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霍克海默的早期批判理论

《霍克海默传》第六章

H. 贡尼 R. 林古特 

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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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理论作为一种批判,揭穿了世界的不和谐和个人的虚无;作为一种理论,又在接受对当时的存在作出评价这一点时,便使社会世界的现象总体化了,因此它的形态看来就是自相矛盾的:它是一种作为微观研究的总体性。

逻辑对这种微观研究来说就是值得怀疑的,因为这种微观研究作为微观研究和痛苦的悲怆所能经历的同一的逻辑只能比分解的逻辑要多,因此,辩证法对它来讲就成了分解过程的逻辑,这种分解过程在总体化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具体地再生产着分解:历史的没完没了的性质和徒劳无用性,就在于并且产生于人的有限性:“但是,在理论上不能使死亡成为有意义的;它更多地证明了一切给定意义的形而上学和任何一种辩神论的无能。”[1]“但是启蒙的学生也认为,连他所为之斗争的后代也是绝对地暂时的,最终总是虚无战胜欢乐。”[2]

这样一来,逻辑对这种分解的微观研究就是可疑的了,这是因为逻辑作为看来是中性的同义反复的形式游戏是从每一种内容中抽象出来的:“逻辑并不独立于内容。在现实中,对于特权阶层是轻而易举的事,对其他人就是不可及的,由于这一事实,一种不偏不倚的逻辑就像法典一样可能是不公正的,虽然法典对所有人来讲都是同一部法典。”[3]

因此,依靠内容的逻辑就不能把具体物的呆板的观念化,即被明确化为世界的逻辑形式的命题联系起来,被宣布为同义反复的同一的逻辑形式虽然很精确,但是没有意义。因此,不能排斥内容的逻辑只能是过程的逻辑:“辩证法是思维为了尽可能精确地模拟现实而必须遵循的方法和规则的化身,这些方法和规则是尽可能地和过程的形式原则相吻合的。”[4]

因此,唯物主义的辩证法作为社会过程及其冲突的逻辑不是体系,而是方法。霍克海默认为,对辩证法来说,不存在一种封闭的、把世界和历史最终同一起来的理论。早在1930年,他就断定:“对严格认真的思维的信任,对认识的内容和结构的制约性的了解,这两者并不相互排斥,而必然是相辅相成的……封闭性恰恰是决不会存在于真正认识的本质之中,一切辩证哲学的最深刻意义也许正就在于此。”[5]

因此,任何一种认识都不是封闭的,这是因为社会现实始终只是变动着的总体,而决不会是停滞不前的和精确地被反映的总体。总体总是以唯心主义的构想为基础的,而不是以批判的、经验的再构想为基础的。因此,霍克海默的批判理论必然要抛弃任何一种本体论,即使是老卢卡奇的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也不例外,这是因为本体论是不顾时间参数的,因此也是不顾现实的变化及随之而发生的“概念的变化”的,而“概念的变化是反映现实的运动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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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点也是很重要的,那就是人的行为使现实发生变化。在这种变化中,真理的形式规定才得以实现,“认识才和它的对象相一致”。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这种唯物主义的规定性出发,霍克海默对形而上学的批判才变得清楚明了:“孤立封闭的关于现实的理论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如果认真地看待……真理的规定性,那末就会看到它和教条主义地理解思维是相矛盾的。一致不但不是一种事实,不是一种直接的事实,在自明性和直觉理论中,在神秘主义中,它就是作为直接事实而出现的;一致也不会像黑格尔的形而上学的传奇故事所表现出来的那样,出现在纯精神的固有领域里。它始终是由于实际过程,由于人的主动性而产生的。”[7]

这种人的主动性首先可以体现为科学研究实践,即用实验来考察事实,但也可以体现为对假设和理论进行批判。但是,“注意的方向,方法的精确,范畴材料的结构”,也就是研究者的科学主动性始终要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某一社会时期相符。研究过程同时就是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假说和事实的关系最终不是发生在学者们的头脑中,而是发生在工业中。”[8]

不仅是研究实践,甚至连感觉器官的所谓自然地持续不断的功能所具有的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的制约性也被霍克海默的批判理论看作是下列事实的证明:一种哲学理论,无论是关于存在的哲学理论,还是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总是在周围的社会生活过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也就不能提供一种对现实的最终说明:“感官所告诉我们的事实是以社会的形式在两个方面预先形成了的:即被感知对象的历史特征和感知器官的历史特征,两者不仅是天然的,而且是被人的主动性塑造过的:个体在感知时觉得自己是接受者和被动的。主动性和被动性的对立在认识论中表现为感性和知性的二元论,这一对立对社会和对个体来讲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关于被动性和主动性的概念的意义也随之而变化,即它们是对社会而言的,还是对个体而言的。在资产阶级的经济方式中,社会的主动性是盲目而具体的,个体的主动性则是抽象而自觉的。”[9]


(本文节选于[]贡尼、林古特:《霍克海默传》,任立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2-35页。)

注释

[1] 霍克海默:《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的发端》(1930年),美因河畔法兰克福,1971年,费舍尔丛书第6014号,第68页。

[2]《批判理论》,第一卷,第208页。

[3]《黄昏》,第18页。

[4]《批判理论》,第一卷,第261页。

[5]《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的发端》,第57页。

[6]《批判理论》,第一卷,第268页。

[7]《批判理论》,第一卷,第243页等。

[8]《批判理论》,第二卷,第145页。

[9]《批判理论》,第二卷,第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