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玉:《空间的生产》一书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2014-12-19
一、一部风格独特、思路谲异的哲学天书
整整四十年前(1974),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出版了他退休前的最后一部著作,也是他一生中将会产生最大影响的著作《空间的生产》[1]。本书是年逾古稀的列斐伏尔以“口授体”的方式写作而成的(据他的学生讲“他有意坚持这样做”[2]):“他的写作实践被固定在(他的声音和他的打字员的活动的)二重性上。他‘活生生地’口述他所有重要的书和文章,而他的女同伴打字,这样一来,对话就暗含在他的作品的不连贯性中。如果他的作品殊为难以阅读或分析,这是由于它们被理论问题所切割,而且由于它们是由很多口述的材料和讨论(这些讨论是打字员们未被公认的贡献)所组成,这些讨论填充在(列斐伏尔提前写好的)一个很长的要点的提纲之中……”[3] “列斐伏尔的写作风格——带着大量理论论证,它有很多含蓄的指涉,难懂的组织结构和经常的离题——确实是非常有挑战性的,有时完全让人沮丧,即使对他的法语读者来说。”[4]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此书理解的难度。毫不夸张地说,《空间的生产》一书,就其阅读难度及其思想复杂性、原创性而言,堪称可与本雅明的《拱廊街计划》、葛兰西的《狱中札记》、阿多诺、霍克海姆的《启蒙辩证法》与《否定辩证法》等相提并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五大“天书”之一!
关于该书写作风格的独特性与理解的困难,他的另外一位著名学生爱德华•索亚这样写道:《空间的生产》一书不能给理解为一个“传统文本”,列斐伏尔的思想并非按照简单的序列或线性方式展开的。他出于对狂想音乐的热爱,所以“采用赋格曲的形式来写作《空间的生产》的。这是一种复调手法,它有几个各自独立的主题,对照法使这些主题和谐一体,而各种对位手段又让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反复显示。用这种方式去阅读《空间的生产》的七个章节,我们会发现,每一章都既是对其他章节的重复又是截然不同的阐释。似乎是为了强调对照法,这支赋格曲以‘结论’收场,同时它又是‘开头’或‘开场’”[5]。而另外一位德语评论者则类似地写道:列斐伏尔发展了一种游戏似的、繁复的和碎片化的写作风格,这种写作风格并不唤起一种感情,而是包含了“带有诗的中介、手段的感情” 。他的文本充满了论战,突发奇想,表面上毫无根据的离题,突然的、意外的问题。[6]
二、一部曲折而复杂的接受史
正是由于这种“糟糕的”文体风格及其百科全书性质的原因,《空间的生产》一书的传播与理解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曲折的过程:先是在自己祖国并不被接受与理解的孤独命运,后是在英语国家被片面地接受、运用与理解的历史。[7]正如一位来自法国的列斐伏尔研究专家特里比什(Michel Trebitsch)所说: 1980年代列斐伏尔在法国影响降至低点,当时阿尔都塞主义盛行理论界,而1991年他逝世那年,他的《空间的生产》一书的英译本的出版则是一个拐点[8],旋即在西方英语世界引起了社会理论的后现代地理学转向或空间化转向,即“列斐伏尔转向”。这种法国理论外销大获成功的现象促发了法国本土对列斐伏尔的重新重视与重新邀请,也就是说列斐伏尔重新进入法国经典理论大师的行列。“一个典型的‘法国理论’现象是,法国仿效英美世界的‘空间化转向’,出现了一幕将列斐伏尔主义再进口回法国和再本土化(reacclimatization)的景象”[9]。自从《空间的生产》发表以来,在西方英语学术语境中出现了三次研究阅读列斐伏尔的星群(constellations)[10]:第一次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起由哈维发起的城市政治经济学批判[11];第二次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索亚所发起的后现代地理学研究,将列斐伏尔的思想引入到空间文化以及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语言学转向领域[12];而第三次阅读也就是新世纪以来的对列斐伏尔的阅读则更加经验化,且涉及各个领域,包括全球化、城市化、国家空间、差异与节奏理论、建筑学,乃至于女性主义问题等等[13]。
来自德语世界的评论者[14]施米德(Christian Schmid)则将该书的接受史类似地概括为如下三个阶段:(1)早期的批判性城市研究的形成阶段或简单运用空间生产理论方法阶段:如大卫•哈维的激进地理学,卡斯特以集体消费为核心的新都市社会学。这一阶段从结构主义与经济学的角度吸收了列斐伏尔关于城市、空间成果;但却又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它塑造了研究逻辑的起点与新生的批判性城市研究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这种吸收又是不深入的,未能形成对他的作品的重建或全面的勾勒。引人瞩目的是,列斐伏尔早就为后现代做出了根本上的认识论的转变——尽管是以批判的眼光——语言学转向、文化转向和空间转向。
(2)全面而深入地文本研究阶段。与第一个阶段仅仅只对城市问题的概念感兴趣不同,这一阶段研究者们关注的空间的生产理论对于揭示社会实际进程的重要意义。与之相应,对列斐伏尔的城市文本的兴趣减少,而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兴趣越来越多。但这种接受只是通过一些选择性的阅读,同样也缺乏对列斐伏尔的理论的全面的分析。对列斐伏尔的后现代式接受导致了一种悖论:一方面,列斐伏尔提出了空间生产理论——提供给了后现代地理学。另一方面,这种接受是通过花费太大的功夫来阐释他的作品以及对其做更深入的分析来实现的。这样一来至今列斐伏尔对社会科学分析的可能的意义并没有被严肃地窥探,这一理论的潜力不仅在理论层面,而且在经验层面,还有待更深入地挖掘。
(3)克服纯粹文本研究而回归《空间的生产》真实的语境,超越后现代主义解释模式阶段。 “新的一代从后现代转型所留下的真空中寻找出路,力图制定出对基本的理论范畴和概念的新的理解”。[15]施米德认为,《空间的生产》一书产生的背景不是孤立的。这就是:列氏所生活于其中的巴黎城市的特殊社会背景及其社会变迁史,列氏把德国辩证法传统(黑格尔—马克思—尼采)与法国现象学(梅洛-庞蒂与巴什拉尔)融为一炉的知识理论背景,突破传统形而上学的、流动不居的逼近现实的独特辩证法,以及个人的独特无二的语言写作风格。[16]相应的,该书的思想主题也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就是包括日常生活批判、城市危机问题、国家主义生产方式与空间理论四位一体的广义社会批判理论[17]。
三、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形成具体语境的重新回顾
在城市社会学中有一个流传很广的误解,即认为列斐伏尔只是一个富有想象力与感召力的诗性哲学家,他对城市科学的作用只是提供了一种辩证法的哲学想象,也就是说只是一种天才的猜测,而缺少实证的和有说服力的实际研究。作为战后法国城市社会学最重要代表人物,保罗•亨利•雄巴德劳维(Paul-Henry Chombart de Lauwe)便认为,列斐伏尔无疑缺少田野工作经验、关于区域社会学的直接知识以及同建筑师们充分而深层的交流。而西班牙裔的著名社会学家曼纽•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则公开地批判自己的老师说:列氏的《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弱点就在于,它缺少经验研究: “我并不相信一位没有综合的经济学知识与有关城市化进程的直接技术数据以及相应的城市社会政治管理知识的人,能够仅仅以一种严格的哲学知识基础而提出什么空间生产的理论”[18]。
针对以上误解与挑战,一位曼彻斯特大学的建筑学家、列斐伏尔研究者卢卡兹•斯坦尼克(Lukasz Stanek)则辩解说: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如同法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布郞肖所谓的“马克思的三种声音”[19](科学话语、哲学逻格斯的言词与政治言说)一样,也有“三种声音”,即作为科学话语的城市建筑研究,作为哲学逻格斯的词语的空间批判,以及作为政治言说的城市建设规划。斯坦尼克认为,列氏的三种声音体现在1960至1970年代法国的思想界各个角落,包括哲学、城市社会学、建筑学与城市化,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国际社会流行的各种先锋思潮,包括英语世界的社会学与规划设计理论、德国哲学、意大利的建筑理论以及在中西欧之间出现的各种修正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他的《空间的生产》头三十页提出了三元空间辩证法思想,。这个三元辩证法决不是通过三十页文献就可以得出的结论,而是列氏用了三十年的实践才得出的结论[20]:包括他的从1940年代到60年代初任职于国家社会学研究中心期间所从事的乡村城市社会学研究,1961至1965年斯特拉斯堡大学期间以及1965至1973年楠泰尔大学期间所从事的跨学科的研究计划,最后还有从1962至1973年由城市社会学研究院所发起的居住实践研究。
关于《空间的生产》一书产生的背景,列斐伏尔的学生、巴黎第八大学教授雷米•埃斯(Remi Hess)作过最权威的介绍或说明。他曾于1988年出版过《列斐伏尔和世纪的历险》[21]一书,他还是列斐伏尔的《空间与政治》与《空间的生产》新版法文版序言的作者。埃斯在这两本书的序言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列氏研究城市、空间与社会的复杂而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演变过程。他说:我们此处所感兴趣的空间和都市思想这一问题域,在列斐伏尔的著作中出现得相对较晚,然分量却不轻。列斐伏尔1950年代还是一位农村社会学家,他曾经根据自己在二战中德国对法国的占领期间做的笔记写过一篇有关比利牛斯山区一个名叫Campan河谷的论文,直到1970年代才变成了一位空间与都市专家。大致说来,这些理论思考是他在巴黎第十大学度过的那几年中(1966—1973)进行的。在这频频旅行的七年间,列斐伏尔就我们感兴趣的这个主题出版了数本书。在这之前和之后作者均没有关于城市的著作出版。1968年这一系列以《进入城市的权利》开始,之后是《从乡村到都市》(1970),《都市革命》(1970),《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城市》(1972),《空间与政治》即《进入城市的权利》的第二卷(1973),最后集大成者是《空间的生产》(1974)这样一部翔实而综合性的大部头不朽著作。这一主题(thème)的突然出现生根于列斐伏尔对乡村之颓堕现象的考察,这一点当1950年代列斐伏尔在穆朗(Mourenx)时就已注意到。然而,抛开一两篇文章不论,在1960年代初期列斐伏尔对这一主题却写得非常少。相反,1966—1967年之后,他参与了一个由他自己和雷蒙(H. Raymond)、奥蒙(N. Haumont)以及库纳厄特(M. Coornaert)共同创办的都市社会学小组。1966年这一小组出版了一项关于别墅区居住状况的研究[22]。
埃斯认为:具体来说,《空间的生产》这部著作之产生经历了如下的孕育阶段或准备过程:首先是1968年3月出版的《进入城市的权利》一书。这部类似于“宣言”的著作点明了列斐伏尔在都市领域的研究纲要。第二个阶段是杂志《空间和社会》的创立。1968年5月的运动使得有关《进入城市的权利》的论题迅速传向了全世界。列斐伏尔将所有思考这一运动并能够在68年的示威中保持清醒的社会学家、建筑学家、政治学家都聚集到了自己身边。和他们一道,列斐伏尔创办了《空间和社会》这份主宰了整个1970—1980年间对空间生产之反思的杂志[23]。
在这些前期著作中,列氏指出:我们看到了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意识形态——建筑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披着纯洁的、中性的迷人外观,打着科学的旗号,却无法摆脱权力的控制。更具恐怖色彩的是,建筑意识形态依靠都市的构成性中心,将群体、阶级、个人从城市中排出,从文明、社会中排出,这是一种无声的暴力。作为一个矢志不渝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列斐伏尔提出要争取“进入都市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每一个城市居民,他们拒绝被驱逐,这种权利也是一种知识,是“一种关于生产的知识,也就是关于空间的生产的知识。”[24]。
四、对“三元空间辩证法”的不同理解
《空间的生产》一书最具有原创性的、也最具有争议的问题,是本书所提出的三元辩证法(trialectics)。在英语世界首部研究列斐伏尔思想的专著中,谢尔兹将列氏的空间实践概念界定或者对应于常识意义上的知觉空间,把空间的表象界定或者理解为关于空间的话语或者推论性的分析机制,以及作为空间构想的那些规划设计的职业与专业知识。最后,表征性空间则是空间的话语,作为可能是的空间,以及体验式的空间。这种表征性空间形成了社会的想象[25]。而英语世界另一位列斐伏尔重要研究者埃尔登则断言,列斐伏尔的观点应该作如下的理解:知觉的空间是物理的空间,而构思的空间则是一种精神构造以及一种被想象的空间;而体验到的空间则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被加工改造过的空间——而这种区分是空间实践、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概念三元辩证法的基础[26]。而法语世界的列斐伏尔传记作家麦瑞菲尔德的观点则是以类似的分析展开的:在空间实践掩盖着社会空间并有知觉的空间封闭了这种亲和性的同时,空间表象则被描绘成一种概念化的或者构想式的空间,而表征性空间则是体验日常生活的空间[27]。而来自瑞士的德语学者施米德所写的《城市、空间与社会:列斐伏尔与空间生产理论》一书首先通过将列斐伏尔所区别的三要素识别为这样三个领域,一是自然与物质性的物理领域,以一种实践与感觉的方式描绘出来的;逻辑的与形式化的抽象物的精神领域,通过数学与哲学的方式来规定;以及社会领域,这是一个规划设计与展望的领域,一个象征物的与乌托邦的领域,一个想象的与欲望的领域。它们交融于空间生产过程中,其中物质生产或者空间的实践生产出空间的可知觉的方面;而知识的生产从而是空间表象与构想或虚构的空间。第三,意义的生产则是与表征性空间紧密相联并生产出某种体验性的、或者活生生的直观的空间。从广义上说,社会空间包括了知觉性、虚构性与体验性的空间;而在狭义上则是与那些被批判性理解的精神空间与自然物质空间相对立的空间[28]。
五、对“作为具体的抽象”空间概念的深入理解
“具体的抽象”(abstractions concretes)一词是列斐伏尔从黑格尔与马克思思想中精心提炼出来而“独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其初见于他的成名作《辩证唯物主义》(1940)一书:“在任何产品中,无论它们是多么微不足道……其客观与主观的方面,活动与事物,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些已经脱离自然的孤立的客体……然而,这些产品依旧保持着自然的客体性一面……每一种产品,也就是每一种客体因此一方面属于自然,另一方面属于人的。它们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谓其具体是因为它具有现成的实体,在变成我们的活动的一部分,无论是顺从的还是抵抗的,都仍然是具体的。不过,就其被规定、按照其形状轮廓被测量,因此而成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时,它又是抽象的,一种在彼此相似的事物中的一个客体,因此而成为整个一系列的附加于其实体之上新的关系的载体。”[29]列氏在《空间的生产》中常以此概念隐喻与指称空间的“既抽象又具体”的特征。他首先指出:“生产(production)的种种概念和生产活动(produire) 的种种概念的确都具有其具体的普遍性意义”。“生产的概念依然是上述的马克思根据黑格尔的思想所表述的那个‘具体普遍性’(l’universel concret)的同义词”[30]。其次,如同马克思所谓的交换价值那样,空间既是物质实体(具体),即人类劳动的物质化外在化现实,又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压缩集束(抽象)。这种具体的抽象性既是社会活动的中介(抽象),因为它构成它们,也是这些活动的一个成果(具体)。易言之,它既是社会活动的结果/具体化/产物,又是社会活动的手段/预设/生产者。
显然,列氏所谓的“具体普遍性”与黑格尔观点密切相关但又有所不同。于后者而言,“单就其本身而言,概念并非一种抽象的统一,和实在中的各种差异相对立,而是本身已经包含各种差异在内的统一,因此它是一种具体的整体。比如人与绿这样一些观念,原来并不是概念,而只是抽象的普泛的观念,只有证明了这些观念把各差异方面都包含在统一体之中,它们才变成概念。”“按照它的本性,概念具有三种较确切的定性,即普遍的、特殊的与单一的。这三种定性之中每一种,如果拆开来孤立地看,就会是一种完全片面的抽象的东西。如果还是片面的,它们就还没有出现在概念里,因为它们的观念性的统一才组成概念。因此,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才是普遍的”。换言之,概念作为真正的单一体,“就是在它的特殊存在之中自己仅与自己结合在一起的那种普遍性”[31]。受黑格尔观点的启发,列氏把空间作为个别、特殊与普遍的统一体来理解,也就是特殊性(社会空间)-普遍性(逻辑数学意义上的即精神空间)以及个别性(自然的或感知的现实 “场所”)的统一[32]。
荷兰裔的英国学者斯坦尼克(Lukasz Stanek)近年来集中深入地探讨了这个概念的深刻内涵。他认为:列斐伏尔是通过三次挪用马克思的相关思想而形成了“作为具体的抽象物” (Space as concrete abstraction)的空间概念的。第一、列氏在马克思关于“在实际中变成真实(praktisch wahr)的抽象”[33]的“具体的抽象”的定义的基础上,指出资本主义的空间是一个在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实践中变成“真实”的抽象物。正如抽象劳动绝不是精神的抽象,也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科学抽象,它拥有一个社会的存在;同理,抽象空间虽然只能通过一种思想来抽象地把握,但它是这样一种空间,在这种空间中,均质化的趋势以不由分说地方式实施着压制与压迫:这个空间,包含着歪曲它并掩盖它的矛盾的一种“逻辑”。“其结果变成了一个威权主义的、冷酷无情的空间实践”。“它按照多维透视(polyscopic)和多元化的模式,强行地把分散的碎片或要素归纳起来并形成一个整体”[34]。第二、列斐伏尔借鉴马克思的作为“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之物”(sinnlich-übersinnliches Ding/sensual-suprasensual thing)[35]的“具体的抽象”思想,而促使他把当代空间的既是同质性又是碎片化的悖谬特征加以理论化:“作如此理解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谓其抽象是因为它所有的组成部分的可交换性,因而无物可保存;曰其‘具体’,乃是由于它在社会意义上是真实的,并因此可被定位化。因此,它是这样一个空间,即一个同质的、然而同时被割裂成碎片的空间”[36]。第三、列斐伏尔通过改造马克思的作为“一般价值形式”(allgemeine Wertform)的“具体的抽象”的分析方法,而形成了自己关于空间的辩证“形式”的理论。列斐伏尔一方面把商品形式描述为与所交换之物无关的交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则把空间形式界定为作为邂逅、汇聚和同时性的聚集的“可能性”,而根本不在乎是“什么”聚集或“谁”在聚集。就像一个具有价值的普遍形式的商品一样,空间对于列斐伏尔而言只能将其规定为一种抽象形式。但与抽象的商品交换价值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漠不关心不同,空间作为一种抽象的统治形式却牢牢地控制着具体的地方,并最大限度地把互不相关的、各个有其千差万别特征的地方赋予其整体的功能。所以,“社会空间在某个孤立点上,或者围绕着这个点,表现出实际上的或潜在的聚合性”[37]。这种集中化就是社会空间的根本特征之一。例如,一说到“城市空间”就是指“集中”与“集中化”。“集中化的形式,作为一个形式,是空的,需要一个内容,并吸引、集中特殊的对象。通过变成活动的焦点,也通过变成一系列操作的焦点,这个形式获得了一个功能性的现实” [38]。于马克思而言,商品价值形式的抽象性导致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而在列斐伏尔看来,空间的抽象形式则引发了一系列的空间矛盾与空间辩证法:中心—周围、增加—消散、凝聚—辐射、增值—饱和、集中—爆发、凝聚—扩张……[39]与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只关注时间与历史中的矛盾的经典辩证法不同——这是一种总体性的(totalité/totality)历史辩证法,列斐伏尔认为现在需要的一种集中化的(centralité/centrality)空间辩证法。“必须接受一个辩证法的核心(centrality)或者核心的辩证法的观点”,“一种集中化的逻辑(logic of centrality)”。作为一种形式,集中化包含了同时性,这同时是其结果:“每件事情”的同时发生[40]。
六、对“空间的生产”与“空间的生产辩证法”概念的深入理解
何谓“空间”、“生产”?何谓与如何是“空间的生产”?这是《空间的生产》最为核心的、也是最难理解的基本概念问题。列氏认为:对于马克思恩格斯而言,生产这个概念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非常宽泛的,另一方面则是狭义而精确的。就其广义而言,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被说成是自我生产出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的意识、他们自己的世界。但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未让生产概念停留于这样一种含糊其辞的状态。他们将其狭义化:由于事关谁在生产、如何生产以及生产什么这样一些问题,生产这个概念变得越来越狭隘,而愈发和它所固有的创造性、创造力以及想象力无关了。还不如说它仅仅就是指劳动了。事实上,它首先是由一系列看得见的、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即被生产出来的物体)的活动所构成的。它表现为某种在相互作用基础之上的时间性与空间性的秩序,其结果乃是一种共存性。所有的生产活动,与其说被确认为一种不可更改的或永久性的要素,不如说被看作是在时间性(连续与连接)与空间性(同时性与共时性)之间的不断地来来往往的过程[41]。
而对于列氏而言,(社会的)空间既不是其他事物之中的一种物,也不是许多种产品之中的一种产品,倒不如说,它容纳了各种被生产出来的事物,并包括着这些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即它们之间的共存性与同时性关系——它们的(相对的)秩序以及/或者(相对的)无序。空间本身是一连串和一系列动作过程的结果,因而不能将其归结为某个简单的物体秩次[42]。
列斐伏尔认为,对社会空间的生产性理解可以概括为五个要点:
1、发挥着生产力的角色。2、作为单一特征的产品而出现。3、将自己展现为政治上的工具。4、巩固了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再生产。5、社会空间相当于一整套制度方面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6、“包含了——作品(works)和再利用(reappropriation)的潜能。开辟一个差异性空间的规划(是反文化的空间,或者是反空间的空间——即在最初的乌托邦意义上的,对实际存在的“真实”空间的替代物)” [43]。
依笔者之浅见,迄今为止对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概念的哲学内涵以及空间生产的三元辩证法即空间实践(La pratique spatiale)、空间表象(Les reprèsentations de l’espace)与表征性空间(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44]三者的辩证法关系内涵做出最为精准而深刻解释的学者,当是瑞士学者施米德(Christian Schmid)。他认为,直到今天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一词仍然具有非同寻常的、震撼人心的影响,但人们对这个词的理解仍然停留于一种空洞的概念形式,而并不通晓其深刻的内在道理[45]。他解释说,我们首先必须割舍掉那些广为流行的关于空间的错误理解,即把空间想象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自在的物理现实,与这种习见相对立,列氏才使用“空间的生产”这个词汇,提出一种将空间与社会生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空间的生产的理论。按照这种假设,空间自身决不能像康德那样作为先验感性认知的一个起点或前提来理解,空间本身并不存在,空间是被生产出来的。空间代表着社会现实的同时性与共时性秩序,而另一方面时间则表征着社会的历时性秩序和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列斐伏尔的唯物主义空间观的核心主张是人类以其身体性与感觉性、他的感知与想象,他们的思维与意识形态,人类通过他们的活动与实践进入彼此的相互联系之中[46]。但社会空间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呢?空间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呢?列斐伏尔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空间的生产可分成为三个辩证联系着的维度,而这三重性的辩证关系又是被双重规定着从而被双重性地设计出来的,这就是一方面它们是指社会实践、空间的表象与表征性空间的三位一体,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感知、构想和直接的空间。[47]这两个平行系列以双重的方法指向了空间。一方面是现象学的而另一方面则是语言学或者符号学的。列斐伏尔分别从德国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尼采的三位一体)、法国现象学(梅洛-庞蒂)与语言学(尼采-雅格布斯)三个角度加以分析[48]。
按照传统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三段论解释,辩证法开始于自我同一性,而这种自我同一性只有通过它的对立而才能得到确证,提出某个命题/建议即意味着它的对立面的存在,也就是一个命题的存在只有通过历史地转换为它的对立面才能完成与实现。因此第三项的出现是顺理成章了。因为它既是前两项的否定,也是对它们的体现。于是著名的三段论出现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在此公式中第三项是对第二项的否定和对第一项的更高层次的回归。列斐伏尔首先认为,这种黑格尔辩证法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解释,只存在于思想活动之中。而不能运用到现实之中。必须将黑格尔用头立地的颠倒的辩证法再颠倒过来,使其立足于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活动过程。其次列氏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体系,认为这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取而代之的是尼采的隐喻性诗学。他用马克思的实践和尼采的艺术把黑格尔辩证法从抽象的思辨逻辑引向了生动而矛盾着日常生活;这是一种生成论的辩证法[49]。
在这种新的辩证法视野中,出发点不再是自我肯定的思想,而是矛盾运动着的社会生产实践。第一个环节是生活实践,与之相对的第二个环节则是抽象的思维逻辑,即知识语言和书写语言。这第二个环节是既抽象又具体的权力,是一种压缩与强制的统一。第三个环节则是包括诗歌与欲望在内的超越形式,从而实现对死亡的克服。辩证法的落脚点就不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而是活生生的实践与现实。按照这种方式,三维辩证**廓形成了。在这里,三个环节辩证互动着,即马克思意义上的物质的社会实践、黑格尔意义上的语言与思想以及尼采意义上的创造性的诗性活动。这里不再有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如果有也只是一种“再现”。这里只有三元性与他者。诸如形式-结构-功能,诸如节拍合声节奏。还有时间与空间与能量[50]。借用中国古代庄子的话作比方,这种三元性或三维性空间辩证法的精髓可能会更好理解一些: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而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庄子•齐物论》)
以上是从对德国辩证法的改造角度来理解列氏的空间辩证法。施米德认为,我们还可以从语言学角度理解空间三元辩证法。这就是:第一、空间实践:从语言学上讲其修辞手法即转喻(Metonymy),它意味着而与语言活动中的横向结合(syntagmatic) 或句法的 (syntagmatic) 结构相对应与类似。意思是说语言系统来自于语言活动各要素之间的链接与联系,具体表现为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社会交往关系。第二、空间表象。其修辞手法即隐喻(Metaphor) 。一种空间表象可以被另外一种表面上具有相似性而实际上差异的其他表象所替代。空间表象与语言学中语言的纵向的词型(paradigm)变化相类似,也就是范式(paradigm)变化相对应。它产生了一种空间画面,从而也规定了一种空间。空间的表象就其本身而言可表现为诸如话语、言说从而是词语层面上的东西,从词语形态上说类似于描述、界定特别是科学的空间理论。列氏将地图规划信息符号纳入到空间表象的思想范围之中,专门用来处理与解决空间表象问题的是建筑与规划设计。也包括地理学。第三、表征性空间或者再现性空间,从语言学上讲就是一种象征修辞手法。它关注的是空间的象征维度。按照这种规定,表征性空间不是指空间本身而是某些其他物:神圣的权力、理性的逻格斯、国家、男性或者女性的法则。这个空间生产的维度是指语言的赋义过程,而与某种物质性的象征物联系在一起。空间的象征物可以取自于自然界诸如原始的地形,或者人造的建筑物纪念碑,也可以表象为二者的即人造与天然物的结合,也就是自然风景。[51]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社会空间之生产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第一,社会空间的空间实践维度表现为各种社会活动或者互动关系的连接链条。它置身于特定的物质基础之上或者地形与建筑环境之上。第二,空间实践可以被语言学化地规定与描述为空间,从而构成为一个空间的表象,这个表象起到了一种组织化的格式或者交流的参考框架,这保证了一个空间的方向、从而是同一时间中的共同规定的活动。第三,在此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物质性秩序本身变成了一种表达意义的传媒工具。在此意义上,空间的象征物是对社会规范、价值与经验的表达的一种阐发引伸。
施米德认为:如果说列斐伏尔的语言学理论可被视为其空间生产的思想来源之一,那么,现象学是其另外一个重要来源。从法国现象学(如梅洛庞蒂与巴什拉尔)角度来看,空间的三元辩证法分别表现为知觉(le perçu/the perceived)、构思(le conçu/the conceived)与体验(le vècu/the lived)的与生命体验的三为一体(triad)[52]。这个三位一体既是个体的也是社会的、它不仅是为人的自我生产而且为了社会的自我生产而构成的。这三个概念既表示着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活动。
知觉的空间:空间的可知觉方面只能通过感觉才能得到把握。这种知觉构成了每个社会实践的整体部分。它包括任何可以呈现给感觉的部分,不仅是看见的而且是听到的、味觉到的、嗅觉到的以及触觉到的,空间的这种活生生的可感觉到的方面直接与构成空间的物质性要素相关联的。构思的空间:空间如果不通过从前的思想就无法得到知觉的。通过把各种要素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整体”即空间,该空间只能被看作为或者被指示为与假定的一种知识生产相关联的思想活动。体验的或生活的空间:空间的生产第三个维度是对空间的直接体验。从这个维度来看世界就是指每天日常生活实践的体验的。这种空间可能会被理论分析所一网打尽,它总保留着剩余物或剩余性或不可穷尽性,这就是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无穷尽的能量[53]。
施米德进而总结与批判性指出,列斐伏尔的三元空间辩证法实际上被许多他的研究者与运用者们误解了。比如戴维•哈维及其门徒们将其狭义化为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而爱德华•索亚的后现代地理学将三元辩证法解释为自然、精神与社会三种独立的空间,并直接把社会空间界定为第三空间,这显然也是一种误解。而谢尔兹则又把三元辩证法往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三段论那里拉,并造出来第四项即“空间化”,并认为列氏的辩证法终点不再是黑格尔的扬弃(Aufhebung)意义上的合题而是尼采式“超克”(Überwinden),但施米德认为这种解释得不到列氏文本的证实[54]。他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必须把空间辩证法的三项理解为同时存在的、地位平等的关系,另一方面将其理解为永远不会终止的、持续不断的生产性的空间-时间的存在-过程。研究空间的生产的未来任务在于克服混淆、理清概念,挖掘其思想潜能,使其成为可用于城市发展问题、后共产主义建设、全球化等经验现实分析的理论基础,特别是超越抽象哲学付诸于现实行动[55]。
七、近年来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广泛的应用性研究
伴随着对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研究逐渐走出了片面的后现代地理学转向以及狭隘的文本研究,西方学界近年来对此书的方法论的运用性个案性研究著作呈现出明显强劲势头,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如下几部:Elisa T. Bertuzzo的《破碎的达卡:用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分析日常生活》(Fragmented Dhaka: Analysing everyday life with Henri Lefebvres Theory of Production of Space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9); Tim Edensor的《节奏地理学:自然、地方、移动性与身体》(Geographies of Rhythm: Nature, Place, Mobilities and Bodies,Ashgate 2010);Benjamin Fraser的《亨利•列斐伏尔与西班牙城市经验》(Henri Lefebvre and the Spanish Urban Experience: Reading from the Mobile City,Bucknell University Press; Reprint edition 2013);Gulcin Erdi-lelandais的《理解城市:列斐伏尔与城市研究》 (Understanding the City: Henri Lefebvre and Urban Studies , 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 2014); Nathaniel Coleman的《列斐伏尔的建筑师读本》(Lefebvre for Architects ,Routledge 2014); Sue Middleton的《列斐伏尔与教育:空间、历史与理论》(Henri Lefebvre and Education: Space, history, theory , Routledge 2013);卢卡兹•斯坦尼克编的列斐伏尔遗稿《刍论极乐的建筑学》(Henri Lefebvre,Toward An Architecture of Enjoyment,Edited by Lukasz Stanek,Translated by Robert Bononno,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Minneapolis.London,2014)等。
而在汉语世界这本命运多舛的名著,虽然受英译本的影响及其英语国家解释的模式的影响而被广泛的接受与运用(限于篇幅恕不一一列举),但更多的仍然处于一种空洞的口号与一些基本的概念方法的运用阶段,实质性的文本理解还基本处于一种期待状态。套用一位西方的列斐伏尔研究学者的话来说:当1970年代初列氏刚刚提出“空间的生产”这个思想时人们很难表示理解,而今天“空间的生产”一词虽然广为接受却难免流为一个空洞的公式[56]。作为《空间的生产》的译者,笔者以为,汉语学界要消化这本天书还需要有很多细致认真的文本研究工作要走。
此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空间化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发展问题” (13JJD7100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课题“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问题研究”(11BZX0005)以及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资助课题《祛魅的现代政治世界——一种空间的批判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espace, Paris: Anthropos, 1974.
[2] [3] [25] Rob Shields, Lefebvre, Love and Struggle, Spatial Dialectics,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9, p.165, pp.6-7, p. 160ff.
[4]cf. Brenner, Neil/Elden, Stuart (2001): Henri Lefebvre in Context: an Introduction .In Antipode, 33/5, pp.767.
[5] 爱德华•索雅:《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和想象地方的旅程》,陆扬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4页。
[6] [15] [16] [17] [28]Christian Schmid, Stadt, Raum und Gesellschaft:Henri Lefebvre und die Theorie der Produktion des Raumes,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5, p.16;pp.12-13;pp.14-17; pp.10-12; pp.205,208,209-210.此书译文得到了我指导硕士范雪麒同学的帮助,特别致谢.
[7] 该书目前除了有英译本(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之外,还有日译本:空間の生産,斎藤日出治訳・解説;東京 : 青木書店, 2000;以及意大利译本、西班牙语译本LA PRODUCCIÓN DEL ESPACIO, CAPITAN SWING 2013及韩语译本等。
[8]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 espace (4th edition), Paris: Anthropos, 2000
[9] 参看'Parcours et positions’, Annales de la recherché urbaine,no.64,September 1994. Cite in Michel Trebitsch, ’Preface: Presenatation: Twenty Years After”, Henri Lefebvre, Critique of Everyday Life, VolumeIII, From Modernity to Moderism (Towards a Metaphilosophy of Daily Life), Translated by Gregory Eiliott, With a preface by Michel Trebitsch, Verso ,London ,New York,2005, p.xxv.
[10] Cf.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vbre, pp.12-16, Edited by Kanishka Goonewardens,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n, Christian Schmid, Rouledge, New York, 2008.
[11] David Harvey, Limits to Capital, New and Updated Edition,VERSO,London New York, 2006; Mannel Castells, The Urban Questions: A Marxist Approach, A.Scheridane Trans, MIT Press, London: Arnold (Publishers) Ltd, 1979; Anthony Giddens, 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London and Basingstoke, 1981; M. Gottdiener, the Social Production of Urban Space,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Austin, 1985; Neil Smith, Uneven Development: Nature, Capital, and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Athens and London, 2008.
[12] Cf. E. Soja, Thirdspace, Journey to Los Angeles and Other Real-and-Imagined Places, Blackwell Publisher Inc.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96;Edward W. Soja, Postmodern Geographies: The Reassertion of Space in Critical Social Theory, Verso, Second Edition, 2011; 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Derek Gregory, Geographical Imaginations, Blackwell Publisher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94; Kristin Ross, Fast Cars, Clean Bodies: Decolonization and the Reordering of French Culture, The MIT Press;,4 edition, 1996; 詹姆逊:《文化转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6.
[13] 其中,关于列斐伏尔全球化思想研究最重要的近作是由尼尔•布伦纳(Neil Brenner)与斯图亚特•埃尔登(Stuart Elden)为列斐伏尔的国家、空间与世界理论著作英译版选集联合撰写的长篇导言“国家、空间、世界:列斐伏尔与资本主义的幸存”(Cf. Henri Lefebvre, State,Space, World SELECTED ESSAYS, Edited by Neil Brenner and Stuart Elden, Translated by Gerald Moore, Neil Brenner, and Stuart Elde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London, 2009.)而对列斐伏尔的城市理论、节奏理论问题研究则集中体现在Henri Lefebvre, Writings on Cities, selected, translated and introduced by Eleonore Kofman and Elizabeth Lebas,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6;Henry Lefebvre, Rhythmanalysis: space, time, and everyday life; translated by Stuart Elden and Gerald Moore;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Stuart Elden. London ; New York : Continuum, 2004;Geographies of Rhythm: Nature, Place, Mobilities and Bodies, Editied by TIM , EDENSOR,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UK,2010以及由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等集体主编的《空间、差异与日常生活》(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2008)一书中。关于列斐伏尔的空间辩证法与建筑理论的研究的最新的也是最重要的著作包括上述的克里斯蒂安•施米德《城市、空间与社会:昂利•列斐伏尔与空间生产理论》一书(Christian Schmid, Stadt, Raum und Gesellschaft: Henri Lefebvre und die Theorie der Produktion des Raumes,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5)以及斯坦尼克(L.Stanek)所著:《亨利•列斐伏尔论空间:建筑、城市研究与理论的生产》(Lukasz Stanek, Henri Lefebvre on Space: Architecture, Urban Research,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or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London,2011)等著作。
[14] 需要指出的是,汉语学界长期忽略德语世界对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长期而深入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著作,除了下文反复引用的荷兰学者施米德的书以外,还有Kurt Meyer, Von Der Stadt zur urbanen Gesellschaft: Jacob Burkhardt und Henri Lefebvre. Munich: Wilhelm Fink, 2007; Ulrich Müller-Schöll, Das System und der Rest: Kritische Theorie in der Perspektive Henri Lefebvre. Mössingen-Talheim, Germany: Talheimer, 1999等,兹不一一列举。
[18] [20] Lukasz Stanek, Henri Lefebvre on Space: Architecture, Urban Research,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or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London, 2011, pp.ⅶ-ⅷ, p.128
[19] Maurice Blanchot, Friendship,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98-100.
[21] R. Hess, Henri Lefebvre et l ’aventure du siècle, Paris, Métailié, 1988.
[22] Cf.Henri Raymond, Nicole Haumont, Marie-Geneviève Dezes, Antoine Haumont, L'habitat pavillonnaire, l’Harmattan, 2001.
[23] Cf. R. Hess, "AVANT-PROPOS à la quatrième édition française, Henricia Lefebvre et la pensée de l'espace ", in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 espace (4th edition), Paris: Anthropos, 2000, pp.VII-XIII.
[24] 参看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第二版),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8页。
[26] Cf. Stuart Elden, Understanding Henri Lefebvre: Theory and possible, London: Continuum, 2004, p.190.
[27] Cf. Andy Merrifield, Henri Lefebvr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6, pp.109-110.
[29] Henri Lefebvre,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Preface by Stefan Kipfer,Translated by John Sturrock,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London, 2009, p.107.
[30] [32] [34]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52] Henri Lefebvre,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 pp.15, 72;pp.15-16; pp.306-308; pp.341-342;p.101; pp.101, 398-399; p.399; p.331; p.68-72; p.73; p.349; p.39.
[31] 参看[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8-139页。
[33] 马克思的原话是:“‘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第46页)
[35]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版,第88-89页。
[38] [56] Cf. Lukasz Stanek:"Space as concrete abstraction: Hegel, Marx, and modern urbanism in Henri Lefebvre", in 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2008, pp.62-63, 72-75; p. 62.
[44] 这三个概念前两个译名争议不大,最难以把握的是第三个概念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的译法。我注意到英语学界内部的分歧。按照英语世界最为权威的列斐伏尔传记作者谢尔兹的解释,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一词在英语中通常应该译作Spaces of representation,但此书英译者史密斯常将其译作并不常见的representational spaces,其用意在于显示出一段时间内列斐伏尔的思想对于隐喻与转喻的重视以及通过一个符号体系而对整个再现机制的重视。不过,列斐伏尔仍然受着尼采式总体人理念的影响而保持着对原始本真性的留恋。故此,谢尔兹对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 /Spaces of representation一词的解释是:“再现的空间(也许最好将其看作是空间的话语),这是列斐伏尔三分式辩证法的第三项或‘他者’,这应该说是一个被充分体验到的空间,我倒宁愿称其为突然迸发的‘在场的瞬间’。……它既来自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历史积淀物,也来自于震撼人心的乌托邦因素,能够把人带到社会生活空间化的一种崭新的境界之中”。( Rob Shields, Lefebvre, Love and Struggle, Spatial Dialectics,pp.161,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9.)而受此概念影响的詹姆逊则提出了“认知图绘”( cognitive mapping)理论,索亚则提出了“第三空间”概念(Edward W.Soja, Thirdspace, Journey to Los Angeles and Other Real-and-Imagined Places, Blackwell Publisher Inc. Cambridge,Massachusetts,1996)。当然,我也注意到了,《空间的生产》日译本把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一词译作“表象之空间”。参看空間の生産,斎藤日出治訳・解説;第75页,東京 : 青木書店, 2000。
[45] [46] [47] [48] [49] [50] [51] [53] [54] [55] Cf. Christian Schmid, "Henri Lefebvre's theory of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oward a three-dimensional dialectic", translated by Bandulasena Goonewardena, in 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2008, p.27, pp.28-29, p.29, p.28, pp.32-33, pp.33-34, pp.36-37, pp.39-40, pp.41-42, p.43 .
整整四十年前(1974),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1901-1991)出版了他退休前的最后一部著作,也是他一生中将会产生最大影响的著作《空间的生产》[1]。本书是年逾古稀的列斐伏尔以“口授体”的方式写作而成的(据他的学生讲“他有意坚持这样做”[2]):“他的写作实践被固定在(他的声音和他的打字员的活动的)二重性上。他‘活生生地’口述他所有重要的书和文章,而他的女同伴打字,这样一来,对话就暗含在他的作品的不连贯性中。如果他的作品殊为难以阅读或分析,这是由于它们被理论问题所切割,而且由于它们是由很多口述的材料和讨论(这些讨论是打字员们未被公认的贡献)所组成,这些讨论填充在(列斐伏尔提前写好的)一个很长的要点的提纲之中……”[3] “列斐伏尔的写作风格——带着大量理论论证,它有很多含蓄的指涉,难懂的组织结构和经常的离题——确实是非常有挑战性的,有时完全让人沮丧,即使对他的法语读者来说。”[4]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此书理解的难度。毫不夸张地说,《空间的生产》一书,就其阅读难度及其思想复杂性、原创性而言,堪称可与本雅明的《拱廊街计划》、葛兰西的《狱中札记》、阿多诺、霍克海姆的《启蒙辩证法》与《否定辩证法》等相提并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五大“天书”之一!
关于该书写作风格的独特性与理解的困难,他的另外一位著名学生爱德华•索亚这样写道:《空间的生产》一书不能给理解为一个“传统文本”,列斐伏尔的思想并非按照简单的序列或线性方式展开的。他出于对狂想音乐的热爱,所以“采用赋格曲的形式来写作《空间的生产》的。这是一种复调手法,它有几个各自独立的主题,对照法使这些主题和谐一体,而各种对位手段又让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反复显示。用这种方式去阅读《空间的生产》的七个章节,我们会发现,每一章都既是对其他章节的重复又是截然不同的阐释。似乎是为了强调对照法,这支赋格曲以‘结论’收场,同时它又是‘开头’或‘开场’”[5]。而另外一位德语评论者则类似地写道:列斐伏尔发展了一种游戏似的、繁复的和碎片化的写作风格,这种写作风格并不唤起一种感情,而是包含了“带有诗的中介、手段的感情” 。他的文本充满了论战,突发奇想,表面上毫无根据的离题,突然的、意外的问题。[6]
二、一部曲折而复杂的接受史
正是由于这种“糟糕的”文体风格及其百科全书性质的原因,《空间的生产》一书的传播与理解经历了一个复杂而曲折的过程:先是在自己祖国并不被接受与理解的孤独命运,后是在英语国家被片面地接受、运用与理解的历史。[7]正如一位来自法国的列斐伏尔研究专家特里比什(Michel Trebitsch)所说: 1980年代列斐伏尔在法国影响降至低点,当时阿尔都塞主义盛行理论界,而1991年他逝世那年,他的《空间的生产》一书的英译本的出版则是一个拐点[8],旋即在西方英语世界引起了社会理论的后现代地理学转向或空间化转向,即“列斐伏尔转向”。这种法国理论外销大获成功的现象促发了法国本土对列斐伏尔的重新重视与重新邀请,也就是说列斐伏尔重新进入法国经典理论大师的行列。“一个典型的‘法国理论’现象是,法国仿效英美世界的‘空间化转向’,出现了一幕将列斐伏尔主义再进口回法国和再本土化(reacclimatization)的景象”[9]。自从《空间的生产》发表以来,在西方英语学术语境中出现了三次研究阅读列斐伏尔的星群(constellations)[10]:第一次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起由哈维发起的城市政治经济学批判[11];第二次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索亚所发起的后现代地理学研究,将列斐伏尔的思想引入到空间文化以及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语言学转向领域[12];而第三次阅读也就是新世纪以来的对列斐伏尔的阅读则更加经验化,且涉及各个领域,包括全球化、城市化、国家空间、差异与节奏理论、建筑学,乃至于女性主义问题等等[13]。
来自德语世界的评论者[14]施米德(Christian Schmid)则将该书的接受史类似地概括为如下三个阶段:(1)早期的批判性城市研究的形成阶段或简单运用空间生产理论方法阶段:如大卫•哈维的激进地理学,卡斯特以集体消费为核心的新都市社会学。这一阶段从结构主义与经济学的角度吸收了列斐伏尔关于城市、空间成果;但却又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它塑造了研究逻辑的起点与新生的批判性城市研究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这种吸收又是不深入的,未能形成对他的作品的重建或全面的勾勒。引人瞩目的是,列斐伏尔早就为后现代做出了根本上的认识论的转变——尽管是以批判的眼光——语言学转向、文化转向和空间转向。
(2)全面而深入地文本研究阶段。与第一个阶段仅仅只对城市问题的概念感兴趣不同,这一阶段研究者们关注的空间的生产理论对于揭示社会实际进程的重要意义。与之相应,对列斐伏尔的城市文本的兴趣减少,而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兴趣越来越多。但这种接受只是通过一些选择性的阅读,同样也缺乏对列斐伏尔的理论的全面的分析。对列斐伏尔的后现代式接受导致了一种悖论:一方面,列斐伏尔提出了空间生产理论——提供给了后现代地理学。另一方面,这种接受是通过花费太大的功夫来阐释他的作品以及对其做更深入的分析来实现的。这样一来至今列斐伏尔对社会科学分析的可能的意义并没有被严肃地窥探,这一理论的潜力不仅在理论层面,而且在经验层面,还有待更深入地挖掘。
(3)克服纯粹文本研究而回归《空间的生产》真实的语境,超越后现代主义解释模式阶段。 “新的一代从后现代转型所留下的真空中寻找出路,力图制定出对基本的理论范畴和概念的新的理解”。[15]施米德认为,《空间的生产》一书产生的背景不是孤立的。这就是:列氏所生活于其中的巴黎城市的特殊社会背景及其社会变迁史,列氏把德国辩证法传统(黑格尔—马克思—尼采)与法国现象学(梅洛-庞蒂与巴什拉尔)融为一炉的知识理论背景,突破传统形而上学的、流动不居的逼近现实的独特辩证法,以及个人的独特无二的语言写作风格。[16]相应的,该书的思想主题也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就是包括日常生活批判、城市危机问题、国家主义生产方式与空间理论四位一体的广义社会批判理论[17]。
三、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形成具体语境的重新回顾
在城市社会学中有一个流传很广的误解,即认为列斐伏尔只是一个富有想象力与感召力的诗性哲学家,他对城市科学的作用只是提供了一种辩证法的哲学想象,也就是说只是一种天才的猜测,而缺少实证的和有说服力的实际研究。作为战后法国城市社会学最重要代表人物,保罗•亨利•雄巴德劳维(Paul-Henry Chombart de Lauwe)便认为,列斐伏尔无疑缺少田野工作经验、关于区域社会学的直接知识以及同建筑师们充分而深层的交流。而西班牙裔的著名社会学家曼纽•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则公开地批判自己的老师说:列氏的《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弱点就在于,它缺少经验研究: “我并不相信一位没有综合的经济学知识与有关城市化进程的直接技术数据以及相应的城市社会政治管理知识的人,能够仅仅以一种严格的哲学知识基础而提出什么空间生产的理论”[18]。
针对以上误解与挑战,一位曼彻斯特大学的建筑学家、列斐伏尔研究者卢卡兹•斯坦尼克(Lukasz Stanek)则辩解说: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如同法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布郞肖所谓的“马克思的三种声音”[19](科学话语、哲学逻格斯的言词与政治言说)一样,也有“三种声音”,即作为科学话语的城市建筑研究,作为哲学逻格斯的词语的空间批判,以及作为政治言说的城市建设规划。斯坦尼克认为,列氏的三种声音体现在1960至1970年代法国的思想界各个角落,包括哲学、城市社会学、建筑学与城市化,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国际社会流行的各种先锋思潮,包括英语世界的社会学与规划设计理论、德国哲学、意大利的建筑理论以及在中西欧之间出现的各种修正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他的《空间的生产》头三十页提出了三元空间辩证法思想,。这个三元辩证法决不是通过三十页文献就可以得出的结论,而是列氏用了三十年的实践才得出的结论[20]:包括他的从1940年代到60年代初任职于国家社会学研究中心期间所从事的乡村城市社会学研究,1961至1965年斯特拉斯堡大学期间以及1965至1973年楠泰尔大学期间所从事的跨学科的研究计划,最后还有从1962至1973年由城市社会学研究院所发起的居住实践研究。
关于《空间的生产》一书产生的背景,列斐伏尔的学生、巴黎第八大学教授雷米•埃斯(Remi Hess)作过最权威的介绍或说明。他曾于1988年出版过《列斐伏尔和世纪的历险》[21]一书,他还是列斐伏尔的《空间与政治》与《空间的生产》新版法文版序言的作者。埃斯在这两本书的序言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列氏研究城市、空间与社会的复杂而富有创造性的思想演变过程。他说:我们此处所感兴趣的空间和都市思想这一问题域,在列斐伏尔的著作中出现得相对较晚,然分量却不轻。列斐伏尔1950年代还是一位农村社会学家,他曾经根据自己在二战中德国对法国的占领期间做的笔记写过一篇有关比利牛斯山区一个名叫Campan河谷的论文,直到1970年代才变成了一位空间与都市专家。大致说来,这些理论思考是他在巴黎第十大学度过的那几年中(1966—1973)进行的。在这频频旅行的七年间,列斐伏尔就我们感兴趣的这个主题出版了数本书。在这之前和之后作者均没有关于城市的著作出版。1968年这一系列以《进入城市的权利》开始,之后是《从乡村到都市》(1970),《都市革命》(1970),《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城市》(1972),《空间与政治》即《进入城市的权利》的第二卷(1973),最后集大成者是《空间的生产》(1974)这样一部翔实而综合性的大部头不朽著作。这一主题(thème)的突然出现生根于列斐伏尔对乡村之颓堕现象的考察,这一点当1950年代列斐伏尔在穆朗(Mourenx)时就已注意到。然而,抛开一两篇文章不论,在1960年代初期列斐伏尔对这一主题却写得非常少。相反,1966—1967年之后,他参与了一个由他自己和雷蒙(H. Raymond)、奥蒙(N. Haumont)以及库纳厄特(M. Coornaert)共同创办的都市社会学小组。1966年这一小组出版了一项关于别墅区居住状况的研究[22]。
埃斯认为:具体来说,《空间的生产》这部著作之产生经历了如下的孕育阶段或准备过程:首先是1968年3月出版的《进入城市的权利》一书。这部类似于“宣言”的著作点明了列斐伏尔在都市领域的研究纲要。第二个阶段是杂志《空间和社会》的创立。1968年5月的运动使得有关《进入城市的权利》的论题迅速传向了全世界。列斐伏尔将所有思考这一运动并能够在68年的示威中保持清醒的社会学家、建筑学家、政治学家都聚集到了自己身边。和他们一道,列斐伏尔创办了《空间和社会》这份主宰了整个1970—1980年间对空间生产之反思的杂志[23]。
在这些前期著作中,列氏指出:我们看到了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意识形态——建筑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披着纯洁的、中性的迷人外观,打着科学的旗号,却无法摆脱权力的控制。更具恐怖色彩的是,建筑意识形态依靠都市的构成性中心,将群体、阶级、个人从城市中排出,从文明、社会中排出,这是一种无声的暴力。作为一个矢志不渝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列斐伏尔提出要争取“进入都市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每一个城市居民,他们拒绝被驱逐,这种权利也是一种知识,是“一种关于生产的知识,也就是关于空间的生产的知识。”[24]。
四、对“三元空间辩证法”的不同理解
《空间的生产》一书最具有原创性的、也最具有争议的问题,是本书所提出的三元辩证法(trialectics)。在英语世界首部研究列斐伏尔思想的专著中,谢尔兹将列氏的空间实践概念界定或者对应于常识意义上的知觉空间,把空间的表象界定或者理解为关于空间的话语或者推论性的分析机制,以及作为空间构想的那些规划设计的职业与专业知识。最后,表征性空间则是空间的话语,作为可能是的空间,以及体验式的空间。这种表征性空间形成了社会的想象[25]。而英语世界另一位列斐伏尔重要研究者埃尔登则断言,列斐伏尔的观点应该作如下的理解:知觉的空间是物理的空间,而构思的空间则是一种精神构造以及一种被想象的空间;而体验到的空间则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被加工改造过的空间——而这种区分是空间实践、空间表象与表征性空间概念三元辩证法的基础[26]。而法语世界的列斐伏尔传记作家麦瑞菲尔德的观点则是以类似的分析展开的:在空间实践掩盖着社会空间并有知觉的空间封闭了这种亲和性的同时,空间表象则被描绘成一种概念化的或者构想式的空间,而表征性空间则是体验日常生活的空间[27]。而来自瑞士的德语学者施米德所写的《城市、空间与社会:列斐伏尔与空间生产理论》一书首先通过将列斐伏尔所区别的三要素识别为这样三个领域,一是自然与物质性的物理领域,以一种实践与感觉的方式描绘出来的;逻辑的与形式化的抽象物的精神领域,通过数学与哲学的方式来规定;以及社会领域,这是一个规划设计与展望的领域,一个象征物的与乌托邦的领域,一个想象的与欲望的领域。它们交融于空间生产过程中,其中物质生产或者空间的实践生产出空间的可知觉的方面;而知识的生产从而是空间表象与构想或虚构的空间。第三,意义的生产则是与表征性空间紧密相联并生产出某种体验性的、或者活生生的直观的空间。从广义上说,社会空间包括了知觉性、虚构性与体验性的空间;而在狭义上则是与那些被批判性理解的精神空间与自然物质空间相对立的空间[28]。
五、对“作为具体的抽象”空间概念的深入理解
“具体的抽象”(abstractions concretes)一词是列斐伏尔从黑格尔与马克思思想中精心提炼出来而“独创”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其初见于他的成名作《辩证唯物主义》(1940)一书:“在任何产品中,无论它们是多么微不足道……其客观与主观的方面,活动与事物,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些已经脱离自然的孤立的客体……然而,这些产品依旧保持着自然的客体性一面……每一种产品,也就是每一种客体因此一方面属于自然,另一方面属于人的。它们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谓其具体是因为它具有现成的实体,在变成我们的活动的一部分,无论是顺从的还是抵抗的,都仍然是具体的。不过,就其被规定、按照其形状轮廓被测量,因此而成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时,它又是抽象的,一种在彼此相似的事物中的一个客体,因此而成为整个一系列的附加于其实体之上新的关系的载体。”[29]列氏在《空间的生产》中常以此概念隐喻与指称空间的“既抽象又具体”的特征。他首先指出:“生产(production)的种种概念和生产活动(produire) 的种种概念的确都具有其具体的普遍性意义”。“生产的概念依然是上述的马克思根据黑格尔的思想所表述的那个‘具体普遍性’(l’universel concret)的同义词”[30]。其次,如同马克思所谓的交换价值那样,空间既是物质实体(具体),即人类劳动的物质化外在化现实,又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压缩集束(抽象)。这种具体的抽象性既是社会活动的中介(抽象),因为它构成它们,也是这些活动的一个成果(具体)。易言之,它既是社会活动的结果/具体化/产物,又是社会活动的手段/预设/生产者。
显然,列氏所谓的“具体普遍性”与黑格尔观点密切相关但又有所不同。于后者而言,“单就其本身而言,概念并非一种抽象的统一,和实在中的各种差异相对立,而是本身已经包含各种差异在内的统一,因此它是一种具体的整体。比如人与绿这样一些观念,原来并不是概念,而只是抽象的普泛的观念,只有证明了这些观念把各差异方面都包含在统一体之中,它们才变成概念。”“按照它的本性,概念具有三种较确切的定性,即普遍的、特殊的与单一的。这三种定性之中每一种,如果拆开来孤立地看,就会是一种完全片面的抽象的东西。如果还是片面的,它们就还没有出现在概念里,因为它们的观念性的统一才组成概念。因此,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才是普遍的”。换言之,概念作为真正的单一体,“就是在它的特殊存在之中自己仅与自己结合在一起的那种普遍性”[31]。受黑格尔观点的启发,列氏把空间作为个别、特殊与普遍的统一体来理解,也就是特殊性(社会空间)-普遍性(逻辑数学意义上的即精神空间)以及个别性(自然的或感知的现实 “场所”)的统一[32]。
荷兰裔的英国学者斯坦尼克(Lukasz Stanek)近年来集中深入地探讨了这个概念的深刻内涵。他认为:列斐伏尔是通过三次挪用马克思的相关思想而形成了“作为具体的抽象物” (Space as concrete abstraction)的空间概念的。第一、列氏在马克思关于“在实际中变成真实(praktisch wahr)的抽象”[33]的“具体的抽象”的定义的基础上,指出资本主义的空间是一个在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和文化的实践中变成“真实”的抽象物。正如抽象劳动绝不是精神的抽象,也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科学抽象,它拥有一个社会的存在;同理,抽象空间虽然只能通过一种思想来抽象地把握,但它是这样一种空间,在这种空间中,均质化的趋势以不由分说地方式实施着压制与压迫:这个空间,包含着歪曲它并掩盖它的矛盾的一种“逻辑”。“其结果变成了一个威权主义的、冷酷无情的空间实践”。“它按照多维透视(polyscopic)和多元化的模式,强行地把分散的碎片或要素归纳起来并形成一个整体”[34]。第二、列斐伏尔借鉴马克思的作为“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之物”(sinnlich-übersinnliches Ding/sensual-suprasensual thing)[35]的“具体的抽象”思想,而促使他把当代空间的既是同质性又是碎片化的悖谬特征加以理论化:“作如此理解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谓其抽象是因为它所有的组成部分的可交换性,因而无物可保存;曰其‘具体’,乃是由于它在社会意义上是真实的,并因此可被定位化。因此,它是这样一个空间,即一个同质的、然而同时被割裂成碎片的空间”[36]。第三、列斐伏尔通过改造马克思的作为“一般价值形式”(allgemeine Wertform)的“具体的抽象”的分析方法,而形成了自己关于空间的辩证“形式”的理论。列斐伏尔一方面把商品形式描述为与所交换之物无关的交换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则把空间形式界定为作为邂逅、汇聚和同时性的聚集的“可能性”,而根本不在乎是“什么”聚集或“谁”在聚集。就像一个具有价值的普遍形式的商品一样,空间对于列斐伏尔而言只能将其规定为一种抽象形式。但与抽象的商品交换价值对商品的使用价值漠不关心不同,空间作为一种抽象的统治形式却牢牢地控制着具体的地方,并最大限度地把互不相关的、各个有其千差万别特征的地方赋予其整体的功能。所以,“社会空间在某个孤立点上,或者围绕着这个点,表现出实际上的或潜在的聚合性”[37]。这种集中化就是社会空间的根本特征之一。例如,一说到“城市空间”就是指“集中”与“集中化”。“集中化的形式,作为一个形式,是空的,需要一个内容,并吸引、集中特殊的对象。通过变成活动的焦点,也通过变成一系列操作的焦点,这个形式获得了一个功能性的现实” [38]。于马克思而言,商品价值形式的抽象性导致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矛盾;而在列斐伏尔看来,空间的抽象形式则引发了一系列的空间矛盾与空间辩证法:中心—周围、增加—消散、凝聚—辐射、增值—饱和、集中—爆发、凝聚—扩张……[39]与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只关注时间与历史中的矛盾的经典辩证法不同——这是一种总体性的(totalité/totality)历史辩证法,列斐伏尔认为现在需要的一种集中化的(centralité/centrality)空间辩证法。“必须接受一个辩证法的核心(centrality)或者核心的辩证法的观点”,“一种集中化的逻辑(logic of centrality)”。作为一种形式,集中化包含了同时性,这同时是其结果:“每件事情”的同时发生[40]。
六、对“空间的生产”与“空间的生产辩证法”概念的深入理解
何谓“空间”、“生产”?何谓与如何是“空间的生产”?这是《空间的生产》最为核心的、也是最难理解的基本概念问题。列氏认为:对于马克思恩格斯而言,生产这个概念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非常宽泛的,另一方面则是狭义而精确的。就其广义而言,人类作为社会存在物被说成是自我生产出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的意识、他们自己的世界。但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未让生产概念停留于这样一种含糊其辞的状态。他们将其狭义化:由于事关谁在生产、如何生产以及生产什么这样一些问题,生产这个概念变得越来越狭隘,而愈发和它所固有的创造性、创造力以及想象力无关了。还不如说它仅仅就是指劳动了。事实上,它首先是由一系列看得见的、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即被生产出来的物体)的活动所构成的。它表现为某种在相互作用基础之上的时间性与空间性的秩序,其结果乃是一种共存性。所有的生产活动,与其说被确认为一种不可更改的或永久性的要素,不如说被看作是在时间性(连续与连接)与空间性(同时性与共时性)之间的不断地来来往往的过程[41]。
而对于列氏而言,(社会的)空间既不是其他事物之中的一种物,也不是许多种产品之中的一种产品,倒不如说,它容纳了各种被生产出来的事物,并包括着这些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即它们之间的共存性与同时性关系——它们的(相对的)秩序以及/或者(相对的)无序。空间本身是一连串和一系列动作过程的结果,因而不能将其归结为某个简单的物体秩次[42]。
列斐伏尔认为,对社会空间的生产性理解可以概括为五个要点:
1、发挥着生产力的角色。2、作为单一特征的产品而出现。3、将自己展现为政治上的工具。4、巩固了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再生产。5、社会空间相当于一整套制度方面的和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6、“包含了——作品(works)和再利用(reappropriation)的潜能。开辟一个差异性空间的规划(是反文化的空间,或者是反空间的空间——即在最初的乌托邦意义上的,对实际存在的“真实”空间的替代物)” [43]。
依笔者之浅见,迄今为止对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概念的哲学内涵以及空间生产的三元辩证法即空间实践(La pratique spatiale)、空间表象(Les reprèsentations de l’espace)与表征性空间(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44]三者的辩证法关系内涵做出最为精准而深刻解释的学者,当是瑞士学者施米德(Christian Schmid)。他认为,直到今天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一词仍然具有非同寻常的、震撼人心的影响,但人们对这个词的理解仍然停留于一种空洞的概念形式,而并不通晓其深刻的内在道理[45]。他解释说,我们首先必须割舍掉那些广为流行的关于空间的错误理解,即把空间想象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自在的物理现实,与这种习见相对立,列氏才使用“空间的生产”这个词汇,提出一种将空间与社会生产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空间的生产的理论。按照这种假设,空间自身决不能像康德那样作为先验感性认知的一个起点或前提来理解,空间本身并不存在,空间是被生产出来的。空间代表着社会现实的同时性与共时性秩序,而另一方面时间则表征着社会的历时性秩序和社会生产的历史过程。列斐伏尔的唯物主义空间观的核心主张是人类以其身体性与感觉性、他的感知与想象,他们的思维与意识形态,人类通过他们的活动与实践进入彼此的相互联系之中[46]。但社会空间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呢?空间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呢?列斐伏尔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空间的生产可分成为三个辩证联系着的维度,而这三重性的辩证关系又是被双重规定着从而被双重性地设计出来的,这就是一方面它们是指社会实践、空间的表象与表征性空间的三位一体,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感知、构想和直接的空间。[47]这两个平行系列以双重的方法指向了空间。一方面是现象学的而另一方面则是语言学或者符号学的。列斐伏尔分别从德国辩证法(黑格尔-马克思-尼采的三位一体)、法国现象学(梅洛-庞蒂)与语言学(尼采-雅格布斯)三个角度加以分析[48]。
按照传统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三段论解释,辩证法开始于自我同一性,而这种自我同一性只有通过它的对立而才能得到确证,提出某个命题/建议即意味着它的对立面的存在,也就是一个命题的存在只有通过历史地转换为它的对立面才能完成与实现。因此第三项的出现是顺理成章了。因为它既是前两项的否定,也是对它们的体现。于是著名的三段论出现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在此公式中第三项是对第二项的否定和对第一项的更高层次的回归。列斐伏尔首先认为,这种黑格尔辩证法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解释,只存在于思想活动之中。而不能运用到现实之中。必须将黑格尔用头立地的颠倒的辩证法再颠倒过来,使其立足于现实的社会物质生产活动过程。其次列氏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体系,认为这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取而代之的是尼采的隐喻性诗学。他用马克思的实践和尼采的艺术把黑格尔辩证法从抽象的思辨逻辑引向了生动而矛盾着日常生活;这是一种生成论的辩证法[49]。
在这种新的辩证法视野中,出发点不再是自我肯定的思想,而是矛盾运动着的社会生产实践。第一个环节是生活实践,与之相对的第二个环节则是抽象的思维逻辑,即知识语言和书写语言。这第二个环节是既抽象又具体的权力,是一种压缩与强制的统一。第三个环节则是包括诗歌与欲望在内的超越形式,从而实现对死亡的克服。辩证法的落脚点就不再是抽象的形而上学,而是活生生的实践与现实。按照这种方式,三维辩证**廓形成了。在这里,三个环节辩证互动着,即马克思意义上的物质的社会实践、黑格尔意义上的语言与思想以及尼采意义上的创造性的诗性活动。这里不再有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如果有也只是一种“再现”。这里只有三元性与他者。诸如形式-结构-功能,诸如节拍合声节奏。还有时间与空间与能量[50]。借用中国古代庄子的话作比方,这种三元性或三维性空间辩证法的精髓可能会更好理解一些: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而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庄子•齐物论》)
以上是从对德国辩证法的改造角度来理解列氏的空间辩证法。施米德认为,我们还可以从语言学角度理解空间三元辩证法。这就是:第一、空间实践:从语言学上讲其修辞手法即转喻(Metonymy),它意味着而与语言活动中的横向结合(syntagmatic) 或句法的 (syntagmatic) 结构相对应与类似。意思是说语言系统来自于语言活动各要素之间的链接与联系,具体表现为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社会交往关系。第二、空间表象。其修辞手法即隐喻(Metaphor) 。一种空间表象可以被另外一种表面上具有相似性而实际上差异的其他表象所替代。空间表象与语言学中语言的纵向的词型(paradigm)变化相类似,也就是范式(paradigm)变化相对应。它产生了一种空间画面,从而也规定了一种空间。空间的表象就其本身而言可表现为诸如话语、言说从而是词语层面上的东西,从词语形态上说类似于描述、界定特别是科学的空间理论。列氏将地图规划信息符号纳入到空间表象的思想范围之中,专门用来处理与解决空间表象问题的是建筑与规划设计。也包括地理学。第三、表征性空间或者再现性空间,从语言学上讲就是一种象征修辞手法。它关注的是空间的象征维度。按照这种规定,表征性空间不是指空间本身而是某些其他物:神圣的权力、理性的逻格斯、国家、男性或者女性的法则。这个空间生产的维度是指语言的赋义过程,而与某种物质性的象征物联系在一起。空间的象征物可以取自于自然界诸如原始的地形,或者人造的建筑物纪念碑,也可以表象为二者的即人造与天然物的结合,也就是自然风景。[51]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社会空间之生产按照三个维度进行分析。第一,社会空间的空间实践维度表现为各种社会活动或者互动关系的连接链条。它置身于特定的物质基础之上或者地形与建筑环境之上。第二,空间实践可以被语言学化地规定与描述为空间,从而构成为一个空间的表象,这个表象起到了一种组织化的格式或者交流的参考框架,这保证了一个空间的方向、从而是同一时间中的共同规定的活动。第三,在此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物质性秩序本身变成了一种表达意义的传媒工具。在此意义上,空间的象征物是对社会规范、价值与经验的表达的一种阐发引伸。
施米德认为:如果说列斐伏尔的语言学理论可被视为其空间生产的思想来源之一,那么,现象学是其另外一个重要来源。从法国现象学(如梅洛庞蒂与巴什拉尔)角度来看,空间的三元辩证法分别表现为知觉(le perçu/the perceived)、构思(le conçu/the conceived)与体验(le vècu/the lived)的与生命体验的三为一体(triad)[52]。这个三位一体既是个体的也是社会的、它不仅是为人的自我生产而且为了社会的自我生产而构成的。这三个概念既表示着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活动。
知觉的空间:空间的可知觉方面只能通过感觉才能得到把握。这种知觉构成了每个社会实践的整体部分。它包括任何可以呈现给感觉的部分,不仅是看见的而且是听到的、味觉到的、嗅觉到的以及触觉到的,空间的这种活生生的可感觉到的方面直接与构成空间的物质性要素相关联的。构思的空间:空间如果不通过从前的思想就无法得到知觉的。通过把各种要素结合而形成的一个“整体”即空间,该空间只能被看作为或者被指示为与假定的一种知识生产相关联的思想活动。体验的或生活的空间:空间的生产第三个维度是对空间的直接体验。从这个维度来看世界就是指每天日常生活实践的体验的。这种空间可能会被理论分析所一网打尽,它总保留着剩余物或剩余性或不可穷尽性,这就是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无穷尽的能量[53]。
施米德进而总结与批判性指出,列斐伏尔的三元空间辩证法实际上被许多他的研究者与运用者们误解了。比如戴维•哈维及其门徒们将其狭义化为一种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而爱德华•索亚的后现代地理学将三元辩证法解释为自然、精神与社会三种独立的空间,并直接把社会空间界定为第三空间,这显然也是一种误解。而谢尔兹则又把三元辩证法往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三段论那里拉,并造出来第四项即“空间化”,并认为列氏的辩证法终点不再是黑格尔的扬弃(Aufhebung)意义上的合题而是尼采式“超克”(Überwinden),但施米德认为这种解释得不到列氏文本的证实[54]。他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必须把空间辩证法的三项理解为同时存在的、地位平等的关系,另一方面将其理解为永远不会终止的、持续不断的生产性的空间-时间的存在-过程。研究空间的生产的未来任务在于克服混淆、理清概念,挖掘其思想潜能,使其成为可用于城市发展问题、后共产主义建设、全球化等经验现实分析的理论基础,特别是超越抽象哲学付诸于现实行动[55]。
七、近年来对《空间的生产》一书的广泛的应用性研究
伴随着对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研究逐渐走出了片面的后现代地理学转向以及狭隘的文本研究,西方学界近年来对此书的方法论的运用性个案性研究著作呈现出明显强劲势头,限于篇幅这里只列举如下几部:Elisa T. Bertuzzo的《破碎的达卡:用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分析日常生活》(Fragmented Dhaka: Analysing everyday life with Henri Lefebvres Theory of Production of Space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9); Tim Edensor的《节奏地理学:自然、地方、移动性与身体》(Geographies of Rhythm: Nature, Place, Mobilities and Bodies,Ashgate 2010);Benjamin Fraser的《亨利•列斐伏尔与西班牙城市经验》(Henri Lefebvre and the Spanish Urban Experience: Reading from the Mobile City,Bucknell University Press; Reprint edition 2013);Gulcin Erdi-lelandais的《理解城市:列斐伏尔与城市研究》 (Understanding the City: Henri Lefebvre and Urban Studies , 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 2014); Nathaniel Coleman的《列斐伏尔的建筑师读本》(Lefebvre for Architects ,Routledge 2014); Sue Middleton的《列斐伏尔与教育:空间、历史与理论》(Henri Lefebvre and Education: Space, history, theory , Routledge 2013);卢卡兹•斯坦尼克编的列斐伏尔遗稿《刍论极乐的建筑学》(Henri Lefebvre,Toward An Architecture of Enjoyment,Edited by Lukasz Stanek,Translated by Robert Bononno,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Minneapolis.London,2014)等。
而在汉语世界这本命运多舛的名著,虽然受英译本的影响及其英语国家解释的模式的影响而被广泛的接受与运用(限于篇幅恕不一一列举),但更多的仍然处于一种空洞的口号与一些基本的概念方法的运用阶段,实质性的文本理解还基本处于一种期待状态。套用一位西方的列斐伏尔研究学者的话来说:当1970年代初列氏刚刚提出“空间的生产”这个思想时人们很难表示理解,而今天“空间的生产”一词虽然广为接受却难免流为一个空洞的公式[56]。作为《空间的生产》的译者,笔者以为,汉语学界要消化这本天书还需要有很多细致认真的文本研究工作要走。
此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空间化理论与当代资本主义发展问题” (13JJD71000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课题“历史唯物主义空间化问题研究”(11BZX0005)以及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资助课题《祛魅的现代政治世界——一种空间的批判视角》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espace, Paris: Anthropos, 1974.
[2] [3] [25] Rob Shields, Lefebvre, Love and Struggle, Spatial Dialectics,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9, p.165, pp.6-7, p. 160ff.
[4]cf. Brenner, Neil/Elden, Stuart (2001): Henri Lefebvre in Context: an Introduction .In Antipode, 33/5, pp.767.
[5] 爱德华•索雅:《第三空间——去往洛杉矶和其他真实和想象地方的旅程》,陆扬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4页。
[6] [15] [16] [17] [28]Christian Schmid, Stadt, Raum und Gesellschaft:Henri Lefebvre und die Theorie der Produktion des Raumes,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5, p.16;pp.12-13;pp.14-17; pp.10-12; pp.205,208,209-210.此书译文得到了我指导硕士范雪麒同学的帮助,特别致谢.
[7] 该书目前除了有英译本(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之外,还有日译本:空間の生産,斎藤日出治訳・解説;東京 : 青木書店, 2000;以及意大利译本、西班牙语译本LA PRODUCCIÓN DEL ESPACIO, CAPITAN SWING 2013及韩语译本等。
[8]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 espace (4th edition), Paris: Anthropos, 2000
[9] 参看'Parcours et positions’, Annales de la recherché urbaine,no.64,September 1994. Cite in Michel Trebitsch, ’Preface: Presenatation: Twenty Years After”, Henri Lefebvre, Critique of Everyday Life, VolumeIII, From Modernity to Moderism (Towards a Metaphilosophy of Daily Life), Translated by Gregory Eiliott, With a preface by Michel Trebitsch, Verso ,London ,New York,2005, p.xxv.
[10] Cf.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vbre, pp.12-16, Edited by Kanishka Goonewardens,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n, Christian Schmid, Rouledge, New York, 2008.
[11] David Harvey, Limits to Capital, New and Updated Edition,VERSO,London New York, 2006; Mannel Castells, The Urban Questions: A Marxist Approach, A.Scheridane Trans, MIT Press, London: Arnold (Publishers) Ltd, 1979; Anthony Giddens, A Contemporary Critiqu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London and Basingstoke, 1981; M. Gottdiener, the Social Production of Urban Space,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Austin, 1985; Neil Smith, Uneven Development: Nature, Capital, and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Athens and London, 2008.
[12] Cf. E. Soja, Thirdspace, Journey to Los Angeles and Other Real-and-Imagined Places, Blackwell Publisher Inc.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96;Edward W. Soja, Postmodern Geographies: The Reassertion of Space in Critical Social Theory, Verso, Second Edition, 2011; 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Derek Gregory, Geographical Imaginations, Blackwell Publisher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994; Kristin Ross, Fast Cars, Clean Bodies: Decolonization and the Reordering of French Culture, The MIT Press;,4 edition, 1996; 詹姆逊:《文化转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詹明信:《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1996.
[13] 其中,关于列斐伏尔全球化思想研究最重要的近作是由尼尔•布伦纳(Neil Brenner)与斯图亚特•埃尔登(Stuart Elden)为列斐伏尔的国家、空间与世界理论著作英译版选集联合撰写的长篇导言“国家、空间、世界:列斐伏尔与资本主义的幸存”(Cf. Henri Lefebvre, State,Space, World SELECTED ESSAYS, Edited by Neil Brenner and Stuart Elden, Translated by Gerald Moore, Neil Brenner, and Stuart Elde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London, 2009.)而对列斐伏尔的城市理论、节奏理论问题研究则集中体现在Henri Lefebvre, Writings on Cities, selected, translated and introduced by Eleonore Kofman and Elizabeth Lebas,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1996;Henry Lefebvre, Rhythmanalysis: space, time, and everyday life; translated by Stuart Elden and Gerald Moore;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Stuart Elden. London ; New York : Continuum, 2004;Geographies of Rhythm: Nature, Place, Mobilities and Bodies, Editied by TIM , EDENSOR,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UK,2010以及由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等集体主编的《空间、差异与日常生活》(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2008)一书中。关于列斐伏尔的空间辩证法与建筑理论的研究的最新的也是最重要的著作包括上述的克里斯蒂安•施米德《城市、空间与社会:昂利•列斐伏尔与空间生产理论》一书(Christian Schmid, Stadt, Raum und Gesellschaft: Henri Lefebvre und die Theorie der Produktion des Raumes,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5)以及斯坦尼克(L.Stanek)所著:《亨利•列斐伏尔论空间:建筑、城市研究与理论的生产》(Lukasz Stanek, Henri Lefebvre on Space: Architecture, Urban Research,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or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London,2011)等著作。
[14] 需要指出的是,汉语学界长期忽略德语世界对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的长期而深入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著作,除了下文反复引用的荷兰学者施米德的书以外,还有Kurt Meyer, Von Der Stadt zur urbanen Gesellschaft: Jacob Burkhardt und Henri Lefebvre. Munich: Wilhelm Fink, 2007; Ulrich Müller-Schöll, Das System und der Rest: Kritische Theorie in der Perspektive Henri Lefebvre. Mössingen-Talheim, Germany: Talheimer, 1999等,兹不一一列举。
[18] [20] Lukasz Stanek, Henri Lefebvre on Space: Architecture, Urban Research, and the Production of Theory,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London, 2011, pp.ⅶ-ⅷ, p.128
[19] Maurice Blanchot, Friendship,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98-100.
[21] R. Hess, Henri Lefebvre et l ’aventure du siècle, Paris, Métailié, 1988.
[22] Cf.Henri Raymond, Nicole Haumont, Marie-Geneviève Dezes, Antoine Haumont, L'habitat pavillonnaire, l’Harmattan, 2001.
[23] Cf. R. Hess, "AVANT-PROPOS à la quatrième édition française, Henricia Lefebvre et la pensée de l'espace ", in Henri Lefebvre, La production de l’ espace (4th edition), Paris: Anthropos, 2000, pp.VII-XIII.
[24] 参看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第二版),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8页。
[26] Cf. Stuart Elden, Understanding Henri Lefebvre: Theory and possible, London: Continuum, 2004, p.190.
[27] Cf. Andy Merrifield, Henri Lefebvr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6, pp.109-110.
[29] Henri Lefebvre,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Preface by Stefan Kipfer,Translated by John Sturrock,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inneapolis /London, 2009, p.107.
[30] [32] [34]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52] Henri Lefebvre,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ranslated by Donald Nicholson-Smith, Blackwell Ltd, 1991, pp.15, 72;pp.15-16; pp.306-308; pp.341-342;p.101; pp.101, 398-399; p.399; p.331; p.68-72; p.73; p.349; p.39.
[31] 参看[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8-139页。
[33] 马克思的原话是:“‘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二版,第46页)
[35]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版,第88-89页。
[38] [56] Cf. Lukasz Stanek:"Space as concrete abstraction: Hegel, Marx, and modern urbanism in Henri Lefebvre", in 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2008, pp.62-63, 72-75; p. 62.
[44] 这三个概念前两个译名争议不大,最难以把握的是第三个概念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的译法。我注意到英语学界内部的分歧。按照英语世界最为权威的列斐伏尔传记作者谢尔兹的解释,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一词在英语中通常应该译作Spaces of representation,但此书英译者史密斯常将其译作并不常见的representational spaces,其用意在于显示出一段时间内列斐伏尔的思想对于隐喻与转喻的重视以及通过一个符号体系而对整个再现机制的重视。不过,列斐伏尔仍然受着尼采式总体人理念的影响而保持着对原始本真性的留恋。故此,谢尔兹对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 /Spaces of representation一词的解释是:“再现的空间(也许最好将其看作是空间的话语),这是列斐伏尔三分式辩证法的第三项或‘他者’,这应该说是一个被充分体验到的空间,我倒宁愿称其为突然迸发的‘在场的瞬间’。……它既来自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历史积淀物,也来自于震撼人心的乌托邦因素,能够把人带到社会生活空间化的一种崭新的境界之中”。( Rob Shields, Lefebvre, Love and Struggle, Spatial Dialectics,pp.161,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9.)而受此概念影响的詹姆逊则提出了“认知图绘”( cognitive mapping)理论,索亚则提出了“第三空间”概念(Edward W.Soja, Thirdspace, Journey to Los Angeles and Other Real-and-Imagined Places, Blackwell Publisher Inc. Cambridge,Massachusetts,1996)。当然,我也注意到了,《空间的生产》日译本把les espaces de reprèsentation一词译作“表象之空间”。参看空間の生産,斎藤日出治訳・解説;第75页,東京 : 青木書店, 2000。
[45] [46] [47] [48] [49] [50] [51] [53] [54] [55] Cf. Christian Schmid, "Henri Lefebvre's theory of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toward a three-dimensional dialectic", translated by Bandulasena Goonewardena, in Kanishka Goonewardena, Stefan Kipfer, Richard Milgrom, Christian Schmid, Space, Difference, Everyday Life: Reading Henri Lefebvre, Routledge, New York and London, 2008, p.27, pp.28-29, p.29, p.28, pp.32-33, pp.33-34, pp.36-37, pp.39-40, pp.41-42, p.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