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事重提:历史学是艺术还是科学?
2007-05-10
旧事重提:历史学是艺术还是科学?
旧事重提:历史学是艺术还是科学?
感谢格奥尔格•伊格尔斯对我出版于1973年的《元史学》和其后我在史学理论方面所做工作的睿智的、礼貌的批评。这是一本某种"结构主义"时期的著作,假如是在今天,我就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写这本书。然而,我认为它仍然在历史学的综合理论方面有着贡献,因为它重视历史学的地位,既把历史学视作一种历史话语,又把历史学视作人文科学中的一门学术性学科。大多数史学理论认为,随着19世纪历史学的科学化,历史研究已摆脱了与修辞和文学写作的悠久联系。但是历史研究继续保持修辞性和文学性,只要它们继续以通常的教育言辞和写作作为它们表述往昔的优先方式。只要历史学家继续使用通常的教育言辞和写作,他们有关往昔的表述以及他们关于这些事物的思想仍将保留"文学性"--"诗化"和"修辞"--一种完全不同于任何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的"话语方式。
我相信研究历史著作最有效的方法应特别注重其文学性的一面,而不是"文体"所允许的模糊的、不成理论体系的概念。在语言学、文学和符号学理论即比喻学的分支中,我们能够利用所谓的比喻理论和模糊情节理论,把历史学家赋予往昔事件的外在的和内在的重要性,不仅与真实性相联系,而且与意义相联系。因此伊格尔斯是正确的,他断言话语比喻理论--源自维柯和现代话语分析家诸如肯尼思•伯克(Kenneth Burke)[1]、诺思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2]、巴尔特、佩雷尔曼(Perelman)[3]、福柯和格雷玛思(Greimas)[4]以及其他许多人--一方面,在我关于历史学及其与文学、科学话语关系的思想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在我关于历史学及其与神话、意识和科学关系的思想体系中也处于重要地位。正是我信奉比喻学以分析历史话语的多维性--本体论的和认识论的、伦理的和意识的、美学的和形式的--导致了我们对事实与虚构、描述与叙述、文本与背景、意识与科学等等之间差异的不同看法。
我从伊格尔斯对我著作的批评中猜测,他继续尊重的仅仅是传统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历史思想能够产生的关于话语本质的陈旧概念和知识种类。简言之,伊格尔斯继续使用那种视历史的建立为代表着19世纪一门科学的意识的分类法。能够辨别传统历史作品中意识因素的史学理论必定具有或然性,而不是简单地重申传统历史学关于描述上的真实性与历史思想的科学性的宣称具有永恒的效用。
成文历史--古代的、中世纪的、现代的和后现代的--利用不同的习语、方法、约定和各种各样的话语来构建研究的目标,并赋予它们以意义。伊格尔斯认为在批判的自我意识方面,现代历史学所达到的高度要比前人高。他当真认为兰克比李维更具有自我批评意识,抑或认为尽管方法不一他们两人的自我批评意识是等同的?现代的--即伊格尔斯所谓的"批判"的--历史学具有严格的指示作用:讲述关于往昔的真人、真事、事件的真理,并且仅仅是真理,不再隶属于直接的感知。或者至少--如罗杰•夏蒂埃(Roger Chartier)[5]所说--揭露关于过去的假象并排除关于过去的神话。但是由于有关事情的话语不可被感知,历史学在它着手将它想用以"解释"和"理解"兴趣对象的不同程序影响到它们之前,必须通过想象和概念化构建这些兴趣对象。历史话语因此有着双重表述的特征:它的兴趣对象以及历史学家关于该对象的思想。结果,它不得不运用其他功能,现代语言学家把这些功能定义为言语活动(speech event)[6]的不同功能:表达(作者价值观和兴趣点)的功能、意动(受众的情绪、兴趣、偏见)的功能、元语言(寻求阐明、证明其自身术语和解释程序)的功能、交流情感(和特殊的、可能的受众建立交流渠道)的功能以及诗化(通过这种功能,结构转化为次序)的功能。
在特定历史学形式中这些功能彼此间的关系,我认为是修辞,通过这种修辞即以不同种类的"比喻"技巧和联系类型为特性,这些功能彼此间的关系,与它们在诗化-修辞话语中的关系要比与它们在科学-逻辑话语中的关系更为相似。有很多充足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历史从没有转变为科学--没有失去其作为历史的特性。这是因为比喻和模糊的转变(即修辞),与其说是概念性的,不如说是想象性的,它对于把历史的兴趣对象构筑为一段特殊历史描述的可能主题来说是必须的。如果不能剥夺往昔历史学的魅力与情感,即"过去的性质和状态",这种想象的成分就不能从历史学中被排除出去。
比喻是想象话语的理论理解,也是对不同的比喻(例如隐喻、转喻、提喻和讽喻)通过各种方式产生各种想象和想象间联系的理论理解,这些想象和它们彼此间的联系能充当一种现实的标志,而这种现实又只能被想象而不能被直接感知。话语中(人、事件、过程的)比喻之间的模糊联系不是逻辑的联系或彼此之间必然的推论,而是一般意义上的隐喻,即基于浓缩、替代、象征、修正的诗化手段的隐喻。这就是为什么对忽略比喻内涵的特别历史话语的任何估价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不能理解历史话语怎样可能使往昔事件产生"意义",尽管它可能包含着错误信息以及可能伤害辩论的逻辑矛盾。
伊格尔斯说我的比喻法把一种"虚假的一致性"强加在《元史学》中所分析的思想家的思想之上。他的方法是想极力鉴别这些思想家著作中的逻辑矛盾以便评估他们曾屈从于"意识"的程度。我对这种指责的反应是,首先,我认为我的话语概念因其掌握语言中现实的模式--情节模式、解释模式、意识暗含模式都是可能的扩展--而以一种主要的修辞为特征,这一话语概念并不会导致"虚假的"一致性强加在话语所包含的思想之中。不同种类的模糊一致性是存在的,同一性和非矛盾的逻辑只为其提供一种评估标准。人们不但可以把多种不同的"逻辑" 应用于话语解释,例如斯多噶诡辩法的附加逻辑,可能更适用于对同一性逻辑的分析,而不是对叙述话语的分析;而且还有除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和三段论的格以外的其他种类的"一致性",例如比喻的一致性、诗化的一致性和风格的一致性等存在于"文学"中的"一致性",不管是虚构的文学还是非虚构的文学。
历史学所包含的不可避免的诗化-修辞成分由传统观点可得一窥,即特殊历史进程的特殊历史表现手法必定采取叙事的形式。既然没有一个领域发生的一整套或一系列不连续的事件,可以被认为是拥有了故事的框架,那么我就采取比喻的手法把一整套事件叙述化,而不采用逻辑的方法。通过这种修辞方式,可以把一整套事件转化为一系列事件,把这一系列事件转化为一种续发事件,把这种续发事件转化为一种年代纪,把这种年代纪转化为一种叙述,我依然认为这些转化方式采用比喻方法比采用逻辑演绎方法更加有益于理解。而且,我认为来自事件的叙述和任何对这些事件的正规解释之间的关系都是逻辑演绎和修辞比喻因素的混合物。因此,历史话语研究所使用的比喻方法似乎完全是有道理的,假如一方面不为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不为历史写作和文学写作之间的相似性所要求的话。
伊格尔斯似乎认为历史话语的这种比喻概念会导致"语言决定论"。我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语言决定论者,但我坚持对任何类型作品的任何分析都必须考虑这些方法,在这些方法中各种规则的运用以及语言本身的范例属性,都能够对关于这一世界的描述进行限制甚至设置限制。假如因此而把我列入巴尔特、格雷玛思、福柯和德里达(Derrida)[7]的阵营,对于我来说是正确的;但是,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语言决定论者",因此我也不是。
我总是对如何使用比喻语言来创造那些不再可被感知的对象的形象感兴趣,并且赋予这些对象以某种"现实"的氛围,通过这种方式使这些对象适应特定历史学家为解释它们而选择的解释和阐述技巧。因此,马克思关于1848年巴黎革命期间法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特性的描述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他习惯于用这种分析方法来解释这以后事件中他们的行为举止。在本来描述和后来马克思话语中的解释之间所获得的一致性是一种形式上的一致性,而不是逻辑上的一致性。这不是一种"真正不一致性"掩饰下的"虚假的一致性",而是对事件的一种叙述化,它表明了经过一段时间后群体所发生的变化和群体间关系的变迁。不用比喻,人们就不能显现出真正的一整套续发事件的"喜剧"意义,把其中所包括的动力和过程作为各种现象,人们或许把这当作"喜剧"类型。模糊的一致性与逻辑的一致性是完全不同的,模糊的一致性是指不同程度的描述彼此之间有相似的关系,而逻辑的一致性是指一种程度的描述被视作可从另外一种程度的描述推理而来。近来努力阐述历史因果关系一致性原则的失败,表明了科学的"推理法则"范型作为历史解释的一种工具是不充分的。
以我之见,历史学家特别爱通过描述过程的形式和内容来寻求解释历史事件。他们或许用一种声称逻辑一致性作为其合理性象征和指示的正规解释来加强这种描述。但是就像有许多不同模式的描述一样,也有着许多不同种类的合理性。福楼拜[8]在《情感教育》(L/'Education sentimentale)一书中对1848年事件的描述几乎没有一点是"非理性的",即使其中有大量"想象的"和"虚构的"内容。 福楼拜以极力开创一种描述风格而著称,在这一风格中,对事件的"解释"(真正的或想象的)与对事件的"描述"难以区别。我认为伟大的叙述史学家--从希罗多德、修昔底德,通过李维、塔西佗,再到兰克、米细勒、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都是如此。在这里我们必须如米歇尔•福柯所说去理解"风格":作为一种持续不断的语言使用方式,它不仅表述这个世界,而且赋予这个世界以涵义。
意义的真实性和真实性的意义不是一码事。一个人可以想象,就像尼采所说的,即使是对过去一系列事件的最完美的真实叙述也仍然包含着不是一丁点儿的历史理解。历史学总要给过去仅有的真实叙述添加一些东西。这种添加的东西或许是一种解释事件为什么就像它应该发生的一样的伪科学解释,但是西方历史学的经典--这正是我们在讨论的问题--总是添加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我认为他们添加的是一种"文学性",有关这一点,近代伟大的小说家比那些伪社会科学家能提供更好的例证。
我在《元史学》中极力强调的一点是,历史学家有权利选择比喻方法以赋予一系列事件完全不同的含义,因为语言提供了众多解释事物的方法和用形象或概念来固定它的方法。关于这一点没有任何一点确定性。比喻和解释的方法或许是有限的,但是两者在特定话语环境下的综合物实际上是无限的。因为语言本身不能提供批判标准,用以区别"正确的"(或如实的)和"不正确的"(比喻的)语言使用。任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句型都没有区别特定话语的外延和内涵界限的清晰规则。诗人深知这一点,并利用这种含糊性而使他们的作品获得特别明亮的效果。历史真实的伟大叙述者们同样也是如此。我们传统中的伟大历史学家也知道这一点,直到19世纪时期历史学成为追求清晰性、如实性、逻辑一致性的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的奴仆。这种理想的不可能性在我们时代职业历史学家使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的失败中得到充分说明。最近出现的"向叙事回归"表明历史学家们认可对历史现象的特别历史处理更需要的是"文学性",而不是"科学性"。这就意味着向隐喻、比喻和情节的回归,以代替如实性、概念性和解释性规则作为历史学话语的构成要素。
大部分史学史概括了不同历史学家对于历史观念、历史思想、历史研究以及历史思想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之间关系的观点。但是就像伊格尔斯所指出的,这些历史很少挖掘一种我称之为研究往昔的不同历史方法所共有的"深层结构内容"的东西。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主流职业历史学家在重建往昔的过程中倾向于避免使历史理论和历史哲学成为"意识"失真的根源,因此史学史如果不把历史职业中的现行标准当作确定适当的历史学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的话,就可以被认为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惟一为职业历史学家所承认的"史学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下为历史学组织所尊崇的一般历史协作规则。任何人如果没有得到这些规则本身的批准,就想对这些规则的历史、多样性以及它们在一种语言里所经历的变化进行概念化,就立即会被视为是在搞理论和实践那种被人轻视的"历史哲学"。换句话说,职业历史学赞同使用对象语言(Object-language,以表述所研究对象)[9],这种对象语言是历史学自身的元语言(Meta-language,把对所研究对象的表述,作为一种特殊的表述)。相应地,正确的史学史只能是使用了那些术语的概念化产物,不过假如人们打算把历史著作当作历史兴趣的可能对象来构建的话,这些术语将是有问题的。
伊格尔斯反对《元史学》,因为为把历史学家在表现(辨别、描述、分类)其研究对象(法国大革命、1848年革命、资产阶级、无产阶级、文艺复兴等等)时所做的事情特征化,我使用了一种特殊种类的元语言。我并不认为事件、人物、过程、群体、习俗等类东西在过去不存在,它们大约与历史学家用以描述、形容它们的术语相符合。相反,我认为历史学的争论时常牵涉到以下问题--我们如何称呼这些现象,如何对它们进行分类,以及如何对它们进行解释。同时,我认为历史学的争论时常通过清除或修正命名历史现象的某种方法以及以新方法替代得到解决。但是我也承认对于史学史的批判方法,一方面应区别过去的诸现象,另一方面要区别历史叙述(或者对于文献、口头证词也是如此)关于这些现象的描述。
对于事情的描述并不是事情的本身。在历史学家所理解的过去某一地区"发生的某事"和他们在对这件事的叙述中所描述的"发生了什么"之间产生了大量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不仅仅是感觉、概念和思想的问题,而且是语言、比喻和话语的问题。在他们的研究中,历史学家尤其想挖掘的不仅仅是"发生了什么",而且是这种发生的"意义",不仅想追寻往昔事件的动因,而且想追寻随之而来的动因。赋予历史事件意义的主要方法是叙述。历史学是一个意义产生的过程。认为历史学家仅仅想讲述有关过去的事实,这是一种错觉。我坚持认为,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也想,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应该想赋予过去以意义。
我在《元史学》中所努力分析的就是这种意义产生的过程。事实上,我承认--就像每个人一样--历史学家可以通过科学地解释过去或"阐释地"解释过去来完善解释的方法赋予过去以意义。但是我更感兴趣的是那些方法,历史学家可用之把往昔构建成一个主题,这个主题可以当作科学调查或解释调查,更重要的是,可以当作叙述主题的可能对象。我知道"罗马帝国"、"教皇"、"文艺复兴"、"封建主义"、"第三等级"、"清教徒"、"奥里弗•克伦威尔"、"拿破仑"、"本•弗兰克林"、"法国大革命"等等--或者至少是这些术语所提到的实体--先于任何特定的历史学家对于它们的兴趣而存在。但是,历史学家相信曾经存在过的实体是一回事,把这些事情当作某一特殊种类知识的对象进行构建又是另外一回事。我相信,这种构建活动是一件充满着诸多想象,同时又充满着诸多认识的事,这就是为什么我把我的计划定位为一项对历史学的"诗化",而不是历史"哲学"进行概念化努力的原因。
诗化指的是历史写作的艺术属性,它所构成的不是装饰、修饰或美感补充意义上的"风格",而是语言使用的某种恒定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把研究对象转换成话语主题。在历史学家探询过去的研究阶段期间,他们所感兴趣的是基于文献记录来构建关于兴趣对象的精确描述和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对象所发生的变化,通过这些内容产生一整套事实。我说"产生"一整套事实是因为我区别了事件(作为一个在时空上发生过的事情)和事实(一个以论断形式对该事件的陈述)。事件发生着并可通过文献记载和遗迹得到或多或少的证明;事实只是在思想上的概念化构建和(或)在想象中的比喻化构建,并且只存在于思想、语言或话语之中。
说某人发现"事实"并无意义,除非通过这种断言,文献记载中的描述可证明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确实发生过这类事情。但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可以把这说成是语言事件,既描述时间X的类型2在时间A和空间Ⅲ中发生。这就是我打算选择巴尔特有关"事实仅仅是语言的存在"的陈述作为《话语的比喻:文化批评文集》(Tropics of Discourse: Essays in Cultural Criticism)座右铭的原因。我的意思并不是"事件"仅仅是语言存在。就我的观点而言,我想强调的是历史事实是虚构出来的--当然肯定是在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不过仍然是虚构的:它们并不以"特定"面目出现或作为文献记载中已被包装成"事实"的材料出现(参阅Collingwood)。
因此,事实必须在研究以往事件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构建,以便作为描述复杂历史现象("法国大革命"、"封建主义"、"英诺森三世"等等)的基础。反过来,复杂的历史现象也可作为解释和诠释的对象。换而言之,假如历史解释和诠释是一种构建物,概念的和/或想象的,那么这些解释技巧得以发挥作用的对象也是如此。至于历史现象,自始至终都是构建物。
它怎么可能是别的情况呢?在被定义为属于往昔的历史实体范围内,对它们的描述既不能确认,也不能由直接(受控制)的观察去证伪。直接观察所研究的当然是文献,这类文献证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往昔对象的本质。但是这种记录如果要符合事实,就需要解释,在事实的基础之上,对作为调查可能主题的对象的似是而非的最初描述得以产生。这导致我得出历史知识总是第二类知识的结论,也就是说,历史知识基于对调查的可能对象的假设构建之上。这种调查需要以一种想象的过程来处理,这一想象的过程与"文学"有着更多的共同之处,超过了比它与科学的共同之处。
通过想象过程,我指的是那些把诗体话语、文学写作和神话思想的联合特征的形象和比喻模式中蕴含的思想类型特征化的想象过程。历史话语中"文学"因素的存在,有损于它对真理的判断及证实、证伪的程序吗?只有当某人把文学写作等同于撒谎或歪曲事实,并且否认文学有任何真实地描述现实的兴趣时,这种情况是可能的。这就允许我们把历史和现代科学相提并论,只要后者对确定世界真理的兴趣远远小于确定世界"现实"的兴趣。
的确,我曾经说过历史作为一种虚构过程的产物更具有文学和诗化性质,而非科学性和概念性;我也曾经说过,历史是事实和往昔事实的虚构化。但是,坦白地说,我认为虚构这一概念应从现代边沁主义(Benthamite)[10]和费英格主义(Vaihingerian)[11]的意义上来理解,即是一种假设构建和一种对现实的"好象"思考,这种现实,因为它不再可被直接感知,所以只能被想象而不是被简单地提及或论断。我也深深地为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12]著名的评论《诗化措辞和合法的虚构》(Poetic Diction and Legal Fiction)所激发灵感,该文指出,在法律上把"人格"归结于"法人"对于"虚构"来说无论如何是真实的。就像上述已经指出的,我总是把"事实"当作构建,丹图(Danto)[13]称之为"描述中的事件",因此是语言上的虚构或模糊的虚构--语源学上意义的"虚构"(ficho),即是某种经虚构或加工过的事情。当然,这也就是那种我看待现代小说中现实描述的方法,现实小说很明显地提高了它描写社会现实的真实性要求,和任何叙述历史学家所做的完全一样。重要的是,就叙述化把仅仅适合于各种故事含义的形式和内容应用到真实事物上来说,对现实的叙述化是一种虚构化。只要历史涉及到讲故事,就必然涉及到对现实的虚构,这种情况在研究阶段就出现了。
伊格尔斯没有区分叙述(narration)和叙述化(narrativization)。叙述是讲述世界的一种模式,不同于被特征化为描述的模式。叙述化是描绘世界及其过程的一种方式,其过程似乎拥有故事的结构和意义。因此,当他批评我为什么没有分析布克哈特关于欧洲史的"叙述"时,他忽略了我有意的建议:即或许布克哈特已相当完美地叙述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化"或"君士坦丁时代",但布克哈特没有把它们叙述化 。这就是说,布克哈特没有把它们当作故事,并给它们以一种连续性,通过这种连续性,一个结构相当完美的故事,即有一个可辨认的开头、中间和结束的故事,使事件包含了最明显的内容。当我说我将尽量清楚明了地处理历史文献时,也就是说,语言之物可以以叙述的形式来表达,正是它们作为"语言之物"的属性吸引着我,而不是它们作为"叙述"的地位吸引着我。我想通过叙述往昔一个特定的部分来表明19世纪伟大的历史学家如何赋予历史那种可在故事和神话中发现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价值和意义,在我看来,不能通过求助于简单或简易的事实而被排除。
伊格尔斯发现我的观点"每一个历史叙述,只要它不与事实相抵触,就拥有同等的真理价值" 是站不住脚的。我说了这些吗?或许是。事实上,我想说的是这样一类事情:在试图评价学问和智慧差不多的历史学家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和意义解释时,事实不能被用来决定谁对谁错。首先,这是因为不同的解释所争论的不仅包括事实是什么,而且包括哪些东西可以当作事实,哪些则不是。其次是因为,对不同的解释而言,它所要说明的与其说是事实的真相,不如说是被讨论事件的意义。
我发现伊格尔斯在讨论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矛盾解释时正存在这一问题。伊格尔斯反对我的观点说,存在着"意识以外的"根据可据以判断"由于不同意识观念所形成的关于历史过程和历史意识的矛盾概念"。他引用勒费弗尔的文献来说明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冲突"解释大革命是行不通的,该阶级冲突理论认为"资产阶级"扮演着关键作用。并且伊格尔斯作出惊人的陈述说,文献可以被用来表明"阶级的概念"本身是"几乎难以致用的"。 尽管我一直尊重格奥尔格•伊格尔斯在这类事物上的思想,我还是不能不说这种陈述是荒谬的。或许他并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或许他在以比喻或象征方法说话。因为在我看来,"阶级冲突的概念"对于那些热衷于把大革命解释为阶级冲突的人来说,具有明显的"可适用性"。勒费弗尔或许怀疑资产阶级在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但是,在1789年大革命起始和随后的事件中,资产阶级作用的真实性几乎是毫无疑问的。假如这是"理性标准"可以怎样应用的例子,并且就如伊格尔斯所说,因为"连续的对话"可以继续,沟通就成为可能的话,我将对伊格尔斯所谓的历史学术甚至有助于"对具体主题取得一致意见"和"能对揭开历史神话的迷雾有所贡献"这一点感到绝望。假如欧洲资产阶级是由马克思主义者构造的神话,那么历史学家范畴宝库中的其他每一件事情也都相似。
伊格尔斯说"不管想象在构建学术性叙述中的作用怎样",这类叙述不纯粹是或者首先是"想象的",而是"以艰辛的研究为先决条件,这些研究的方法和结论要在学界内得到详尽讨论"。我并不否认,学术性叙述以艰辛的研究为先决条件或者这类研究的方法和结论要在学界内得到详尽讨论。但这并未说明"想象在学术性叙述中的作用"。在我看来(这里我再次引用柯林武德的话),想象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对任何事物的历史叙述的构建之中,无论这一研究有多艰辛。因为事实好比是原始材料,通过这些原始材料,历史叙述得以构建。不管叙述是以对事物相对稳定状态的描述模式进行构建,还是以盛衰周期中所发生变化的叙述模式进行构建,情况都是如此。
伊格尔斯承认,甚至以最"科学"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研究,要清除自身的意识因素和逃避特殊种类的兴趣、统计学者、民族、阶级、种族以及性别等等的影响是困难的。他认为哈贝马斯的尊崇"理性话语标准"的"成熟个体们"之间的交往理论可以作为一种历史对话的基础,促进"对具体主题有限的……一致性",而不足以帮助克服许多"意识上的失真"和"清除……历史神话"。
我当然不提倡学术、科学或文学的"非理性"、"无标准"、"不成熟"和"单一逻辑"的理念。但是我想请伊格尔斯注意诸如"成熟个体"这类概念的意识本质,"成熟个体"尊崇"理性话语"的"标准",并怀着旨在取得历史真实和意义"具体主题的一致意见"的兴趣来进行对话。在不同的文化中,成熟有不同的表现,"理性"和"一致性"的概念也是如此,更不用说"本质"的概念了。
我并不想扮演乡村无神论者的角色,用无说服力的怀疑主义抗辩每一个论断借以展示他的诡辩之才。当代关于现代主义和使世界理性化的启蒙运动之间的争论的全部力量产生了这么一种观点,即启蒙运动过去保留着深深的"意识",现在也是。它把某种成熟、理性和知识的西方观念作为一种统一标准,在这种统一标准面前,每一种其他文化都必须屈从并接受这些观念作为人类渴望的同一价值和目标。18世纪晚期以来西方史学史的发展主流一直服务于这种意识--就像它曾服务于为这种意识所证明的帝国主义、种族主义和中央集权下的经济统制一样。我相信其他文化,如日本和中国文化、非洲和中东文化等等,如果采纳西方史学的实践就无法发挥很好的功用,对于最终发现每种文化各自过去的真相而言,它们就好像都是些价值中立的技巧。
这并非说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群体在具体主题上所具有的相对成熟、理性、对话和一致性;而是承认同一种文化内部的不同文化和不同群体,不仅有着不同种类的过去,而且有着为了"公众"目的"使用"关于过去的知识的不同方法。伊格尔斯肯定不会认为,一个具有与西方同行不同的成熟、理性、对话等概念的中国历史学家,必定是不成熟、非理性和单一逻辑的等等。当然他不会这么认为。但如果情况就是如此的话,他或许就会希望宁可把(原文如此)他构想中的史学史当作话语的混合体,在这一混合体中,正是成熟、理性、对话和一致性等某些西方概念,由民族国家兴衰所标志的具有不同意识色彩的历史学家正大加争论,而不是把它当作这些概念在从18世纪至今的西方历史思想中逐步发展的故事。
我本人认同弗兰克•安克施密特(Frank Ankersmit)[14]的观点,历史描述的目的或许是对重要历史事件解释的增殖,而不是构建单一的解释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关于"公正无私"的宣称表明了它对于维持社会现状的"兴趣"。我认为美国的跨国公司和市场资本主义并不等同于民主,也不是人类自从最原始的状态出现以来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假如历史学将服务于民主的而不是霸权主义的目标或目的,它能更好地服务于解释的多样性,而不是趋向于达成一致,这种一致指的是什么是职业历史学家暗示于他们所发现的社会系统中的关于往昔的最好解释。
历史在当今意义上不是,也永不可能是一门科学。承认这点是有益的,并且,认为历史解释的不同模式包含着政治的、伦理的暗示而不固守客观性、公正性标准也是有益的,在整个史学史上,这种客观性、公正性的标准在突破时期比在保守时期更为人们所重视。
当我有机会的时候,我愿对伊格尔斯有关我描述大屠杀问题的态度作一回应。伊格尔斯引用我在《元史学》(第Ⅻ页)中所说的,"选择一种历史观点而不是另一种的理由完全是美学或道德的因素"。接着他评论说"我在大屠杀的现实性问题上求助于事实主义的做法,与我在著作--从《元史学》到1993年与埃娃•多曼斯卡(Ewa Domanska)的访谈--中所坚持的全部历史学都是虚构的立场自相矛盾"。
伊格尔斯参考的是我为扫罗•弗里德兰德(Saul Friedlander)[15]关于大屠杀史学史的论文集所写的《历史情节和真实问题》(Historical Emplotment and the Problem of Truth)一文。在这里我思考的是人们能否用西方史学叙述化实践所提供的不同情节模式赋予大屠杀事件以全部的意义。我有两点评论。一是必须处理好事实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我曾谈及,援引事实的目的在于确定关于特殊事件的特殊陈述的真理价值,但当意义被赋予一整套特定历史事件时,不能再用同一种方法去援引事实。我指的是意义,而不是真理。二是大屠杀是否可以被随意情节化,通过运用在西方文学标准中可以找到的全部情节结构,包括喜剧和闹剧。我没有说事实拒绝把情节化的大屠杀当作闹剧;我是说把它如此情节化对绝大多数观众来说,无疑是乏味和厌恶的。我援用道德和美学的标准,而不是事实的标准来决定选择情节结构,运用于关于大屠杀的叙述之中。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导致我们注意历史与文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带着事实-虚构的差别,伊格尔斯把历史与文学之间的差别看作是一个对立面--这种做法就和兰克以他自己的历史学观念反对沃尔特•司格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传奇"时的做法一样。伊格尔斯似乎把全部的"文学"当作虚构,而没有认识到大量的文学作品并不是虚构的,大量的虚构作品并不是文学的。伊格尔斯--相当非历史地--似乎认为"文学"意味着"虚构"作品。我认为伊格尔斯同意存在着大量的"文学作品",其主旨是"对现实进行现实主义的描述","西方"历史学中绝大多数伟大的经典著作都属于此类--从希罗多德、修昔底德通过李维、塔西佗到攸西比戊斯(Eusebius)[16]和普罗科匹厄斯(Procopius)[17],再到马基雅维利和奎恰尔迪尼(Guicciardini)[18]。除此之外,还有伏尔泰、吉本,甚至兰克、特赖奇克、蒙森、布克哈特、赫伊津哈(Huizinga)以及其他一批人。
不过,我称这些经典历史学家为"文学作家",并不是想说明他们以一种"精细"或"优雅"的风格写作--他们是所有"学者"和"研究者"之中最优秀的人物,但仅仅是第二流的叙事者和"作家"。恰恰相反,我仅仅把他们的作品当作"创作过程"的一个晚期阶段,这个创作过程必定开始于他们确定主题的一刹那:就像吉本在教堂阶梯上沉思提图斯(Titus)[19]广场废墟的一刹那,形成了《罗马帝国衰亡史》中"野蛮与宗教"的主题。通过这瞬间的灵感,吉本抓住了他所要讲述的故事的情节。这个故事的创作就是这个瞬间结构的连续。
事实化的过程或虚构化的过程都包含于吉本作品的创作之中吗?是的,吉本努力使故事变得真实可信,努力将真实与包含在叙述中的歪曲、荒谬和谎言相区分,就这一点来说,是事实化的过程。但同时,吉本必须把真实的人物、地点和事件转换成他那种"人物"和"地点",以使读者能跟随他所希望讲的故事一道前进,这个故事通过"情节化"方法成为一个特别种类的、讲述"盛衰"的故事从而阐明主题,就此来说,它又是个虚构的过程。
史学理论的老生常谈是源自事实的故事是一种浓缩--行动的时间并简化为讲述的时间,某一特定时期的全部事实被简化为那些重要的事实--这种浓缩不仅存在于发生在某一特定时空范围内的事件之中,而且存在于关于这些事件为大家所熟知的事实之中。柯林武德所谓的历史学家"关于事件的思想"转换成写作话语(历史学家真正说的或写的)的过程,运用了全部这些浓缩、借代手法,特别是比喻话语的使用。历史学家总喜欢文绉绉地说话,对他们研究的对象只讲真话,别无其他,但是如果不借助于比喻话语,不借助于在本质上比直写主义者更加诗化的话语,人们就无法叙事。对于特定往昔"发生了什么"的仅仅拘泥于文字记录的人能产生的只是年代纪或编年史,而不是"历史"。历史学是话语,其主要目的是对事件进行真实叙述化的构建,而不是对事物静止状态的描述。
假如人们对概念化的史学研究史感兴趣(或者史学史、历史思想史、历史意识史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的话,也就是说,假如人们对描述时间长河中发生的变化感兴趣的话,对描述各种场合下这些变化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感兴趣的话,在这些场合下,"往昔"已被解释为一种系统的、自我反省的认识的可能对象,那么,人们必定采取一种元史学的观点。也就是说,人们不能简单地以历史学家自己所生活时代所遵从的范畴宝库(或者别的一些时间和地点的范畴宝库)的充足性为先决条件,并以这一系列概念为目标,自学科实践"开始以来",一切事情都在持续不断地变化。比如,认为兰克或布罗代尔所理解的"历史事件"、"历史事实"、"历史叙述"或"历史解释"--或者其他一类的东西,"文学"、"小说"、"诗歌"、"模仿"、"描述"、"往昔"、"现在"等等--和希罗多德或修昔底德所理解的关于这些术语的希腊文等同语是一样的,这样的假设是没有意义的(从本质上说是非历史的)。这就是为什么把认同的西方史学经典著作根据它们接近于或不同于当代历史话语的标准来划分等级是没有意义的(从本质上说是非历史的)原因所在。
在古代希腊、罗马、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科学"的研究中,情况就是如此--更不用说各种各样非西方的"科学"形式了。科学哲学家或许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近代物理学家有关物质本原的概念为评价亚里士多德、盖仑、普林尼、帕拉切尔苏斯(Paracelsus)[20]、阿格里科拉(Agricola)[21]、布鲁诺或培根等人的等同概念,提供了有效的标准;但是近代科学史所关心的只是物理因果关系连续概念间的差异和中断(比如,"自然"概念和"物理"概念的不同),这标志着,公元前6世纪以来"科学"的全球进化。换句话来说,正确的科学史要求远距离的审视,也要求把那些在我们当代认为是"正确的"科学问题化,更要求把那些构成真正科学的现代西方科学的概念框架问题化,其目的是使如自泰勒斯或希波克拉底以来的所有科学概念生存或消失。人们必须采取当今正统科学之外的元科学态度,假如人们希望把科学的真正历史的(在此我的意思是真正的历史主义者)概念概念化的话。
史学研究史也同样如此。史学史的概念化必须始于历史研究领域现行(在这种情况下,现行意味着职业化的)正统观念的有力假设的解构(我也敢用这个词语?)。它们不能被认为是绝对有效的,也不能被认为是研究过去、话语描述和决定含义的惟一可能的基础。这就是我大约30年以前在《元史学:欧洲19世纪历史想象》(1973年)中所倡导的观点,并且自那时以来,我一直在后来的作品中努力详细描述这种论述。
但是很显然格奥尔格•伊格尔斯的观点和我不一致。他对我作品的批评朝着假设的方向继续前进,指出适当的历史方法、理论和实践可以由现今西方职业历史学家行业中的元史学假设得以充分表达。他说他对编撰18世纪以来的(西方)史学史感兴趣,但是为什么感兴趣、怎样感兴趣呢?是不是想表明现在的情况就是它的本来而不是其他?是不是"历史学术"所表达的东西只能由并且以它的现代西方形式适当地表达?假如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又要劳神编撰这种类型的历史思想史;有"大事年表"或"年代纪"就足够了。
在任何情况下,伊格尔斯似乎都认为我不理解(现代)历史学家感兴趣的是对"往昔"和"历史"作真实的描述(对这两者我作了区分);不理解他们希望处理的是"事实"而不是"虚构";不理解他们感兴趣的是发现事实,而不希望虚构它们;不理解他们著述的目的是为"学术"作贡献,而不是为"文学"作贡献。因此,当我建议历史学家著作中存在的关于过去的描述--尽管这些描述完全建立在"事实"基础上--可以被看作"虚构"时,伊格尔斯反对这种观点,因为他认为历史学家的目的是处理事实而不是虚构,因此,把历史学家的著作当作虚构是一种范畴性的错误。伊格尔斯并没有明白我的建议是为了质疑事实-虚构两分法,这种两分法自兰克时代以来一直维系着历史学家关于客观性和公正性的想象。我的观点是,以叙述化形式对事实的任何表述都必定会虚构其主要内容,无论它依赖事实有多深。叙述化把事件、人物、地点和过程等等转化为某种"形象"和叙述化的其他种类并存,无论是"虚构"还是"真实",或者两者都不是(这种情况符合最"现代主义者"的著作)。
因此我并不十分重视伊格尔斯对我努力瓦解事实-虚构两分法的批评。伊格尔斯承认历史叙述或许包含"虚构的因素"。我们之间的不同在于我们关于这些虚构因素的模糊功能的概念。伊格尔斯认为虚构是装饰或风格一类的东西。我则认为它们不仅是事实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意义的组成部分,历史学家通过叙述化手法赋予往昔事实以意义。我也不十分重视伊格尔斯解析"历史"和"文学"之间关系的方式。再者,伊格尔斯只是接受了关于这种关系的传统概念,就像兰克给定的,兰克想把他的历史与沃尔特•司格特爵士的"传奇"相区分。
我知道绝大多数现代历史学家不想被看作"文学"家,在这里文学被理解为"虚构";我知道绝大多数现代历史学家认为事实和源自这些事实的故事存在于历史或至少存在于历史记录之中,而没有被研究者认为是"虚构"或"纯属捏造";我知道绝大多数现代历史学家不想被当作"诗人",只想被当作学者,并且想让他们的著作对学术有贡献,而不是对"艺术"有贡献。我知道这一切,并且格奥尔格•伊格尔斯了解我知道这一切。但是我认为对真正由历史上公认的史学大师撰写的作品的分析,应相信这些意图的现实主义。以我之见,当我们关心史学史的时候,吸引我们的应该是文本的意图,而不是作者的意图。
注释:
[1] 肯尼思•伯克(1897-1993),美国文学批评家,以心理分析著名。著有《对历史的态度》(1937)、《文学形式的哲学》(1941)、《动机的修辞学》(1950)、《宗教的修辞学--语标学研究》(1961)等。以下注释均为译者注。
[2] 诺思罗普•弗莱(1912-1991),加拿大学者、文学评论家。著有《恐怖的对称》、《批判的剖析》、《伟大的代码》、《自然的观点》等。怀特的"情节模式"(Emplotment)就取自弗莱《批判的剖析》一书。
[3] 佩雷尔曼(Chaim Perelman,1912-1984),新修辞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著有《新修辞》(合著,1969)。
[4] 格雷玛思(Algirdas Julien Greimas),意大利语言学家。
[5] 罗杰•夏蒂埃,法国历史学家。著有《在悬崖的边缘:历史、语言和实践》、《形式和意义》、《印刷文化》等。
[6] 完整的言语行为中的语言和超语言成分的统称。
[7] 德里达(1930-),法国哲学家。著作有《声音与现象》(1967)、《论写作学》(1967)、《哲学的边缘》(1972)、《丧钟》(1974)等。
[8] 福楼拜(1821-1880),法国作家,认为艺术应该反映现实生活并揭露社会的丑恶现象。重视对生活的观察,强调形式美,代表作为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
[9] 对象语言(又称第一级语言First-order language),与元语言(又称第二级语言Second-order language或符号语言)相对。指被某种语言或符号集合所描写和分析的一种语言。在对象语言中,词表示或指称事物;在元语言中,词用来解释本语言或另一语言中其他的词。比如用汉语来说明英语,英语是对象语言,汉语是元语言;用英语说明英语,英语既是对象语言,又是元语言。在辞书编撰和语言教学中用于释义的语句称元语言;在语言研究中用于描写和分析语言成分特征使用的一套符号和术语,也属元语言。
[10] 边沁(Jeremy Benthamite,1748-1832),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对19世纪思想改革有显著影响。著有《道德和立法原则概述》(1789)等。
[11] 费英格(Hans Vaihinger,1852-1933),受叔本华和朗格影响的德国哲学家。提出"虚构"理论作为其"仿佛"哲学的基础,从而在实用主义方向上发展了康德主义。著有《仿佛哲学》(1911)、《康德研究》等。
[12] 欧文•巴菲尔德(1898-),英国语言学家。著有《诗歌用语:意义研究》、《意识的进化》、《言者意图》等。
[13] 丹图,指的是Arthur C. Danto,美国分析哲学家、艺术批评家。著有《作为哲学家的尼采》、《神秘主义和道德》、《叙述和知识》等。
[14] 弗兰克•安克施米特,荷兰历史学家。著有《叙述逻辑:对历史学家语言的语义分析》(海牙,1983),编有《浪漫主义和历史文化》(合编)、《新历史哲学》(合编)等。
[15] 扫罗•弗里德兰德,美国历史学家,专门研究大屠杀问题,《历史与记忆》杂志的创建者。著有《纳粹德国和犹太人》、《反思纳粹主义》、《记忆、历史和欧洲犹太人大灭绝》、《历史与心理分析》等。
[16] 攸西比戊斯(约260-约340),基督教历史学家。认为历史可分为两种,即神圣的历史和世俗的历史,他以年代为经,左边记神圣的历史,右边记世俗的历史,使两者互相对照。著有《编年史》、《教会史》、《君士坦丁大帝传》、《巴勒斯坦殉道者行传》等。
[17] 普罗科匹厄斯(约500-565),东罗马帝国历史学家。重视历史的垂训作用,认为写历史要以道德人心为念,意存劝戒。著有《当代史》、《秘史》、《论建筑》等。
[18] 奎恰尔迪尼(1483-1540),意大利历史学家。所著《意大利史》为意大利史学史上不朽名著。
[19] 提图斯(39-81),古罗马皇帝(79-81),曾任执政官,与皇父韦巴芗(Vespasian)共执朝政,镇压犹太人起义,夷平耶路撒冷(70),即位后所建凯旋门至今犹存。
[20] 帕拉切尔苏斯(1493-1541),瑞士医生、炼金家,发现并使用多种化学新药,促进了药物化学的发展,对现代医学作出贡献,著有《外科大全》和关于梅毒的论文。
[21] 阿格里科拉(1494-1555),德国矿物学家、冶金学家和医生,著有《金属学》、《矿物学》等,首创矿物分类法。
[1] 肯尼思•伯克(1897-1993),美国文学批评家,以心理分析著名。著有《对历史的态度》(1937)、《文学形式的哲学》(1941)、《动机的修辞学》(1950)、《宗教的修辞学--语标学研究》(1961)等。以下注释均为译者注。
[2] 诺思罗普•弗莱(1912-1991),加拿大学者、文学评论家。著有《恐怖的对称》、《批判的剖析》、《伟大的代码》、《自然的观点》等。怀特的"情节模式"(Emplotment)就取自弗莱《批判的剖析》一书。
[3] 佩雷尔曼(Chaim Perelman,1912-1984),新修辞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著有《新修辞》(合著,1969)。
[4] 格雷玛思(Algirdas Julien Greimas),意大利语言学家。
[5] 罗杰•夏蒂埃,法国历史学家。著有《在悬崖的边缘:历史、语言和实践》、《形式和意义》、《印刷文化》等。
[6] 完整的言语行为中的语言和超语言成分的统称。
[7] 德里达(1930-),法国哲学家。著作有《声音与现象》(1967)、《论写作学》(1967)、《哲学的边缘》(1972)、《丧钟》(1974)等。
[8] 福楼拜(1821-1880),法国作家,认为艺术应该反映现实生活并揭露社会的丑恶现象。重视对生活的观察,强调形式美,代表作为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
[9] 对象语言(又称第一级语言First-order language),与元语言(又称第二级语言Second-order language或符号语言)相对。指被某种语言或符号集合所描写和分析的一种语言。在对象语言中,词表示或指称事物;在元语言中,词用来解释本语言或另一语言中其他的词。比如用汉语来说明英语,英语是对象语言,汉语是元语言;用英语说明英语,英语既是对象语言,又是元语言。在辞书编撰和语言教学中用于释义的语句称元语言;在语言研究中用于描写和分析语言成分特征使用的一套符号和术语,也属元语言。
[10] 边沁(Jeremy Benthamite,1748-1832),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对19世纪思想改革有显著影响。著有《道德和立法原则概述》(1789)等。
[11] 费英格(Hans Vaihinger,1852-1933),受叔本华和朗格影响的德国哲学家。提出"虚构"理论作为其"仿佛"哲学的基础,从而在实用主义方向上发展了康德主义。著有《仿佛哲学》(1911)、《康德研究》等。
[12] 欧文•巴菲尔德(1898-),英国语言学家。著有《诗歌用语:意义研究》、《意识的进化》、《言者意图》等。
[13] 丹图,指的是Arthur C. Danto,美国分析哲学家、艺术批评家。著有《作为哲学家的尼采》、《神秘主义和道德》、《叙述和知识》等。
[14] 弗兰克•安克施米特,荷兰历史学家。著有《叙述逻辑:对历史学家语言的语义分析》(海牙,1983),编有《浪漫主义和历史文化》(合编)、《新历史哲学》(合编)等。
[15] 扫罗•弗里德兰德,美国历史学家,专门研究大屠杀问题,《历史与记忆》杂志的创建者。著有《纳粹德国和犹太人》、《反思纳粹主义》、《记忆、历史和欧洲犹太人大灭绝》、《历史与心理分析》等。
[16] 攸西比戊斯(约260-约340),基督教历史学家。认为历史可分为两种,即神圣的历史和世俗的历史,他以年代为经,左边记神圣的历史,右边记世俗的历史,使两者互相对照。著有《编年史》、《教会史》、《君士坦丁大帝传》、《巴勒斯坦殉道者行传》等。
[17] 普罗科匹厄斯(约500-565),东罗马帝国历史学家。重视历史的垂训作用,认为写历史要以道德人心为念,意存劝戒。著有《当代史》、《秘史》、《论建筑》等。
[18] 奎恰尔迪尼(1483-1540),意大利历史学家。所著《意大利史》为意大利史学史上不朽名著。
[19] 提图斯(39-81),古罗马皇帝(79-81),曾任执政官,与皇父韦巴芗(Vespasian)共执朝政,镇压犹太人起义,夷平耶路撒冷(70),即位后所建凯旋门至今犹存。
[20] 帕拉切尔苏斯(1493-1541),瑞士医生、炼金家,发现并使用多种化学新药,促进了药物化学的发展,对现代医学作出贡献,著有《外科大全》和关于梅毒的论文。
[21] 阿格里科拉(1494-1555),德国矿物学家、冶金学家和医生,著有《金属学》、《矿物学》等,首创矿物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