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辩证法与它的界限

本文选自《战后法国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从萨特到阿尔都塞》一书第七章“萨特的《批判》:马克思主义的存在主义”第2节“辩证法与它的界限”。

对于萨特,迫切的哲学问题是辩证法的地位,因为它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的核心。他用黑格尔-马克思主义的方式提出辩证法既是思维的方法又是现实的结构。理性和知识对象都在起作用,二者相互依赖。尽管辩证法处于世界之中,但只有通过处于总体化其经验的过程中的人,才能构成辩证法。对于萨特,辩证法总是在更新、瓦解和重组,总是向未来开放而不会封闭在一个终极的总体中。

萨特苦心孤诣地主张这一辩证法的概念,以反对将辩证法安置在自然之中的流行的马克思主义观点。许多年来他一直痛斥在物理-化学过程中能够发现辩证法的观点。斯大林主义者、托洛茨基主义者和很多独立的马克思主义者依赖于一种自主的自然辩证法以作为对历史辩证法的支持。科耶夫和依波利特在他们对辩证法的解释中都果断地拒绝了自然辩证法的观念。梅洛-庞蒂也赞同萨特的观点。对于这些思想家来说,整个问题起源于笛卡儿和维科关于可理解性的第一原则的分歧:它是如笛卡儿所认为的存在于自然之中,还是如维科所宣称的存在于人的、历史的现实之中?

萨特对自然辩证法首次提出反对,是在1946年的《唯物主义与革命》中。他在接下来的15年中多次回到这一问题,最终使之成为《批判》中的一个中心议题。1961年12月7日,他在“互助之家”(La Mutualité)与加罗迪、依波利特和一个马克思主义科学家让•维基耶(Jean Vigier)的辩论中再次回到它。对这一深奥问题感兴趣的人填满了可以容纳6000人的大厅。

在《批判》中和在公开辩论中萨特不断抛出他的观点:那些利用科学证据来证明自然辩证法的人——量变到质变,物质的对立统一规律,等等——是幼稚的。人关于自然的知识是人们的建构,它从未能够在人了解他自己的现实的同样程度上揭示自然。即使自然的科学范式是辩证的,这不过进一步证明只有人类理性是辩证的,而非自然本身。诉诸自然辩证法的主张的最大危险是它使得人类现实依赖于一个外部世界的规律。萨特不否认人处于自然之中以及自然过程是人类生活的前提。然而,他所否认的是人类知识可以还原为它的物质原型;他反而主张人类现实与物理-化学现实的不同足以为它自己的可理解性原理做辩护。最后,自然辩证法的支持者将人的观念强加给自然(科学知识),然后希望将这一知识强加给人类现实好像它起源于自然似的。萨特推论,这些自称为唯物主义者的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就是一些独断地认为他们关于自然的观念以超人的方式存在着(existing superhumanly)的唯心主义者。对萨特来说自然辩证法的风险是很高的,因为他相信如果自然辩证法被采取,那么马克思主义者所寻求的革命将被排除。使用作为认识论原理的自然辩证法,社会主义社会所必要的思想和意识类型就成为不可能的。

《辩证理性批判》

尽管萨特反对唯物主义者的观点是强有力的——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如阿尔都塞学派,放弃了自然辩证法——但他轻视了这一问题中可能会有助于其观点的某些方面。辩证法通常被理解为把握总体的方法,而自然处于总体之内。萨特对说明人类现实的自治性的关注,并不需要排斥我们去认识自然对人的侵犯以及人类对自然强行影响。因此,自然现实在多大程度上处于总体内,就必须在多大程度上将自然现实看成是辩证的。而且,在人类历史的不同阶段,自然进入总体的程度也有变化。与发达社会——在那里人类活动开始打断大自然循环的正常运行——不同,在使用简单技术的社会中,自然是一个更为迫切的(pressing)场所。实际上,可以说在发达社会中,技术使人对自然的渗透能够达到这样的程度:以前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同样依赖于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这一变化,对它来说,阐明这一新的辩证关系或新的总体是必要的。马克思和萨特对固定的人的本质的拒绝只有在人与自然的新的相互渗透的意义上才是可以理解的。假定“物质”和“精神”的实在性的形而上学观念不再与新的生活世界(Lebenswelt)相一致。不幸的是,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极端缺乏一个新的自然概念。

此外,科学研究中甚至存在某些暗示: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者们所主张的对人的看法实际上可以在人类生物学上的充分发展——物种——中找到基础。萨特担心对物理-化学过程的关注会歪曲人的可能性;结果却是生物学可能为一个更高的、生态上合理的、社会的组织提供规范。他担心自然辩证法会导致一种将人看作一种消极客体,看作另一种受盲目力量支配的机械的实证主义观念。恰恰相反,在新近的生物学中,物种是适应性的(adaptive),而非受决定的,而且它们更多是按照反馈原则而不是线性法则的方式在运作。

拒绝了自然辩证法的观念,萨特准备为人类科学检验辩证法的有效性。《批判》的预期目的是“当它被应用到人文科学的时候,先验地建立起辩证方法的启发价值”。萨特想要知道辩证法能否建立起理解历史的可能性的条件。对于萨特来说,这个狄尔泰在很久以前就提出了的问题只有在斯大林主义结束后才是可理解的:“……辩证经验在斯大林主义唯心主义同时使认识论的实践和方法僵化之前不可能发生在我们的历史中。”感觉到与《争鸣》集团同样的开启(ouverture)一种思维的令人兴奋的心情,萨特现在通过他所谓的“批判经验”确立起辩证法的价值。换言之,他问道,第一,是否有一个仅仅通过辩证法就能够理解的、确定的存在领域(本体论),以及第二,这个知识(认识论)的界限是什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缺乏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萨特认为,这就要求一个批判的或康德的研究模式。在夏特莱的眼中,萨特的《批判》成功地实现了《争鸣》集团所希望的对哲学的理论超越。

萨特

萨特尽力通过检验它的理解社会-历史总体的主张来阐明辩证理性。如果它完全具有某种有效性,辩证法将必须阐明实践对总体的关系;个体活动只有在社会的历史运动中才能被了解。《批判》的1960年卷开始于个体活动而结束于社会群体或集体的总体化。萨特只关心个体与社会的可能的结构关系。承诺中的第二卷将通过追溯这些可能结构的历史踪迹而完成辩证法的基础。

第一卷认为人类活动只有根据它的总体化才能被把握。总体化与总体不同,总体是“惰性的”或静态的.就像完成了的桌子,而总体化象征一个活生生的过程。每一个活动都描绘意义的“实践领域”。辩证法通过个体活动与更大的社会领域的联系来获取个体活动的意义。例如,个体总体化他的活动的同时,他的活动反过来也被其他人总体化。萨特试图表明辩证理性自己就能够理解总体化。另一方面,分析理性可以被用来研究总体。

萨特认为,分析理性总是分解它的客体,因而不能抓住总体化的活生生的相互关联性。这一思想形式可以研究“反辩证的”现象,在其中人与制度表现为机械的事物。然而,分析理性的结论总是必须综合进一个更全面的辩证法中。因为社会现象在它们的本体论根源上从不仅仅是物,不管它们对于观察者或对于历史参与者表现为怎样的惰性。虽然人类活动在某个既定时刻表现为孤立的和不相关的,但是在每个活动的意向性内部都有一种综合成总体的反向的运动,这就是萨特所谓的总体化。辩证法揭露日常生活领域是交互的、意向性活动的主观网络。萨特的总体化概念深化了《存在与虚无》中的处境概念。个体的选择现在指向并包含作为它自己可理解性的必要部分的社会领域。

总体化概念也克服了《存在与虚无》中筹划的相对主义,在该书中即便一个法西斯主义者也可能是真诚的。既然筹划是总体化,它的意义就与历史息息相关,历史将多样的筹划纳入某个等级之中并展现了它们的总体的统一汇入种种事件的某个单一的历史方向之中的可能性。人的谋划最终在一个单一的总体化中联系起来,这一总体化尚未实现,但它是历史的固有趋势。这意味着那些促进了总体化的全球过程的总体化比那些没有促进这一过程的总体化要好。全球总体化既要求共产主义也要求存在主义的本真。《批判》因此为一种筹划的价值论(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曾许诺过这一点)准备了基础。

萨特坚持观察者必须将自己纳入到理解行为中。“脱离处境的”知识(价值中立的社会学、客观的科学,等等)的所有形式都被排除了。辩证理性要想有效,认识者必须对他自己的研究目的予以总体化。投身于“过程中的总体化”,认识者必须从历史中抓住总体化,要不然——这是萨特的再三警告——人类活动就毫无意义。社会科学家不能只是一个疏离的、漠不关心的观察者。

运用总体化概念,萨特在克服他早先的个人主义方面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功。因为辩证理性意味着对思想者自足的、孤立的特征的总体化。用萨特的话来说,“……如果历史的统一体存在.研究者必须在统一的辩证运动中,把他自己的生活理解为整体和部分,理解为各部分和整体之间的联系,理解为它们自身之中的各部分的关系。他必须能够实现从他自己个体的生活向历史的跨越”。一些批评家仍然主张萨特没有脱离我思,因为他仍然谈论“主体”并仍然关注个体。而他对这一异议的回应是,《批判》首先关注了个体与社会世界之间的中介。萨特写道:“……批判经验将从中介出发,即从在自己的抽象实践中获得自身的个体出发.通过越来越深入的调节(conditioning),去重新发现他与他人实践关系的总体,由此重新发现不同的实践多样性的结构;通过这一切中的矛盾和斗争,去重新发现具体的绝对:历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