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意]吉奥乔•阿甘本|主权警察

王立秋 试译 

人们从海湾战争中学到的最明白无误的事情之一,就是主权概念终于被引进到警察的算计之中。冷漠之下,对特别残酷的战争法(ius belli)的行使,在这里也被伪装成所谓的警察行动(police operation,警察勤务)”,并且,仅此而已;这种漠不关心的态度不能被看作某种犬儒主义的故弄玄虚(一些出于义愤的批评倒确实把二者混为一谈)。这场战争最引人注目(spectacular)的特征,也许,就在于为论证它而给出的理由不可能作为用于隐瞒隐藏计划的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而保留下来。相反,意识形态同时又如此深入地穿透了现实,以至于这些公然的理由也不得不在严格的、字面的意义上来进行理解——尤其是那些涉及世界新秩序的观念的理由。但这不是说,海湾战争为国家主权构筑了健康的限制——因为在这场战争中,这些主权国家被迫担任超国家机构(这也是辩护者和毫无准备的法理学家们出于恶意试图证明的)的警察。 

关键在于,警察——与舆论相对——绝不仅仅是某种法律强制的行政功能;相反,警察也许是暴力与作为主权特征的权利的接近,以及二者之间的构成性交换显现得比最为赤裸和清晰的地方。根据古罗马风俗,没有人能到执政官(consul),最高统治权的所有者,和与他最亲近的扈从之间,后者掌握着献祭牺牲的斧子(用于执行死刑),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这种(权利与暴力之间)邻近性绝非巧合。设若主权,通过宣布例外状态(的开始)和对法律合法性的悬置,事实上就是暴力和权利之间那个模糊交点的标志的话,那么,警察则总是在类似的例外状态中活动。警察必须基于各个案例逐一判定的“公共秩序”与“安全”理由,界定了一个与主权区域想对称的暴力与权利之间的模糊区域。本雅明正确地指出: 

警察暴力的终结总是等同于甚或与普遍法律的终结相关的断言完全是错误的。相反,警察的“法律”在事实上标示了这样的一个点,在这点上,国家不再有能力——无论出于无力,还是因为一切法律体系内部的内在关联——通过法律体系来保障它不惜以一切代价意欲获取的那种经验主义的终结。[1]  

因此,武器的展示(警察总是亮出武器)也就成了各地警察的特色。这里重要的不是对那些侵害(他人)权利的人有多大威胁,而是主权暴力的展示,对此,执政官与扈从之间身体上的接近就是证明。这种演示,事实上发生在最和平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官方的正式典礼之上。 

主权与警察功能之间令人尴尬的接近,以一种模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的形式得到表达,根据古代法典规定,主权身份与行刑者的身份是共同的。这种接近在1418714日的那次偶然接触中前所未有地明显:正如年代记编者告诉我们的那样,那天勃艮第公爵正走在军队的前列,以征服者的姿态进入巴黎,这是,他在街上撞见了侩子手柯克鲁什(Coqueluche),后者那些天正卖力地为公爵工作。根据历史记载,浑身是血的侩子手走近这位君主,拉着他的手喊道:我美丽的兄弟! 

因此,警察身份中主权概念的入口,根本就不可靠。这为一个至今仍使第三帝国的历史学家们感到震惊的事实所证明,也即,自始至终,灭绝犹太人就一直被认为是专属于警察的事务。众所周知,我们找不到哪怕是一个承认种族灭绝是主权机构作出的决定的文献:在这个方面,我们能看到的,只有1942120日在柏林西南郊的万湖湖区(Grosser Wannsee)举行的,主要由中低层警员参加的一次会议记录。这些人之中,只有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盖世太保第四部门B-4分队的头子——的名字被明确提到。对犹太人的灭绝之所以进行得井然有序而精确有效,原因只在于,它被设想为警察勤务并当作警察行动来加以实施;但是反过来,正因为种族灭绝是“警察勤务”,它在今天才在(高度)文明化的人类面前显得尤为野蛮而可耻。 

而且,主权被授权担任警察还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它使对对手的罪犯化成为必然。施密特已经指出,根据欧洲公法,par in parem non habet [j]iurisdictionem(平等者之间不存在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就已经排除了敌对国家的主权被裁定为罪犯的可能性。宣战并不是要悬置关于战争的原则和惯例,这些原则和惯例能够确保针对敌对国家——这些国家被认为享有同等的尊严——的战争按照精确指定的规则(军队与平民之间的严格区分就是规则之一)发生。相反,一战以来我们亲历并亲自见证的,确实这样一个程序:通过宣战,敌人首先被排除在作为公民的人类之外并被打上了罪犯的烙印;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下,通过“警察行动”来消灭敌人才是可能而正当的。这种行动不必遵循任何司法律令,因此也不再区别平民和士兵,更不会区分人民和他们犯罪的国家,——因此,这种行动也就回到战争最原始的条件。主权逐渐滑向政治法律的阴暗区域,在这里至少还有一个积极的方面值得我们注意。那些急于把敌人罪犯化的国家首脑还没有意识到,这种罪犯化(即作为战争理由为他们所用的犯罪化)随时有可能反过来被用来对付他们。今天,真正的国家首脑(国家在尘世的化身)并不存在,这也就意味着,不存在真正的罪犯。今天不幸穿上君主(主权)礼服的人们知道,有一天,他也会被自己的对手当作罪犯来对待。当然到时候我们也不会同情他们。那些意欲把自己表现为警察和侩子手的君主,事实上,最终显现出他们在起源处与罪犯的接近。 

199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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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瓦尔特本雅明:《暴力批判》(“Critique of Violence”),载《反思》(Reflections),埃德蒙耶夫考特(Edmund Jephcott)译,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86, p. 287 

[]译自Giorgio Agamben, means without end Notes on Politics, tran. Vincenzo Binetti and Cesare Casarino, London: Minneapolis, 2000, pp.1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