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新娱乐时代”与娱乐文化的主导权:网络春晚VS央视春晚现象探析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文化蓝皮书《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中,有一个颇令人注目的结论——“数字化传媒手段的普及正在启动数字内容的应用,‘新娱乐时代’已经来临”。1本文希望借用“新娱乐时代”这一概念来分析春节前后同样为人们所关注的网络春晚与央视春晚之争的话题,并进而探讨中国娱乐文化的主导权问题。

  一.传播技术支持下的娱乐文化形态变化

  电视是当今社会最强势的娱乐媒体。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电视的第一播出平台,拥有着国内其他媒体所难以比拟的资源和地位。央视春晚正是立足在这样一个平台上,集中了全世界最顶尖的华人明星,并借助大年三十——这个富有中国传统意味的独特时间,获得了中国娱乐文化领域中勿庸置疑的主导地位,享有“新民俗”之誉。不仅它的每一个举措万人瞩目,令众媒体争相报道,而且它往往引领了当年中国娱乐文化的流行风尚;制造了当年人们口耳相传的段子和见面语;捧红了一个又一个红得发紫的娱乐明星,以至成为了中国明星们的“梦工厂”;它所定下的文艺晚会节目形态——相声、歌舞、小品在其它晚会上被反复复制、传播。在长达二十多年的央视春晚历史中,它虽然也曾面对过无数指责与非难,但它在娱乐文化领域中的主导地位从未动摇过,并且始终没有其他娱乐文化形态可以与之抗衡。

  可是,2005年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网络春晚,却在2007年的春节前后掀起了一阵小小的波澜,并给央视春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其实,网络春晚并非指代哪台具体的春节晚会,而恰恰是“新娱乐时代”“数字化传媒手段的普及启动数字内容应用”后的典型产物。它包括了视频春晚、博客春晚、动画春晚等内容。这些内容尽管名称不一,但在运作模式上基本相似:即所有的“节目”均由网民自己制作,上传网络后“公平”地展示。在这一时空里,只要你有兴趣和时间,任何受众都可以成为传者(不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而且是真实具体的),受众享有绝对自主权——想看谁的节目就看谁的节目,看了感觉不好随时进行批评,并且还可以用短信投票等方式决定某个节目的生死荣辱。

  当然,这一切都离不开网络传播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首先,在播出平台上,网络春晚集成了网络直播、网络点播、同步交流、异步交流和电视直达等功能,实现了网络和电视的无缝结合。

  其次,在节目制作方面,一些网络春晚突破了传统晚会现场排演录制的形式,它们通过网络主持人和现场主持人共同主持,把现场演出、DV视频、FLASH等节目内容用电子化合成,同时通过外景、现场、电子场景等多场景切换的方式,构建成一个多场景集成的大型晚会。

  第三,网络宽带的推广和传播新技术的广泛应用。

  再好的网络技术,如果没有宽带的支持也只能望洋兴叹。有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宽带上网网民人数为7700万人,占网民总数的近三分之二。宽带上网的计算机数也在迅速增加,已达到2815万台,占上网计算机数的一半以上。今天的中国网民数以亿计,在数量上仅次于美国,居全世界第二。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有约1500万人经常使用网络教育,2500万人经常使用网上招聘,经常上网购物的人数为300万人,经常使用博客的人达到2800万。2 这说明,网络技术应用已经渗透到了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们不仅逐渐提高了网民的网络应用技术水平与能力,而且还相应催生出了一整套新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价值观念。

  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电视文化同样是伴随着传播新技术的产生而形成的,只不过引领当时传播新技术的是电视媒体。“央视春晚”作为中国电视娱乐文化的典型代表,其起步和辉煌过程无疑与电视媒体在中国社会的崛起与普及紧密相关。1983年,中央电视台第一次举办“春节联欢晚会”,而就在那一年三月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召开(以前这个会议的名称为“广播工作会议”,从那一次开始加入了“电视”这个词),并制订了一条极为重要的、对未来发展影响深远的政策方针,即“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几乎是顷刻之间,各级电视台纷纷上马,各类电视文艺节目风起云涌,中国电视观众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1983年春节联欢晚会的总导演黄一鹤,十分懂得新技术的妙用,推出了“现场直播”、“电话点播”等新形式,获得了大批刚刚养成电视收视习惯的观众的支持与认同。

  因此,建立在网络传播新技术基础上的网络春晚与建立在电视传播技术平台上的央视春晚,首先体现的是两种技术形态与力量的争斗。当然,这种争斗并非你死我活的残酷比拼,而是双方相互融和、共同发展的友好合作。譬如一些网络春晚与地方电视台联手,让电视台进行节目转播;央视春晚则努力适应新形势,同步推出网络版的央视春晚。

  但是,技术的改变并不仅仅意味着节目形态与制作播出方式的变化。正如文化研究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所指出的:“技术思想与技术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生活秩序及现代生活自身的意义。”并且,“技术去蔽的方式是文化的方式,带有人的自我感知、人的目的及人的社会性烙印。在知识和技术之前已存在着知识和技术的文化,这种文化决定着通过技术来揭示现实的问题和提出问题的方式。”3换句话说,技术后面隐藏的是社会现实中的文化之争、权力之争,而且,正是这样的斗争及其方式才深刻揭示了我们的社会现实状况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未来发展。

  二.技术背后的娱乐文化主导权之争

  传播学者沃纳·赛佛林与小詹姆斯·坦卡德在谈到媒介形势变化后所产生的影响时,不无感慨地说:“技术改变的一个结果是,把电视认作向每一个人传达基本相同消息的一个统一的或单独的系统,已不再可能了。”4伴随电视这一功能的日益消退,以电视为载体的娱乐文化的主题首先遭遇挑战。

  中央电视台作为“喉舌”媒体,它必须承担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与教化功能,春节联欢晚会作为中央电视台每年的“重头戏”,自然不能例外。只是与以往的“革命文艺”相比,政治性的色彩无疑消退了很多,取而代之的是“团圆”“喜庆”“祥和”之类的和谐主题,这样的主题与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平和、安定、小康等精神无疑是步调一致的。所以学者张颐武说:“正是通过‘春晚’(他指的是央视春晚——笔者按),……国家和社会,官方和民间都获得了一个可以满足自己的理想的新的社会空间”。5也正是通过央视春晚这样的娱乐文化形态,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与主流媒体才较好地把握住了中国娱乐文化的主导权,在全民欢庆的娱乐形式下,国家意识形态话语悄然而入,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与需求,来控制(这种控制并非直接简单地,其中也包含了妥协的成分,需要专文阐述)中国娱乐文化的基本形态与内容。

  网络春晚虽然内容较多,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主题,而且由于采取了网民自己动手自己演的形式,要提炼出一个统一的主题基本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说到参加网络春晚的网民们的共同兴趣,“恶搞”这个词却是十分恰当的。试看网络春晚上的一些节目名称:《后厕训练班》、《狗仔队的一天》、《韩剧杀手锏》、《包公歪传》等等,虽然仍不脱小品的样式,但题材涉及的却是对韩剧的调侃,对狗仔队的讽刺,以及对电视访谈节目、大片、演艺界的鞭笞,还有对敏感社会问题的尖锐揭示。仅就节目内容来看,是央视春晚不可能涉及的。更不要说演员们那些前卫怪诞的服饰、夸张出格的表演,更是主流媒体、主流娱乐文化形态所无法包容的了。网络春晚中倍受亲睐的“恶搞”这一形式,其本质是反主题的,它寻求的就是态度与价值的多元化,人们可以任意地选择表达。在这样的形式观照下,社会现实的各个层面都可以被当作异质的、零散的与偶然的片段加以肯定。这便与以央视春晚为代表的娱乐文化形态构成了鲜明的对立与冲突。

  “我的地盘我作主”,这是网络春晚中喊得最为响亮的口号,也是网络春晚最吸引人、打动人的地方。“我是谁?”“我”用不着是被媒体哄抬着的名人模范、“我”也不需要迎合主流的眼光与趣味,“我”就是千千万万个普通的草根,“我”有自己的兴趣和价值观,“我”拥有了文化表达的能力与权利。以前只能乖乖坐在电视机前的娱乐文化的被动消费型受众,转眼之间变成了娱乐文化的主动生产者,这种传受关系的颠覆,带来的将是整个娱乐文化景观的改变,秩序的倾覆。所以,有人担心:“如果这批总数已经要以亿计的人们,把自己的趣味、自己的爱好、自己的感情都投入到网络春晚中,将是何等壮观的虚拟世界啊,届时央视春晚‘情何以堪’?”6但也有人欢呼:“时下已到了网络时代,文化艺术的希望,成千上万个活跃在网络上的‘草根思想者’才是我们可以期待的坚实力量。”7在这种担心或欢呼后面,被关注或者被窥视的均是央视春晚所代表的娱乐文化主导权。在主流娱乐文化形态下,我们看到的是国、家、民族、全民这类宏大想象与群体,群体的情感与关系被反复渲染强调,但个人却无一例外地被忽视或者被收编了。网络春晚反其道而行之,张扬个体性的生产消费者,真真实实地切中了娱乐文化主导权的要害。

  三.简短的结论:

  当技术背后的权力之争逐渐浮出水面之后,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该如何理解这些现象的意义,并对未来有所预测乃至干预呢?限于篇幅,本文在此提供两点简短的结论供大家思考: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网络春晚VS央视春晚的过程中,作为挑战方的网络春晚尽管干劲大,但形成的挑战力其实是十分有限的,央视春晚的主流地位并没有因之受到动摇。

  这一方面表现在网络春晚的生产者生产能力不足,多为水平低下之作,而且大多数网民的娱乐文化消费意识仍停留在电视媒体所塑造的明星消费观念上。一位网友在看完网络春晚后表示说:“技术含量太低!有理想,没希望!别拿网民不当观众!”另一位网友逍遥熊则对记者说:“就是图个乐嘛!这些动画节目的作者我也不认识,不是赵本山不是周杰伦也不是李宇春,我为什么要给他们投票?"每个投票都要从他腰包里掏一块钱,而“这些节目还没让我如此动心。”8在这样的评价后面,彰显出“恶搞”类的娱乐节目在自身品质的提高和影响力的提升方面还需不断努力。并且,这种努力不能单纯依靠技术力量,它更取决于广大生产者的自觉意识与文化素养,而这样的自觉意识与文化素养却正是广大网民所缺乏的,也是需要时日反复培养与倡导的。当新技术所激起的好奇心与快感逐渐减退时,真正能够坚持留守的只能是少数精英,这些网络文化精英能否继续其对主流娱乐文化形态的“柔性抵抗”,并赢得他们的网民受众们的支持与认同,是令人怀疑的。

  另一方面,央视春晚一如既往地承受着人们的批评,享受着多少因这些批评而带来的收视率和天价广告费。它没有丝毫让步的迹象,年年挨骂年年办,年年照办年年被骂。这就像明星们的绯闻同样会给他们带来所期待的效应一样,中国娱乐文化的主导权仍旧牢牢地掌控在了央视春晚这样的主流娱乐文化形态中。如果反叛的力量取决于被反叛对象的强大,这样的反叛效果自然是不难设想的。什么时候网络晚会用不着再打“春晚”的招牌去吸引人们的眼球,什么时候央视春晚不再成为大家的关注议题,网络媒体倒有可能生产出一些值得期待的文化制品。

  其次,假设网络春晚的生产消费者真的都能成长为网络文化精英,并始终保持“柔性抵抗”的立场,那么娱乐文化的主导权是否就的确会归属于他们呢?答案同样是不乐观。

  因为在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的媒介环境下,市场和行政的力量才是最强大的两股力量。更有可能的两种结果是,当网络文化精英成长起来后,他们要么被市场所收买,要么为行政力量所收编,恶搞式的“柔性抵抗”仅仅作为一种姿态或符号而存在,以赢得市场的份额或缓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文化冲突。市场的力量现在就已经显现了,看看网络春晚的那些主办单位——新浪或者腾讯,哪一家不是商业网站?哪一家不是在为点击率而忙乎?当网络春晚能够创造出巨额利润时,它还会是网民们自由狂欢的免费娱乐场所吗?如果央视春晚退出了人们的视线,类似于网络春晚这样的娱乐形态有可能成为娱乐文化的主流时,行政的力量会无动于衷、袖手旁观吗?就像“全国广播工作会议”在第十一次召开时变成了“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一样,那时的广电总局是否会变成广电网总局而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互联网工作会议”呢?

  因此,过分地忧虑央视春晚届时将“情何以堪”是多余的,同样,将中国文化艺术的希望寄托在无数草根思想者身上多少也显得有些盲目乐观。认清现实,将根深深地扎进中国社会的现实土壤里,培育出新的精神与力量,才有可能是改变现实文化景观的唯一途径。 “新娱乐时代”与我们仍然相距遥远!

  【注释】

  1 2007年2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与浙江新闻在线网站均有相关报道,前者题为《社科院:一个馒头开启“新娱乐时代”》,后者题为《中国文化消费迎来“新娱乐时代”》。

  2 《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转引自《中国文化消费迎来“新娱乐时代”》,浙江新闻在线网2007年2月28日。

  3 彼得·科斯洛夫斯基,《后现代文化——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后果》,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页。

  4 赛佛林·沃纳、小詹姆斯·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5 张颐武,《“春晚”记忆,我们的“共识”的塑造》, zhangyiwu.vip.bokee.com,2007年2月15日。

  6 《网络春晚,最平民的狂欢》,《扬子晚报》2007年2月20日。

  7 转引自刘军宁,《文艺复兴,就从博客开始!》,http://blog.sina.com.cn/liujunning,2006年12月30日。

  8 《“春晚快车”拥堵 网络春晚模仿秀遭恶评》,《北京娱乐信报》2006年2月12日。

  作者工作单位:同济大学传播与艺术学院 副教授

  Email:cliushan@163.com


文章来源:学术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