

第九个问题:是否所有的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本性生活和活动呢?

答:只要人的本性在所有的人身上都得到发展并且不受社会关系的强制压抑,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非如此不可的。

第十个问题: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人的本性在所有的人身上都得到发展,而每个人又都能发挥自己的全部能力,那么,在这样的社会里,能够有些什么样的劳动呢?

答:在这样的社会里,只能有自由的活动。

第十一个问题: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人既不能得到充分发展,人发挥出来的力量也不能得到使用,那么,在这样的社会里,能够有些什么样的劳动呢?

答:在这样的社会中,只能有强制劳动、游手好闲、贪图享受和假仁假义。

第十二个问题: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人的一切力量能够得到发挥吗?发挥出来的力量能够得到应用吗?

答:不可能。无论在发挥我们的才干和力量方面,还是在应用我们的才干和力量方面,我们都受到了阻碍。在我们的社会里,实行普遍的教育和教养,正像我们的力量进行交换和得到使用一样,都是不可能的。人的大部分力量仍然没有发挥出来,而已经发挥出来的力量通常又受到压抑、因此,在今天的社会里,人的生活大部分是由强制劳动、禁欲和耽乐构成的。有人饱食终日,有人忍饥挨饿,有人由于穷困,有人由于豪富而降为动物。

第十三个何题:为什么在今天的社会里,不可能发挥和使用我们的人的力量呢?

答:因为我们买卖我们自己,或者同样可以说,我们买卖我们的人的力量,这样我们就相互把对方变成了奴隶。

二、论金钱和奴隶制度

第十四个问题:什么是金钱?

答:金钱是用数量来表示的人的活动的价值,是我们的生命的买价或交换价值。

第十五个问题:人的活动能够用数字来估价吗?

答:人的活动也和人自身一样,是不能对之支付代价的,因为人的活动就是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不能用任何数量的金钱来补偿的,它是无法估价的。

第十六个问题:可以被拿来卖钱或为金钱而出卖自己的人是什么人呢?

答:可以被拿来卖钱的人是奴隶,而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人是奴才。

第十七个问题:我们应当从金钱的存在得出怎样的结论呢?

答:从这里我们应当得出的结论是:存在着人类的奴隶制度。要知道,金钱的存在本身就是人类的奴隶制度的标志,因为金钱是用数字来表示的人的价值。

第十八个问题:人们还要当多久的奴隶,还要为了金钱而用自己的一切才干作多久的牺牲?

答:他们要等到社会为每个人提供和保证每个人都能够按照人的方式生活和活动所必需的各种手段,而不必再独自设法获取所有这些手段和为此目的出卖自己的活动,以便购买其他人的活动时为止。要废除这种人的交易、相互的剥削以及所谓的私人营利,不能通过任何法令,而只能通过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将为每一个人提供发展和运用人的才智的各种手段。

第十九个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金钱的存在是可能的和可以想象的吗?

答:这如同人类的奴隶制度仍将存在一样,是不可能和不可想象的。假如人们相互之间已经没有必要用自己的力量和能力进行交易,那么,他们也就不再需要在数量上去估价自己的价值、不再需要计算和支付自己的价值了。到那时,真正的、不可估量的人的价值将取代用数量估价的人的价值——人的能力的充分发挥和生活享受的高度满足将取代高利贷利息的暴涨——和谐的合作和高尚的竞赛将取代卑鄙地用武器进行的敌对的竞争——白由的、有活动能力的人的头脑、心脏和双手将取代九九表。

三、论财产和自由

第二十个问题:什么是财产呢?

答:我们把用作人的生活资料,人的活动资料的大自然的果实和劳动产品称为财产。

第二十一个问题: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同胞的帮助和大自然的力量,他能够创造财产吗?

答:不能,每一个单个的人,连同他的全部力量、才能和手段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产物。他单独一人不能做任何事情,因此更不能单独创造财产。人只有同自然界和人类相结合才能够生活和活动。

第二十二个问题:那么是谁创造了财产呢?

答: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第二十三个问题:自然界的果实是不是单个的个人的所有物?

答:不,它是全体的共同财富。

第二十四个问题:人类社会的产品是不是个别人的所有物?

答:不,它是社会的所有物。

第二十五个问题:把社会产品和大自然果实收集和积累起来供一己之用的人是什么人呢?

答:他是掠夺者;他从社会手里夺取了属于社会的东西,夺取了社会应当为了全体成员的利益自行处理的东西。他是杀人犯;因为他夺取了他的同胞赖以生存和活动的手段,因而也就夺取了他们的生命或自由。

第二十六个何题:今天我们怎样称呼和怎样看待这样一个夺取他的同胞的劳动果实的掠夺者和杀人犯呢?

答:我们把他叫做富翁、财主、所有者或有产者。

第二十七个何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什么是个人的所有物?

答:是保证个人生存和活动所必需的占有。

第二十八个问题: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能否保证个人取得他们赖以生存和活动的东西呢?

答:他们只有占有他们通过一定的法定形式从外部获得的东西和相互夺取的东西,才能取得这种保证,即他们只有占有他们通过对奴隶般地服苦役或从事雇佣劳动和通过继承、放高利贷、赌博、买卖股票、牟取暴利和合法欺骗而偶然得到的东西,才能取得这种保证。

第二十九个问题:单个的人是否由于得到这些东西而占有他们生存和活动所需的东西呢?

答:那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那些谋利、欺骗和推行奴隶劳动的人的空虚、无知及堕落到禽兽般的地步,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回答。

第三十个问题:这样说来,在我们的社会里,是否能保证每个人都取得他应得的那一份呢?

答:根本不能。

第三十一个问题:但是,如果没有有保证的财产,那谈得上有公民自由吗?

答:在没有有保证的财产的地方,只有专横和暴政占统治地位。

第三十二个问题:什么是自由?

答:只有不必强迫自己的本性,而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本性去生活和活动,可以毫无阻碍地在行动中表现自己本质的人,才是自由的。

第三十三个问题:在我们的社会里,人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本性去生活和活动呢?

答:他不得不经常强迫自己的本性。他时而不能满足自己追求知识的愿望,时而不能满足自己的艺术冲动,时而不能满足自己的从事机械劳动的愿望,时而不能满足自己的食欲,甚之不能解饥止渴和满足自己身体最迫切的生活需求。

第三十四个问题:人的自由、真正的所有权或财产的真正保证在哪里?

答:首先要通过教育才能作到这一点。

第三十五个问题:教育指的是什么?

答:首先是指身体的培育,这是往后全部培育的基础。这种培育在母体中就已开始。其次是指在公共的教育机构里的普遍教育,在这些机构里,人类的一切美德和能力的萌芽都可以得到栽植和培养。子弟们从这一苗床被引入他们表现出特殊爱好或特别才能的那一活动范围。人的社会教育就是在这里完成的。

第三十六个问题:为了保证所有的人都能享有他们真正的所有权和自由,还应当做些什么呢?

答:社会财产不应当由个别的人取得并且受偶然性的摆布,它必须得到管理,使每个人都能取得自己的一份。

第三十七个问题:应该根据怎样的法则来管理社会财产,领导产品的交换?

答:根据人类本性和它的需要的法则。

第三十八个问题:每个人都像其他的人一样或者始终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活动就是符合人类本性吗?

答:恰恰相反,这一个人的自由活动或生活享受都不同于另一个人的自由活动和生活享受,甚至同一个人的自由活动和生活享受也并不始终相同,而是多种多样的,这才符合人的本性。

第三十九个问题:把所有的财产平均分配,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均等的活动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符合人类本性的吗?

答:恰恰相反,生活资料或活动资料分配给每个人各不相同,每个人始终得到的是他每次生活活动所需要的那些物资,这才是符合人类本性的。

第四十个问题:只由自由来决定活动就不会产生弊病了吗?

答:如果所有的人都能得到人的教育,其次,如果每个人的特殊才能都能得到培养,最后,如果每人都能拥有发挥自己的才能的各种手段,那么,人类社会就会按照人类本性的法则组织起来,这样的社会就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机体,在其中,每一个部分都全面受到教育并且向整体有机地共同成长,因而也就会在没有窘迫和强制的情况下,出自内心的生活本能去完成自己的职能。

四、论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

第四十一个问题:我们这一代人能够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吗?

答:他们只能为建设共产主义社会作些准备。

第四十二个问题: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呢?

答:首先,我们必须唤醒现今的社会,使其意识到它的穷困,并且意识到它必须承担改善现实的使命,从而激发大多数人向往人的状况的愿望,即摆脱目前正在遭受的奴役的愿望。但是,即使不再有任何强权能够随心所欲地镇压各种改革,我们也必须首先废除那些为专制政治效劳而浪费人力的、毫无裨益的国家机构;其次,我们摊派捐税的原则应该是:财产越多缴税的比例应该越大。我们一方面节省过去的开支,一方面多倍增加收入,当然获得这些收入既借助于财产税也借助于继承权的根本改革,这样,社会就能够实行一种真正对人的、平等的、普遍的和无偿的教育,能够逐渐购买土地、建设大工厂和为任何愿意工作的人提供劳动的机会。

第四十三个问题:是否需要通过一项法令来废除目前的所有制和货币?

答:没有这个必要,而且也不可能,假如采取上述措施,那么,目前的所有制关系就会逐渐地被改造成共产主义的关系。随着人的价值提高,货币就相应地失去价值。随着得到管理的社会组织推广开来并排挤掉雇佣劳动,其次,随着年轻的一代通过社会的培养和教育成长起来并且承担起一切社会劳动,人的价值必然提高到不可计量的地步,而货币的无价值必然下降到一文不值的地步。在采取上述种种措施以后,要从社会上抹掉目前所有制关系的最后痕迹,至多用一代人的时间。相反,采用暴力和突然袭击的办法来废除目前的所有制关系,必然要引起不良后果。一种合乎理性的所有制是一个合乎理性社会的前提,而这种合乎理性的社会又是受社会教育的人的前提,因此突然把无组织的所有制改造成有组织的所有制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第四十四个问题:在过渡时期必须怎样改革继承权呢?

答:那些受社会教育的人以及那些加入了新社会组织的人不需要继承任何遗产,所以这些人继承的遗产可以归社会所有。此外,按照上述财产税原则必须实行普遍的遗产税。

第四十五个问题:如果要实行社会改革,难道不担心有产者外迁吗?

答:绝对没有外迁的必要,因为第一,无论这种社会改革首先从哪一个国家开始进行,都会迅速扩至整个文明世界,有产者要迁移也只能迁移到那些不开化的部落,而他们并不情愿走这一步。第二,那些我们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也绝对不会使有产者产生外迁的念头,因为尽管财产税很高,但他们仍然占有那一部分比税额多得多的财产。第三,人民的代表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的手段,以防止这些人外迁或者使他们不能为害。最后,资本家外迁会造成的损失无论如何也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般说来,他们这种人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再说社会目前并不缺乏人口,而是人口过剩,至于说到他们的财产,充其量是可能使社会损失一些金币,但在真正的所有制开始取代虚假的所有制以后,这是无所谓的。

五、论婚姻

第四十六个问题:目前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符合人类本性吗?

答:这个男青年只同一个姑娘相爱,或者这个姑娘只同一个男青年相爱,以及他们一般保持这种专一的爱情,这是符合人类本性的。

第四十七个问题:今天在爱情方面,不幸的婚姻和荒淫放荡是怎样造成的呢?

答:这是由于对爱情的粗暴压制造成的,它驱使男女两性在爱情方面去过非人的、兽性的、甚至是违反天性的荒淫生活。这是由于这样的所有制关系造成的,这种所有制关系使女性处于极度穷困的境地,甚至使她们为了金钱被迫出卖自己的肉体。

第四十八个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男女婚姻结合的纽带是什么?

答:是相互的爱情。

第四十九个问题:解除婚姻要有什么理由呢?

答:相互之间的爱情已不复存在才是理由。

第五十个何题:纯属爱情缔结的婚姻关系是否在两性交往中就不会产生弊病了呢?

答:不会产生任何弊病,因为人性只有遭到粗暴的压制,才堕落成兽性。上面说过,婚姻通常是符合人类本性的,正因为如此,所以一旦处在自由的制度下,真正的婚姻便会普遍存在,而今天,真正的婚姻仅仅是淫乱的一种借口。但是,今天在财产关系方面和对儿童的教育方面都会产生的各种弊病,如果纯属爱情缔结了婚姻关系,在这样的一种社会中是不会产生的,在这种社会中,无论所有制还是对青年的教育都已经不再听任偶然事件或个人的专断摆布。

六、论宗教

第五十一个问题:我们大家应该信奉哪种宗教?

答:信奉爱和人道的宗教。

第五十二个问题:这种宗教的见证在哪儿?

答:在一切善良人的心中。

第五十三个问题:这种普遍的人类宗教是非基督教的宗教吗?

答:不是,它倒是基督教的实现。

第五十四个问题:基督教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仁爱、自由和正义使一切人得到幸福。

第五十五个问题:为什么基督教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答:因为基督教迄今并没有认清自己的目的,而是形象地想象它所期待的、信仰的和希望的东西。

第五十六个问题:基督教的信仰是什么?

答:信仰人类的极度痛苦。

第五十七个问题:基督教信徒所想象的人类是什么样的形象?

答:是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子形象。

第五十八个问题:基督教徒的信仰是真理吗?

答:只要人类真正遭受苦难,只要人们了解基督教想象的实质,那么,基督教徒的信仰就是真理。

第五十九个问题:基督教徒可以期望解除人类的痛苦吗?

答:可以,这种期望甚至是他们的宗教的一部分。

第六十个问题:他们所想象的人类美好未来是什么样的景象?

答:是他们所虔信的天国欢乐景象,但当我们不再生活在自私和仇恨之中,而是生活在爱之中,生活在和谐一致的人类之中,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之中时,我们就在尘世获得这样的天国。

第六十一个问题:我们的生性是恶吗?

答:不是,我们生活在恶劣的社会中,才变得恶。

第六十二个问题:基督教的社会和世界是恶的吗?

答:是的,这个世界正如基督教本身宣告的那样是恶的,可鄙的。

第六十三个问题:世上一向为基督教所痛恨的那种恶的东西叫什么?

答:叫金钱。

第六十四个问题:基督教劝人不要受其诱惑的那些世上的君主、恶棍和魔鬼,是否同我们称之为我们的财宝的可诅咒的钱财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答:毫无区别。但是以种种形象来想象一切东西的基督教徒们也以魔鬼的形象来想象可诅咒的金钱。

第六十五个问题:地狱同在可诅咒的金钱统治下的尘世有什么不同了

答:两者毫无不同之处,尘世是真正的实在的地狱。

第六十六个问题:基督教把真正的实际生活想象成什么形象?

答:想象成天国上帝的形象。

第六十七个问题:天国上帝同仁爱有什么不同吗?

答:没有不同。

第六十八个问题:爱能产生什么呢?

答:能产生全部创造物或宇宙,它像爱一样,是永恒的、无限的和无法估量的。

第六十九个问题:创造物是一些不可改变的东西,始终一个模样吗?

答:不是,爱倒是不断地创造,哪里爱不起作用,那里的一切东西就全都四分五裂。

第七十个问题:生活是什么?

答:生活就是爱,它使一切东西互相交配和具有生殖能力。

第七十一个问题:我们的上帝,即我们要生活、活动和存在于其中的上帝,是否同人类或由爱结合起来的人类有所不同呢?

答:毫无不同之处。

第七十二个问题:为什么迄今为止我们都认为魔鬼是在我们当中,在尘世之中,而上帝不在我们当中,不在尘世而在天国呢?

答:因为迄今我们并没有生活在上帝当中,没有生活在类当中,没有生活在爱当中,而是生活在离间和敌视当中。爱远远地离开了我们,我们处于分崩离析之中,所以才认为我们的上帝在我们之外,在这个可恶的尘世的彼岸,而魔鬼却在我们之中,在这个尘世之中,我们甚至把这一点看成是世界的本质。如上所述,我们的信仰没有谬误;这一信仰实质上是真理。但一旦我们联合起来并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地狱就不再在地上,天国也不再在尘世的彼岸,基督教用预言和幻想向我们许诺的一切东西,在真正的人的社会中将按照爱和理性的永恒法则全部成为现实。

(葛斯 译,文建 校,单位:中央编译局)

文章来源:本文摘自《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第7辑第208—223页,原载德文版《莱茵社会改革年鉴》,1846年康斯坦茨第2卷第155169页。赫斯的这篇著作1844年匿名以小册子的形式发表,184412月又发表在巴黎德文报纸《前进报》第2号上,1846年赫斯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彼德曼主编的《莱茵社会改革年鉴》第2卷上。——中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