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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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科学批判

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科学批判
――《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

张一兵 周嘉昕

内容提要: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理解和认识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其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尚未形成有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本质的深入解剖,并以现代私有制社会这个有待提炼的概念指认资本主义现实,但他们还是在新的理论框架中提供了对资本主义现实的全面分析。具体包括:现代私有制社会的历史性本质在于分工基础上的机器大工业和竞争产生了私有财产和劳动的分离;现代私有制社会中的个人由于分工和货币的关系而形成了一种抽象的偶然联系,私有财产成为异己的力量统治人;工业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必将冲破资产阶级社会的私有制,即共产主义将通过占有和联合的形式获得实现。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 资本主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 历史唯物主义

 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的标题所表征的那样,马克思恩格斯写作的出发点是为了批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第一章《费尔巴哈》的写作顺序也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同鲍威尔、费尔巴哈和施蒂纳等人的争论中逐步将自己的理论正面阐述出来。进一步说,这些论战之所以发生,归根结底是源于对当下社会现实和人类未来之可能性的理解。这就必然涉及到对资本主义现实的剖析和批判,换言之,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是一部论战性著作,第一章《费尔巴哈》主要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新世界观的基础,但它本身有着明确的现实指向,即批判“现代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此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指称),为共产主义提供科学论证。
 
        1、“现代私有制”社会现实的基本关系

从工业和竞争出发理解现实资本主义并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首创,早在恩格斯的《英国状况》组文和《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以及马克思克罗茨纳赫历史研究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工业和竞争便已经成为理解资本主义的重要理论范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工业的发展和自由竞争的出现借由分工得到了充分的说明,“工业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和依靠分工才能存在”,“大工业使竞争普遍化了”。 由此,以大工业和贸易自由为基础的现代私有制社会便在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中得到了说明。
可是在这里,分工除去表征了一种社会生产水平的意味,同时也承担起那个已经消失的异化逻辑的理论功能: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财产(Privateigenthum)和劳动”,所谓私有财产就“积累起来的劳动”,“私有制,就它在劳动的范围内同劳动相对立来说,是从积累的必然性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积累起来的劳动与“现实的劳动”相对立,并且统治和奴役现实的劳动。显然,后一个现实的劳动,在这里是指称工人和劳动者。在《1844年手稿》中,是本真的劳动与异化的劳动相对立,而此处,则是死劳动与活劳动相对立。这是十分不同的理论和现实判断。私有财产与劳动的对立,其实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劳动范围内的对立。这是一个重要的指认。
在此时的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个人本身完全屈从于分工,分工“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工越发达,这种分裂也就发展的越尖锐,劳动本身只能在这种分裂的前提下存在”。这里的分工,显然不是后来马克思历史地指认出来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分工,而一个理论逻辑抽象。并且,这里的私有财产(私有制)和劳动,实际上是现实的人的感性物质活动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在马克思恩格斯以“现代私有制社会”来认定的所有制形式中的特定生产力。在这里,现代私有制社会的内在矛盾不仅仅是私有财产和劳动之间的对立,而就是劳动(生产)过程的内在冲突:大工业所带来的发展了的生产力同现代私有制条件下特殊的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较之《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已经放弃了作为人的类本质用以批判现实的劳动概念,转而强调现实的劳动本身就处在同私有财产的分裂之中,并在这一分裂中寻求现实的批判。
 简言之,现代私有制社会有其自身的形成过程,是一种特定生产力基础上的有限历史性存在:随着分工的扩大产生了机器大工业和普遍的自由竞争,并摧毁了“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形成了私有财产和劳动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反映了工业(分工)生产力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只有在工业的发展中,才能消除分工,进而消灭私有财产和劳动本身,实现共产主义。依后来马克思的认识,这里的消灭分工应该理解为消灭奴役性的分工。
 私有财产和劳动之间对立的历史性本质在唯物主义历史观之上通过分工获得了说明,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据以批判资本主义现实的人的“异化”,也在这一全新理论框架脱胎换骨——“现代私有制”社会中个人在分工和货币统治下的偶然性存在和物役性关系。
 分工不仅是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之间矛盾的原因,而且“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

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这是由于奴役性的分工使得人自己的活动——劳动成为一种奴役性的压迫力量。这是物役性另一种表现。在后面的讨论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但由于他们相互间不是作为纯粹的我,而是作为处在生产力和需要的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个人而发生交往的,同时由于这种交往又决定着生产和需要,所以正是个人相互间的这种私人的个人的关系、他们作为个人的相互关系,创立了——并且每天都在重新创立着——现存的关系。

正是因为历史中的个人的出发点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正是由于在分工范围内社会关系必然独立化,在每一个人的个人生活同他的屈从于某一劳动部门以及与之向关的各种条件的生活之间出现了差别”。所以,在现代私有制社会之中,“有个性的个人于阶级的个人的差别,个人生活条件的偶然性,只是随着那本身是资产阶级产物的阶级的出现才出现。只有个人之间的竞争和斗争才产生和发展了这种偶然性本身。因此,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在此没有使用那个广义的“市民社会”一语,而开始直接用资产阶级的统治来特指这个全新的奴役性的社会。
 在现代私有制社会中,个人的偶然性存在还“得益”于货币的力量,“货币使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偶然的东西”,货币“是产生下述现象的根源:迄今为止的一切交往都只是在一定条件下个人的交往,而不是作为个人的个人的交往。这些条件可以归结为两点:积累起来的劳动,或者说私有财产(私有制),以及现实的劳动”。 个人不再是作为个人的个人,而是作为偶然的个人进行交往。作为私有财产运动形成的抽象,“现代资本”——货币具有购买一切的能力,在此时的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货币是普遍的、通用的和流通的交换手段;货币使一切财产保持着流动的状态”。 可是,在货币权力的支配下,“在普遍的交换手段独立化而成为一种对社会或个人来说独立的力量”,于是,这也成为现代私有制社会中的个人相互联系起来的唯一途径。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分工为这种偶然性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但是具体到资本主义的认知,特别是资本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在相当大程度上仍是从货币入手的。就是说,虽然在一般理论框架上已经确定了生产分析范式,但对现实生产过程的解剖,则限于分工概念而无法深入资本生产的内在过程,这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只能以“现代私有制”社会这一“交往形式”来判定资本主义现实的根本原因。

2、自主活动与现代私有制社会中的物役性

马克思恩格斯还发现,从更大一些的尺度去看,这种交往还反映了这样二个重要的事实:一是人们的生产力表现出“非人的”性质。“生产力表现为一种完全不依赖于各个人并与他们分离的东西,表现为与各个人同时存在的特殊世界,其原因是,各个人——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是分散的和彼此对立的”。前面我们看到过,马克思恩格斯说人们共同活动的方式就是生产力,可是在现代私有制社会中,生产力本身也不再是人的力量。二是生产力成为私有制的力量。“这些力量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是真正的力量。因此,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总和,生产力好像具有一种物的形式,并且对个人本身来说它们已经不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因此,生产力只有在个人是私有者的情况下才是个人的力量。”  不难发现,马克思恩格斯这里对生产力与私有制条件下人的交往问题的分析,极其深刻地与黑格尔关系市民社会的经济结构分析相接近。并且,马克思恩格斯说,“同这些生产力相对立的大多数个人,这些生产力是和他们分离的,因此这些个人丧失了一切现实的生活内容,成了抽象的个人,然而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有可能作为个人彼此发生联系”。
马克思恩格斯发现,“在一定的、当然是不以意志为转移的生产方式内,总有异己的、不仅不以分散的个人而且也不以他们全体为转移的实际力量支配着人们”。 或者换一个角度说:

个人关系向它的对立面即向纯粹的物的关系的转变,个人自己对个性和偶然性的区分,这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是一个历史过程,它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具有不同的、日益尖锐的和普遍的形式。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

这里是说,人的力量不正常地表现为物的力量,个人的关系颠倒为物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地位被倒置了。这一物役性问题,在前面关于分工的讨论中我们已经多次看到。可是,这个物役性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或者说主客颠倒的发生和确定相对于什么尺度?它显然已经不是那种人应该具有的类本质(“劳动”)。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这里的科学表述中,他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核心概念,这就是自主活动(Selbstbstatigung, 又译自我活动)。应该说,这个概念初看起来与《1844年手稿》中的理想化“劳动”有相近点,但实际上,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新视界中说明人类自身发展主体地位的一个新的现实尺度。“自主活动”这一概念并不是马克思在这一逻辑层面上的终极规定,在后来的进一步研究中,马克思又将其科学地确定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状态。     这个自主活动范式有两个统一的逻辑层面。其一,自主活动是人的现实地改造外部世界的具体的、历史的创造活动。人的自主活动在历史中的真实状况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历史地确立和实现的过程,而不是一种人类先验的应该具有的类本质(或主体状态)。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每一个具体时期,人们现实的自主活动总要遇到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它们是这样一些条件,在这些条件下,生存于一定关系中的一定的个人独立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以及与这种物质生活有关的东西,因而它们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 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们“表现他们生活”,但又是能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的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主客体辩证关系。显而易见,这是在历史辩证法客体向度中对自主活动的确定。
其二,自主活动是指人类自身在大工业物质生产中已经能够看得到的一种现实可能性,即人的自觉自由活动或历史的主导地位。马克思恩格斯说,在人类过去的历史发展中(前三种所有制形式那种“自然形成”或“自发形成”的社会),人好像直接拥有自主活动,人的力量(直接聚集在一起)是面对物(自然)的力量的,但实际上这是一个假象!在过去的历史中,“自主活动和物质生活的生产是分开的,这是因为它们是不同人的命运”。奴隶主和地主是人的主体,而奴隶和农民则实质上成为物质生产的“会说话的工具”。同时,“物质生活的生产,由于个人本身的局限性,还被认为是自主活动的次要形式”。在那时,统治阶级少数人拥有的自主活动,正是建立在他们认为是次要的劳动人民的物质生产之上的。可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情况就大大不同了,“物质生活一般都表现为目的,而这种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它现在是自主活动的唯一可能的形式,然而正如我们所看见的,也是自主活动的否定形式)则表现为手段”。这是因为,“各个个人必须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这不仅为了实现自主活动,而且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这种占有首先受所要占有的对象的制约,即受发展成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的生产力制约”。 这也就是说,现实的自主活动变成了物的生产的手段,人的自主活动和主体地位恰恰是被否定的。人被物所奴役,人类活动的主体状态颠倒地表现为客体状态。   马克思指出,人们后来发现在过去的历史中,人的生活背离自主活动的非主体状况(“非人的状态”)本身恰恰是历史的现实结果。这是因为

人们进行生产的一定条件是同他们的现实的局限状态,同他们片面存在相适应的,这种存在的片面性只是在矛盾产生时才表现出来,因而只是对于后代存在。这时人们才觉得这些条件是偶然的桎梏,并且把这种视上述条件为桎梏的意识也强加给先前的时代。……这些不同的条件,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

这就是历史,就是人的“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在总体上否定人的自主活动这个重要的人类生存的主导状况,而是科学说明了这个人类主体和现实主导状态本身不是什么应该具有的本体状态,自主活动的确定和实现是人类自身客观实践能动发展的历史过程。特别需要指出,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将人类在现实生活中还不能真实确立自己的主体地位的状况(史前社会中的主客颠倒现象)视为永恒的一般历史规律。因为这正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实质。他们指出:只有在“个人利益变为阶级利益而独立存在的这个过程中,个人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物化、异化,同时又表现为不依赖于个人的、通过交往而形成的力量,从而个人的行为转变为社会关系,转化为某些力量,决定着和管制着人”。实际上,只是“在一定的、当然不以意志为转移的生产方式内,总有某些异己的、不仅不以分散的个人而且也不以他们的总和为转移的实际力量统治着人”。      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马克思当然要否定这种外在的物的力量对人的统治。但这种否定和批判性不再是那种“人”的抽象价值伦理要求,也不是那种逻辑的否定之否定(“黑格尔式的对立面的‘否定统一’),“而是过去的由物质决定的个人生产方式由物质决定的消灭,随着这种生存方式的消灭,这种对立连同它的统一也同时跟着消灭”。 这也就是说,马克思现在认为,正是人类社会实践的能动历史发展本身开辟了人类真正获得自己主导地位的现实可能性。而这种来自于社会发展本向的现实可能性,正是他们新的革命目标――共产主义的基础。
          3、通过占有和联合实现共产主义 

早在1843年,马克思恩格斯就已经分别从不同的道路转向了无产阶级立场,但并没有简单认同现实的社会主义思潮和共产主义运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还曾专门指出“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的形式”。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产主义更是直接作为现实的社会运动:“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 这意味着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共产主义运动得到了科学的说明,而且它根源于现有的社会历史,不是一种历史目的论式的“应有”,而是一种从现实出发,在当下历史发展中所蕴含着的“能有”。
 作为一种面向未来的可能性,共产主义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即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人们普遍交往的建立。

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大量的生产力,对于这种生产力来说,私人所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于是大工业第一次产生了生产力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并且创造了消灭私有制的条件。 并且,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现代的“私有制是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的交往形式,这种交往形式在私有财产成为新出现的生产力的桎梏以前是不会消灭的,并且是直接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
 从根本上说,实现共产主义必须消灭旧式分工,因为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分工造成了物的关系对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统治。为了消灭分工,就必须扬弃私有财产(私有制),实现“无产阶级的占有制(Aneignung)”,而“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实现,由于无产阶级本身固有的本性,这种联合有只能是普遍的,而且占有也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得到实现”,“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也就终结了”。在此意义上,无产阶级的世界历史意义也得以阐明:“只有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才能够实现自己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来的才能总和的发挥”;因为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所以无产阶级就像共产主义一样“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马克思恩格斯最后说:

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即经济前提,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

以上,基本上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中对资本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可是,这种批判还有一种并没有为人察觉的例外。正是在这个例外中,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理解和认识的尺度以大大向前推进了。这种理论推进又是与经济学研究相关联的。

4、剥削关系——“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本质

其实,在上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代私有制社会的批判中,我们不难体会出哲学逻辑在其中所起的关键性逻辑。可是,在第一卷的第三章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例外,一个对资本主义社会哲学批判的例外,这是一个基于经济学和现实历史的批判。也是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新的概括:“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并且,第一次用剥削关系来指认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第一卷第三章的后半段,当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施蒂纳的道德、交往和剥削理论时,他们直接采用了自己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我们能看到,马克思恩格斯顺着施蒂纳的思路“资产阶级时期”的说法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理念概括:“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一切关系实际上仅仅服从一种抽象的金钱盘剥关系”。 因为施蒂纳不是在黑格尔那个广义市民社会的意义上使用“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一词,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显然也开始用此词在加上“现代”的定语来直接指称资本主义社会。首先,从前面的“现代私有制”到这里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这是一个极重要的逻辑进展。其次,我们发现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看出了作为这个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最重要的本质关系即“抽象的金钱盘剥关系”,即剥削关系。虽然剥削关系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原创,但他们已经肯定性地以此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

对资产者来说,只有一种关系——剥削关系——才具有独立自在的意义;对资产者来说,其他一切关系都只有在他能够把这些关系归结到这种唯一的关系中去时才有意义,甚至在他发现了有不能直接从属于剥削关系的关系时,他最少也要在自己的想像中使这些关系从属于剥削关系。这种利益的物质表现就是金钱,它代表一切事物,人们和社会关系的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这时还没有仔细去研究这个“剥削关系”的真正内涵,而只是说明这种关系是“人们对每种能力所要求的是与它相异的产物;这是一种由各种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关系,而它恰巧就是功利关系”。所谓功利关系即人与人之间在自由竞争中的合法的“相互剥削”,“在理论上宣布符合于这种资产阶级实践的意识、相互剥削的意识是一切个人之间普遍的相互关系,——这也是一个大胆的公开的进步,这是一种启蒙,它揭示了披在封建剥削上面的政治、宗法、宗教和闲逸的外衣的世俗意义,这些外衣符合于当时的剥削形式”。并且,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功利和剥削的理论与资产阶级发展的不同阶段是密切关联的。
也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是在批判几乎整个资产阶级思想史中开始他们新的理论探索的,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十分详尽地评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逻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肯定性的描述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这种相互剥削理论的是功利主义的老祖宗边沁。马克思恩格斯专门标注道,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启蒙和迷信的斗争”一章中讨论过这一问题。而将这种东西科学化的恰恰是资产阶级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这一理论线索中,霍布斯和洛克理论基础是“荷兰资产阶级的较早发展”和英国资产阶级“工场手工业、海外贸易和开拓殖民地的已经比较发展的阶段”,特别是洛克的思想“属于英国经济学的第一个时期的,属于出现股份公司、英国银行和英国海上霸权的那个时期”。第二,是爱尔维修、霍尔巴赫经济理论,不仅建立在荷兰和英国的资本主义发展现实之上,而且还有资本主义在法国的发展。比他们二人更系统地反映法国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是重农学派。“重农学派最先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个体系”,可是,“重农学派所根据的是法国的尚不发达的经济关系,当时在法国,地产起着主要作用的封建制度还没有消灭,所以他们当了封建主义观点的俘虏,以致认为地产和农业劳动是决定整个社会制度的〔生产力〕”。 第三,剥削理论在英国是通过葛德文和边沁的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第四,在穆勒的学说中,功利论与政治经济学“完全结合在一起了”。
马克思恩格斯看到,是边沁第一次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一切关系都归属于功利关系,“在法国革命和大工业发展以后,资产阶级已经不是一个特殊的阶级,而已成为这样一个阶级,即它的生存条件就是整个社会的生存条件”。然而,在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那里,已经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主要的剥削关系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由整个生产决定的,单独的个人都面临着这些关系。”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逻辑指认。
可是,此时马克思恩格斯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剥削关系的分析还是抽象的。因为它还没有能够深化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资本家对无产阶级的剩余价值无偿占有的剥削这样一个问题的实质。无论如何,这已经是马克思恩格斯资本主义理解和认识上但一个很了不起的理论进展了。

(作者:张一兵,1956年3月生,山东茌平人,哲学博士,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列宁文本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周嘉昕,1982年4月生,山东潍坊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英国兰卡斯特政治系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资本主义研究。邮编:21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