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月清司:《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序
2009-08-01
望月清司:《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序
马克思历史理论和“唯物史观”
——内在研究和再构成的方法——
——内在研究和再构成的方法——
望月清司 著 韩立新译
1 目前,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在日本的马克思研究中还不是一个普遍通行的概念。“历史理论”一词,以前曾出现在内田义彦的著作 ,最近又出现在平田清明的著作(这一点最鲜明的论文是“商品论的复位——作为历史理论的商品论的发现” )当中,这一概念是我们从这些著作中学来的。最近,日本出现了一些反映现阶段马克思研究的新成果,这些成果为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问题意识使用了这一概念,但是人们对如何来规定它还没有取得共识。现在,人们在使用它时大多我行我素,彼此之间无法互换。因此,本书需要交代一下自己对这一概念的用法,以表达我对学术前辈,即为了能让它在日本固有的马克思研究的风土中生根发芽而不惜粉身碎骨的人们的敬意,同时这对读者而言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礼仪。马克思对人类历史的洞察是建立在自己的价值=商品理论上的,这是一个早已固定好了的准星,为防止不小心偏离这一准星,本书负有相应的学术责任。以上是我在说明本书的意图之前所做的辨明,下面就让我们对本书的大致轮廓做一下说明。
(a)一般认为,表明马克思历史观的各种命题和记述直接就可以等同为“唯物主义的历史认识”(所谓“唯物史观”)或者“历史唯物主义”。但是严格地说,所谓马克思的历史观等只是“唯物史观”的下属概念。因为,后者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它还包括恩格斯和列宁的历史观。本书的目的,不是直接借助恩格斯和列宁对马克思的理解——尽管实际上我们在学习马克思的过程中很难彻底摆脱这两个人的指导——,而是通过直接考察马克思本人的逻辑及其发展来解读和重构马克思的历史观、历史认识、历史理论。因此,本书不可能去扬言什么这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历史认识,并让某种替代性的逻辑体系去与所谓的“唯物史观”相对抗。
上面,我们提到了马克思的历史观、历史认识、历史理论这三个方法概念,在本书中我们对它们的理解如下:
即,我们把马克思的“历史观”看成是这样一种历史表象以及对历史表象的认识方法:它不是以对横亘于分析者马克思眼前的当代社会整个经济学认识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它也可以说是直观的、先验的理论。它的对象,既可以是从垂直溯源的问题意识出发,以本源共同体为起点的“人类史”,也可以是侧重不同地区类型的水平交错和相互联系的“世界史”,二者究竟是哪一个并不重要。或者,它的对象,既可以是马克思意义上的古典古代以来的“文明史”,也可以是西欧世界固有的“市民社会史”,二者究竟是哪一个同样也不重要。它以自在的“历史观”为标准,在吸收和截取同时代的历史研究成果的同时,对历史进行记述。譬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圣麦克斯)》中有这样一段:“〈由此可见〉这样,到现在为止,社会一直是在对立范围内发展的,在古代是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在中世纪是贵族和农奴之间的对立,近代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 这一命题虽然能让人联想起《共产党宣言》开头的那一句,但它并不是以经济学方式将作为社会学现象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本身理论化的结果。〈由此可见〉这一阶级对立史观的前提是造成下述状况,即迄今为止有限的〈狭隘的〉各种生产力,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生产,一些人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垄断权,而另一些人则被排除在外(〈 〉内为删除部分。下划线为恩格斯所加)的“根据”。这是一个属于原本就正确的“历史观”——即使不以剩余价值逻辑为武器也照样可以使阶级斗争贯穿于整个古代、中世纪、近代——的例子。但是,这种“历史观”只不过是以事后论证来表明自己的先见之明而已。
当这种历史记述与经济学的时代认识,即从根本上对“资本家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各种〔市民〕社会”——一般称之为“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社会”——的体制认识相重合,补充和完善社会=体制认识时;换句话说,当这种历史记述从下述视角,即“资本主义”产生于何种经济结构,以及同以往相比它在历史上是何等特殊的一种体制而被对象化时,这种视角就成了关于资本主义的“历史认识”。如果强调“资本主义”与前资本家社会形式之间的继承性或者断绝性的标准,那么它同时也就成为关于市民社会的“历史认识”。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才将资本主义设定为“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
“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世界历史最终要攀登的一个阶梯。如果我们一旦自觉地选择了这种社会=历史认识视角,那么包括从本源共同体到更高层次的新社会(=未来共同体)在内,对整个人类历史的反省和展望理论就会随着对资本主义体制的认识而不断深化,在本书中,我有意识地称这种理论为“历史理论”。近代的各种市民社会是资本家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这一社会形态是从那里来的?它又是如何发育和变化的?对这些问题的反省和展望,一方面,可以使我们辨别出这一社会内部历史性质各异的所有和生产体系。譬如,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形式和市民社会的交往体系中,在单个国家层面上辨别出“近代”土地所有;在一定时代世界联系的层面上辨别出共同体生产组织,提供分析这些区别和联系的线索等;另一方面,还可以使我们洞察到资本主义所特有的构成要素在未来的新社会里将会采取何种现象形态以及会成熟到何种程度。因此,“历史认识”和“历史理论”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在本书中,我想保留一种灵活的用法,即在强调断裂契机时使用“历史认识”一词;相反在侧重继承和展开契机时则使用“历史理论”一词。
历史观、历史认识、历史理论这三个概念本身——具体说来反映在对同一个命题或者范畴内容规定的深化和适用角度的发展上——反映着马克思从早期到中期、再到晚期世界史认识的成熟程度。例如,“农奴是土地的附属物”命题曾分别出现在《经济学哲学〈第一〉手稿(地租)》、《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家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资本论(特别是第3卷地租理论)》等著作当中。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领主的长子与农奴一道被视为土地的附属物,虽然马克思也注意到了这种“土地所有”的封建特征,但对“农奴”制本身的研究还没有成为他研究的固有前提;到《大纲》阶段,面对同样的命题,马克思从本源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劳动者在历史中是如何结合起来的观点出发,首先抽出了本源共同体成员和小规模自由土地所有的农民,并从概念上让他们与“土地的附属物”即“奴隶和农奴”区别开来。由于与役畜同然的附属物没有与土地相结合,因此它们构不成分离(=本源积累)的对象,而“(奴隶制和)农奴制”就具有这样的本质特征。但是,在《大纲(各种形式)》=原始积累理论的视角中,“(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一个次要的附带的考察对象,它在与资本主义相连的世界史中没有获得明确的理论地位;只有到了《资本论》,由于奴隶和农奴被视为资本家以前的“地租”即剩余劳动及其各种成果的被剥夺者,他们才与无产阶级一道占据了世界史的一席之地。由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认识到了成为“土地的附属物”是“地租”收取关系的社会条件,他才使黑格尔的那一沉重的“实体——偶有性(=附属物)”对应关系超越了传统的浪漫主义财富即土地所有的范围。而现在,从“土地的附属物”中解放出来的劳动者正被迫转变成资本或者资本家工厂的“附属物” 。
对同样的命题固然可以使用同样系列的用语,但经济学社会认识层面和视角不同论述方式也会不同。我不愿意在对那些理所当然的事实缺乏慎重的内在研究的条件下,就去奢谈什么“在《某某》著作中建立了唯物史观”。我想在决定使用“历史理论”一词的同时,表明我们的这一方法论态度。
(b)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从本源共同体以后的人类史=世界史的积累出发去具体描述资本主义在世界历史中的过渡性逻辑,同时它还是论证资本主义属于本来就能为必将到来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创造客观条件的历史过程的理论。即它不是要解释和整理过去,而是要预见未来。至于我们所说的马克思历史理论能否做到这一点并得到有效的论证,就交给本书的正文吧。
(c)描述本源共同体以后的人类史=世界史积累的工作就是要将对马克思而言的“现代”理解为出色的世界史。也就是说,要将印度的共同体、美国的奴隶制、俄国的农奴制、西欧的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英国特殊的地主制等这些“现代”的各种形式都看成是所谓躺成一排的历史——该词是我们从大冢久雄那里学来的——,将“市民社会”看成是由这些形式积累而形成的,这一视角才是使资本主义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认识扩展到全球的杠杆。这一问题意识是马克思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注市民社会的解剖学,即政治经济学(英国古典经济学)以来始终坚持的一贯立场。在走向《资本论》的曲折进程中,它明显表现出了一个从成熟到最终完成的过程。本书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将这一过程与经济学研究在不同阶段所达到的高度进行比较,首先将它看成是关于市民社会分析的历史理论的形成过程,然后再将它追认为关于资本主义分析历史理论的成熟过程,以此来揭示这一过程的方向和影响范围。
2 那么,从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立场出发,所谓“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究竟指什么呢?
(a)恩格斯和列宁并没有充分地理解马克思的上述问题意识。恩格斯为普及所谓“唯物史观”思想体系可谓倾尽全力,而列宁也从历史上证明了这一“唯物史观”强大的实践性,他们两人都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在肯定他们贡献的基础上,时代要求我们为回答当代资本主义和当代社会主义所提出的问题,需要重构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而不是去重构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和列宁在展开唯物史观体系时,缺少对市民社会历史理论的认识,而我们则是要复原这一市民社会历史理论。我们认为,长期以来正是这一缺陷才导致马克思的历史视角没能得到公正的评价,有时带来无谓的概念论争。
(b)唯物史观教义体系的基础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将他们毕生的著作看作一个不变的整体与那种认为他们不犯错误的信仰是相辅相成的:(甲)在方法上,例如从深层心理上禁止怀疑以恩格斯晚年的论述来论证早期马克思的思考方法;(乙)在形式上,将他们三人(或者四人)关于历史叙述的片段与它们本身的逻辑和思想的前后关系割裂开来,通过取舍编织成马赛克,以此来建立教义体系,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哪位论者为反驳平田清明那样不断谴责“官方马克思主义”的人对马克思“交往”范畴的理解而搬出《反杜林论》,那么他在广义上就属于我们所说的教义体系。(丙)另外,在史料上,那种悄然放弃《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经济学笔记》(特别是《穆勒评注》)中的异化=分工理论,以及抛弃《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转变逻辑,即从对市民社会分析到资本主义分析的做法,也都是教义体系的特征。
(c)唯物主义哲学、唯物史观史学、马克思经济学,这三者本来应该有机地统一在一起,但现在这种统一性却烟消云散。例如,有人提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史学)、《资本论》(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组合,以及《自然辩证法》(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哲学)、《资本家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史学)、《帝国主义论》(列宁的马克思经济学)的组合——这些组合令人战栗不已,任意且无限可能——,认为这两种组合不仅分别具有思想上的统一性,而且每组还可以互换,但这只不过是幻想而已。假设我们选择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三者,他们又分别有早期、中期、晚期,有哲学、历史认识、经济理论,那么总共会出现27个构成要素,如果让这27个要素构成毫无联系的弹性结构体系,那么仅不重复的组合就会超过150种!而通常,这样的体系竟被错误地当成“统一的思想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如果这样说略显过分,那么“马克思主义”体系对下述手法,即用中期恩格斯的历史观来回应,甚至搬出晚期列宁的经济学——这一阵型也完全属于任意——来还击人们对早期马克思哲学的批判,肯定是深有体会的。现在,这已经是人们公认的有关马克思学界内部论争的老一套做法。在《经济学哲学手稿》发表以后,没有《资本论》的异化论和无视异化论的经济学双方一直处于互不相干的背离状态,现在,伊波利特等人终于在西欧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酝酿出了一个要将二者统一起来的新趋势;面对这种趋势,东欧的柯辛和彼德罗维奇等人做出了响应;在日本,花崎皋平和广松涉从唯物主义哲学一侧,内田义彦和平田清明从经济学一侧,也提出了一个要统一把握思想和经济的新视角,这一视角即使在国际上也属于高水平。在这一新阶段,极具象征意义的是,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将研究焦点集中到马克思,或者说只集中到马克思那里。将在马克思主义中拼命挣扎的马克思拯救出来,让那个声称“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本人来阐述马克思主义,这是所谓早期马克思研究的共同趋向。因为不这样做,或者假借现在脍炙人口的彼德罗维奇的话,就是不“从漫画向原型”回归,我们将无法追溯马克思的思想是如何转变为马克思主义的轨迹的。
现在,虽然出现了要恢复马克思“科学和哲学”内在的统一性权威的动向,但是在这一动向中,还很少有人能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世界史认识看成是恢复统一性工作的线索。“唯物史观史学”大多对马克思研究中的这一当代意识采取了事不关己的态度;而主要由哲学家们提倡的重新统一“科学和哲学”的研究也没有出现让“唯物史观”一词包括马克思世界史认识的迹象。即使包括,它也未必会对“原始共同体—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即使在唯物史观史学内部这一图式也发生了动摇)这种单线发展阶段学说采取批判的态度;至于那种从基本方法上将“意识形态”从科学(马克思经济学)中剥离出去的研究马克思的潮流,也由于它将唯物史观片面地看成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对世界史的认识上也采取了诸如从专制王权阶段起就设定“重商主义”等观点,这种做法非但没能继承思想史的研究积累,甚至还割裂了它们与唯物史观史学成果之间的联系,结果构筑起了一个封闭的世界史像。总之,问题是马克思是如何来理解世界史(=人类史)和市民社会史(=文明史)的?在提倡开辟一个马克思研究新世界的现阶段,我们要将这一问题看成是马克思的“科学和哲学”的前提和产物。但是,唯物史观史学也好,“科学和哲学”也好在本质上都缺少这一视角。不仅如此,我们还不得不说,即使两者在理论交流的过程中,他们也很少能感受到这一点,产生要去填补这一空白的意识。这里其实包含着本书的问题意识,即从“历史理论”的角度去重新构成马克思的世界史像,而“异化”(哲学)和“分工”(经济学)是这一世界史像所必不可少的范畴。
(a)恩格斯和列宁并没有充分地理解马克思的上述问题意识。恩格斯为普及所谓“唯物史观”思想体系可谓倾尽全力,而列宁也从历史上证明了这一“唯物史观”强大的实践性,他们两人都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在肯定他们贡献的基础上,时代要求我们为回答当代资本主义和当代社会主义所提出的问题,需要重构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而不是去重构马克思主义。恩格斯和列宁在展开唯物史观体系时,缺少对市民社会历史理论的认识,而我们则是要复原这一市民社会历史理论。我们认为,长期以来正是这一缺陷才导致马克思的历史视角没能得到公正的评价,有时带来无谓的概念论争。
(b)唯物史观教义体系的基础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将他们毕生的著作看作一个不变的整体与那种认为他们不犯错误的信仰是相辅相成的:(甲)在方法上,例如从深层心理上禁止怀疑以恩格斯晚年的论述来论证早期马克思的思考方法;(乙)在形式上,将他们三人(或者四人)关于历史叙述的片段与它们本身的逻辑和思想的前后关系割裂开来,通过取舍编织成马赛克,以此来建立教义体系,并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哪位论者为反驳平田清明那样不断谴责“官方马克思主义”的人对马克思“交往”范畴的理解而搬出《反杜林论》,那么他在广义上就属于我们所说的教义体系。(丙)另外,在史料上,那种悄然放弃《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经济学笔记》(特别是《穆勒评注》)中的异化=分工理论,以及抛弃《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转变逻辑,即从对市民社会分析到资本主义分析的做法,也都是教义体系的特征。
(c)唯物主义哲学、唯物史观史学、马克思经济学,这三者本来应该有机地统一在一起,但现在这种统一性却烟消云散。例如,有人提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史学)、《资本论》(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组合,以及《自然辩证法》(恩格斯的唯物主义哲学)、《资本家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史学)、《帝国主义论》(列宁的马克思经济学)的组合——这些组合令人战栗不已,任意且无限可能——,认为这两种组合不仅分别具有思想上的统一性,而且每组还可以互换,但这只不过是幻想而已。假设我们选择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这三者,他们又分别有早期、中期、晚期,有哲学、历史认识、经济理论,那么总共会出现27个构成要素,如果让这27个要素构成毫无联系的弹性结构体系,那么仅不重复的组合就会超过150种!而通常,这样的体系竟被错误地当成“统一的思想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如果这样说略显过分,那么“马克思主义”体系对下述手法,即用中期恩格斯的历史观来回应,甚至搬出晚期列宁的经济学——这一阵型也完全属于任意——来还击人们对早期马克思哲学的批判,肯定是深有体会的。现在,这已经是人们公认的有关马克思学界内部论争的老一套做法。在《经济学哲学手稿》发表以后,没有《资本论》的异化论和无视异化论的经济学双方一直处于互不相干的背离状态,现在,伊波利特等人终于在西欧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酝酿出了一个要将二者统一起来的新趋势;面对这种趋势,东欧的柯辛和彼德罗维奇等人做出了响应;在日本,花崎皋平和广松涉从唯物主义哲学一侧,内田义彦和平田清明从经济学一侧,也提出了一个要统一把握思想和经济的新视角,这一视角即使在国际上也属于高水平。在这一新阶段,极具象征意义的是,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将研究焦点集中到马克思,或者说只集中到马克思那里。将在马克思主义中拼命挣扎的马克思拯救出来,让那个声称“我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本人来阐述马克思主义,这是所谓早期马克思研究的共同趋向。因为不这样做,或者假借现在脍炙人口的彼德罗维奇的话,就是不“从漫画向原型”回归,我们将无法追溯马克思的思想是如何转变为马克思主义的轨迹的。
现在,虽然出现了要恢复马克思“科学和哲学”内在的统一性权威的动向,但是在这一动向中,还很少有人能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世界史认识看成是恢复统一性工作的线索。“唯物史观史学”大多对马克思研究中的这一当代意识采取了事不关己的态度;而主要由哲学家们提倡的重新统一“科学和哲学”的研究也没有出现让“唯物史观”一词包括马克思世界史认识的迹象。即使包括,它也未必会对“原始共同体—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即使在唯物史观史学内部这一图式也发生了动摇)这种单线发展阶段学说采取批判的态度;至于那种从基本方法上将“意识形态”从科学(马克思经济学)中剥离出去的研究马克思的潮流,也由于它将唯物史观片面地看成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对世界史的认识上也采取了诸如从专制王权阶段起就设定“重商主义”等观点,这种做法非但没能继承思想史的研究积累,甚至还割裂了它们与唯物史观史学成果之间的联系,结果构筑起了一个封闭的世界史像。总之,问题是马克思是如何来理解世界史(=人类史)和市民社会史(=文明史)的?在提倡开辟一个马克思研究新世界的现阶段,我们要将这一问题看成是马克思的“科学和哲学”的前提和产物。但是,唯物史观史学也好,“科学和哲学”也好在本质上都缺少这一视角。不仅如此,我们还不得不说,即使两者在理论交流的过程中,他们也很少能感受到这一点,产生要去填补这一空白的意识。这里其实包含着本书的问题意识,即从“历史理论”的角度去重新构成马克思的世界史像,而“异化”(哲学)和“分工”(经济学)是这一世界史像所必不可少的范畴。
3 前面说过,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三者在早期、中期、晚期的哲学、历史观、经济学这9个因子纵横交错、重叠组合在一起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这种“马克思主义”结构的灵活性是惊人的。尽管如此——事实上是因此——,它作为统一的理论体系之所以能够展示自己,说到底是因为教义体系“正统性”这一坚固的权威。9个因子27个单位可以出现数百个组合,但其中能被视为正统的组合只有寥寥几个,当这几个组合的权威失坠以后,将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任意的组合,从而也就会出现五花八门和奔放簇生的各种“马克思主义”。这种现状必然要求我们对独立抽出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工作要加以严格的限制。我们在本书中所采取的方法态度——至于我们能否将它具体化则另当别论——如下:
(a)我们已经重复过多次,首先要严格区分马克思历史理论和唯物史观教义体系。虽然我们已经发现了所谓再构成的线索,但要完成这一任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里,我们虽然承认后者〔唯物史观教义体系〕能起到过渡作用,但是说到底前者〔马克思历史理论〕是与后者不同的独特思想,对前者整体像的批判——我们当然不能将马克思的言说神圣化,这是基础——研究,反过来一定会对后者的影响角度和影响范围产生限制性作用。
(b)当然在程序上,我们要首先追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进程。这一视角是很多——未必是大多数——当代马克思研究都采取的程序,但是我们的程序要比他们的严密得多。例如,我们要在某种程度上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担做出鉴别,并在对鉴别出来的部分进行必要分析的基础上,将研究对象仅仅限定在可推测为属于马克思逻辑的部分。相反,那种将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都看成是马克思论述的做法(例如,M. 吕贝尔的《卡尔•马克思》),以及那种本来是追溯马克思的思想,到这里却让“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一双重人格出场的做法(例如,H•弗莱夏的《马克斯和恩格斯》)都会使分析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对那些从现状看很难成为关于写作分担分析对象的资料,譬如《共产党宣言》,我们就暂不采用,不过这不包括《共产党宣言》以后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的部分。当然,出于同样的理由,两人联名的论文也不属于我们分析的对象。还有,本书所使用的资料基本上只到《经济学批判大纲》为止,至于《资本论》及其以后的著作要做个别处理。
(c)从问题的性质来看,即使对马克思,我们也要坚持那一区分时事对策的合理性和社会认识理论的科学合理性分析视角(内田义彦:《经济学的诞生》)。我们已经拥有了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数量庞大的一系列时事评论中挖掘出来的宝贵的共有财产,譬如山之内靖《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史像》和淡路宪治《马克思的落后国家革命像》等。他们两人的问题意识都来自对下述做法的反省,即以往在挖掘“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像时,人们过于偏重经济学理论著作。我们不得不说,他们的着眼点本身具有革命性。但是,从上述分析视角出发,我们要自觉地拒绝强烈的诱惑,大胆地只将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看成是第一手史料。所谓马克思的论述作为时事对策的合理性可能是指这样的态度,即无论当代的科学的社会认识如何,他都会在原则上全力支持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当然这不意味着要对一切“革命”“斗争”都采取同样的态度。请想一下,马克思对待巴黎公社的态度。
(d)马克思曾列举过具体的历史事实,对这些历史叙述,我们不会考虑它们是否经得起现阶段历史学成果的检验,而是考虑它们是否适合当时的经济学分析=体制认识的水平以及它们是否有效。因此,对那些将马克思的历史叙述直接看成史实的、例如与“唯物史观”不同的历史观,我们不会采取超然的批判方法,譬如搬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这样说过”(于是就说那一历史观错误)等。而这样来引证马克思的人,应该对马克思所做的那一自我批评,即“我在历史文献方面的‘错误’,我有时引证光凭记忆,没有核对原著” 三思才行。
(e)总之,我们要排除预想和判断,将重点放在追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其想法、范畴、逻辑、展望——的发展和自我雕琢上。我们要尽可能做到不用“唯物史观”或“辩证法”之类的决定性概念,因为它们在教义体系中已经很完善,从而很难防止读者会做出预判;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等耳熟能详的对子,我们也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严格遵循马克思的原始规定。
此外,我们还要充分注意到,同一个概念因使用的时期和理论水平不同,其内容也不尽相同,例如“市民社会”概念,它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其中被推测为马克思构想的部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等著作中就显示出一定的变化和贯通性;还有,我们要充分注意到随着马克思对社会的经济学认识的深化,他的早期范畴被铸造成其他形式(譬如“类”升华为“社会”)等。
不言而喻,以上这些只不过是我本人在进行逻辑展开时不断自我检验的标准而已。至于本书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还只有仰仗读者的审察。
(a)我们已经重复过多次,首先要严格区分马克思历史理论和唯物史观教义体系。虽然我们已经发现了所谓再构成的线索,但要完成这一任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里,我们虽然承认后者〔唯物史观教义体系〕能起到过渡作用,但是说到底前者〔马克思历史理论〕是与后者不同的独特思想,对前者整体像的批判——我们当然不能将马克思的言说神圣化,这是基础——研究,反过来一定会对后者的影响角度和影响范围产生限制性作用。
(b)当然在程序上,我们要首先追溯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发展进程。这一视角是很多——未必是大多数——当代马克思研究都采取的程序,但是我们的程序要比他们的严密得多。例如,我们要在某种程度上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写作分担做出鉴别,并在对鉴别出来的部分进行必要分析的基础上,将研究对象仅仅限定在可推测为属于马克思逻辑的部分。相反,那种将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都看成是马克思论述的做法(例如,M. 吕贝尔的《卡尔•马克思》),以及那种本来是追溯马克思的思想,到这里却让“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一双重人格出场的做法(例如,H•弗莱夏的《马克斯和恩格斯》)都会使分析变得模糊不清。因此,对那些从现状看很难成为关于写作分担分析对象的资料,譬如《共产党宣言》,我们就暂不采用,不过这不包括《共产党宣言》以后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的部分。当然,出于同样的理由,两人联名的论文也不属于我们分析的对象。还有,本书所使用的资料基本上只到《经济学批判大纲》为止,至于《资本论》及其以后的著作要做个别处理。
(c)从问题的性质来看,即使对马克思,我们也要坚持那一区分时事对策的合理性和社会认识理论的科学合理性分析视角(内田义彦:《经济学的诞生》)。我们已经拥有了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数量庞大的一系列时事评论中挖掘出来的宝贵的共有财产,譬如山之内靖《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史像》和淡路宪治《马克思的落后国家革命像》等。他们两人的问题意识都来自对下述做法的反省,即以往在挖掘“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像时,人们过于偏重经济学理论著作。我们不得不说,他们的着眼点本身具有革命性。但是,从上述分析视角出发,我们要自觉地拒绝强烈的诱惑,大胆地只将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看成是第一手史料。所谓马克思的论述作为时事对策的合理性可能是指这样的态度,即无论当代的科学的社会认识如何,他都会在原则上全力支持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当然这不意味着要对一切“革命”“斗争”都采取同样的态度。请想一下,马克思对待巴黎公社的态度。
(d)马克思曾列举过具体的历史事实,对这些历史叙述,我们不会考虑它们是否经得起现阶段历史学成果的检验,而是考虑它们是否适合当时的经济学分析=体制认识的水平以及它们是否有效。因此,对那些将马克思的历史叙述直接看成史实的、例如与“唯物史观”不同的历史观,我们不会采取超然的批判方法,譬如搬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这样说过”(于是就说那一历史观错误)等。而这样来引证马克思的人,应该对马克思所做的那一自我批评,即“我在历史文献方面的‘错误’,我有时引证光凭记忆,没有核对原著” 三思才行。
(e)总之,我们要排除预想和判断,将重点放在追溯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其想法、范畴、逻辑、展望——的发展和自我雕琢上。我们要尽可能做到不用“唯物史观”或“辩证法”之类的决定性概念,因为它们在教义体系中已经很完善,从而很难防止读者会做出预判;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等耳熟能详的对子,我们也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严格遵循马克思的原始规定。
此外,我们还要充分注意到,同一个概念因使用的时期和理论水平不同,其内容也不尽相同,例如“市民社会”概念,它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其中被推测为马克思构想的部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等著作中就显示出一定的变化和贯通性;还有,我们要充分注意到随着马克思对社会的经济学认识的深化,他的早期范畴被铸造成其他形式(譬如“类”升华为“社会”)等。
不言而喻,以上这些只不过是我本人在进行逻辑展开时不断自我检验的标准而已。至于本书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做到了这一点,还只有仰仗读者的审察。
4 最后,我想列举几个所谓的问题史要素。这些已经凝结在本书构成中的要素,是促使我以自己的方式重新探讨“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原因。列举这些要素及其成果,对于明确本书问题意识的渊源是有益无害的。至于本书理论分析的着眼点究竟是受到了哪些研究马克思的代表人物的影响,本书会自动告诉读者,这里就不予涉及了。
(a)在人们将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中分离出来,将他视为一位独立的历史理论家——这一叫法出现在内田义彦的《资本论的世界》(岩波新书)中——以前,我曾很长一段时间里对马克思为什么没有使用德语形式的“资本主义”(“der Kapitalismu”)一词——而人们发现它曾在《资本论》中出现过一次则是最近的事——感到迷惑不解。对马克思主义而言,这是一个与空气同然的、其存在无需证明的日常用语,但它是不是从来就没有以范畴的形式出现于马克思的大脑之中呢?我以为这一问题十分重要,而且解决这一问题的线索似乎就存在于高岛善哉、内田义彦、平田清明所明确定义的“市民社会”的范畴当中。在感知到这一点的基础上,为解决这一可视为“历史理论”的课题,我们还需要对几个相关难题做一些迂回分析。
(b)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存在着无论怎么看都只能是二律背反的“分工”概念,还存在着一个所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异化”概念已经被扬弃的问题,这些是最早的契机之一。我认为,“分工”概念是“市民社会”范畴最为基本的理论骨架,它是《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穆勒评注》中劳动异化和社会交往异化的必然展开,因此,那种对所谓《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的分担问题不予理睬,宣称在这里“马克思构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类的做法曾令我十分茫然。不言而喻,是广松涉和花崎皋平的先驱性研究促使了我去研究“分担问题”这一难题的。
(c)而第三个要素与上述要素不同,是很久以来一直埋藏在我心底的那一段像谜一样的文字,即《资本论》第1卷第12章第4节“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中的“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强调为原文就有)。只要是以马克思的历史观为尺度来学习“经济史”的人,都会被这一节所吸引。学术前辈们也都对该节做出了明快的注释,我曾对这些注释也进行过研究,但却没能得到回报。在实证方面,大冢久雄的研究给了我很多启发,但我却一直很难将这一命题看成是马克思一贯坚持的历史理论的“阿基米德的基点”。我之所以有一段时间与“经济史”式马克思理解划清界限,重新将《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是历史著作,并由此开始研究——这一研究必将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家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相连——,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d)最后,我踏上研究经济史之路是受高桥幸八郎的名著《近代社会成立史理论》的影响,我是被高桥理论的体系美所倾倒才开始重新解读马克思的。但在这一过程中,我始终对以下两点无法释然,即马克思在论述时,总是更多地将“农奴制”和“奴隶制”联系在一起,而很少将它与“封建制”联系在一起;一提“农奴制”,西方经济史家们总是条件反射般地联想起村落共同体、三圃轮作法、农民私有地〔Hufe〕制度等,而马克思对这些范畴却保持了沉默。因为特别在意这两点,我无法接受通常的解释,即将《资本论》第3卷第47章中著名的“资本家地租的产生”读成“封建地租”理论。换句话说,我认为“农奴制”是和“奴隶制”密切相连的,它处于马克思“市民社会”历史理论——“城市和农村的对立”!——的延长线上,我曾为说明这一问题深陷苦恼,但我所定义的“唯物史观史学”却从未向我伸出过援助之手。
(a)在人们将马克思从“马克思主义”中分离出来,将他视为一位独立的历史理论家——这一叫法出现在内田义彦的《资本论的世界》(岩波新书)中——以前,我曾很长一段时间里对马克思为什么没有使用德语形式的“资本主义”(“der Kapitalismu”)一词——而人们发现它曾在《资本论》中出现过一次则是最近的事——感到迷惑不解。对马克思主义而言,这是一个与空气同然的、其存在无需证明的日常用语,但它是不是从来就没有以范畴的形式出现于马克思的大脑之中呢?我以为这一问题十分重要,而且解决这一问题的线索似乎就存在于高岛善哉、内田义彦、平田清明所明确定义的“市民社会”的范畴当中。在感知到这一点的基础上,为解决这一可视为“历史理论”的课题,我们还需要对几个相关难题做一些迂回分析。
(b)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费尔巴哈)》中存在着无论怎么看都只能是二律背反的“分工”概念,还存在着一个所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异化”概念已经被扬弃的问题,这些是最早的契机之一。我认为,“分工”概念是“市民社会”范畴最为基本的理论骨架,它是《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穆勒评注》中劳动异化和社会交往异化的必然展开,因此,那种对所谓《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的分担问题不予理睬,宣称在这里“马克思构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类的做法曾令我十分茫然。不言而喻,是广松涉和花崎皋平的先驱性研究促使了我去研究“分担问题”这一难题的。
(c)而第三个要素与上述要素不同,是很久以来一直埋藏在我心底的那一段像谜一样的文字,即《资本论》第1卷第12章第4节“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中的“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中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强调为原文就有)。只要是以马克思的历史观为尺度来学习“经济史”的人,都会被这一节所吸引。学术前辈们也都对该节做出了明快的注释,我曾对这些注释也进行过研究,但却没能得到回报。在实证方面,大冢久雄的研究给了我很多启发,但我却一直很难将这一命题看成是马克思一贯坚持的历史理论的“阿基米德的基点”。我之所以有一段时间与“经济史”式马克思理解划清界限,重新将《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是历史著作,并由此开始研究——这一研究必将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家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相连——,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d)最后,我踏上研究经济史之路是受高桥幸八郎的名著《近代社会成立史理论》的影响,我是被高桥理论的体系美所倾倒才开始重新解读马克思的。但在这一过程中,我始终对以下两点无法释然,即马克思在论述时,总是更多地将“农奴制”和“奴隶制”联系在一起,而很少将它与“封建制”联系在一起;一提“农奴制”,西方经济史家们总是条件反射般地联想起村落共同体、三圃轮作法、农民私有地〔Hufe〕制度等,而马克思对这些范畴却保持了沉默。因为特别在意这两点,我无法接受通常的解释,即将《资本论》第3卷第47章中著名的“资本家地租的产生”读成“封建地租”理论。换句话说,我认为“农奴制”是和“奴隶制”密切相连的,它处于马克思“市民社会”历史理论——“城市和农村的对立”!——的延长线上,我曾为说明这一问题深陷苦恼,但我所定义的“唯物史观史学”却从未向我伸出过援助之手。
在上面,我们简述了马克思固有的四大问题,即“异化”概念向“分工=交往”概念的转变、考虑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分担问题的马克思的历史认识、“城市和农村的分离=对立=分工”的观点、以及“奴隶制或农奴制”,而“唯物史观史学”对这四大问题甚至连个别地予以解决的迹象都没有。因此,即使明知自己能力有限,我也要去寻找贯穿这些问题的某种要素。这是一个好比螳螂所为的、充满艰辛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能给我重新解读马克思以重要启迪的,并不是恩格斯和列宁(即不是所谓的《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是马克斯•韦伯。但是,正如本书第7章附论所示,我所关注和学习的并不是韦伯的历史观本身,而只是他解读马克思的方法。在马克思致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的困惑,客观地说,我是通过韦伯——当然,在研究韦伯的专家看来,也许我对韦伯的解读还只是一个门外汉——才理解了马克思之所以困惑的理由。
总之,我所理解的马克思的历史认识如下:
(1)马克思是从西欧市民社会的生成史中,而且是只以“城市和农村的分工”为分析基轴追溯说明世界史的个体即西欧“资本主义”特质的。追溯的结果,他发现了(甲)本源共同体亚细亚、地中海(古代)、日耳曼(中世纪)三大世界的特殊类型=每种共同体结构的分裂、以及(乙)只有出色的“中世纪”日耳曼的西欧世界才是适合市民社会发育的土壤。而阿尔卑斯以南的“古代世界”是与“中世纪”类型相区别的历史圈=文明圈。
(2)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中世纪”世界创造出来了本来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只有这种市民社会才以“城市和农村的对立”的形式包含着发展为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谱系。其中分工和协作、共同体联系以及分工和交往的社会关系,在私人所有的资本家形式下使“大工业=广泛的分工”彻底开花结果。
(3)马克思历史理论认为,全面地批判继承“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大工业”的积极因素是“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自由人的联合体”不至于堕落为“粗陋的共产主义”的根本条件。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立场是,不废除分工,而是要将生产分工以人的方式组织起来,在社会内部使分工普遍化和实现世界交往。这一历史认识=展望的出发点是积极地承认异化=外化的双重性。“分工”(=社会劳动的分割)本身没有问题,马克思从这一分割(→异化)的扬弃形式,即劳动的社会再结合方式中发现了那一线索,即在严格意义上扬弃“资本主义”以及避免在新社会中产生新异化的线索。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过渡性地概括了上述马克思的世界史认识。这一认识是与字面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扬弃)的理论工作一道被准备、雕琢和逐渐完善起来的。《大纲》中领有规律的转变逻辑从“剥削”(全面地无偿领有他人劳动——关于“全面地”含义,请见本书第6章第1节2,在该小节中我要求读者参照平田清明和山田锐夫的理论——)的角度重新解释了分工论市民社会分析,因此它包括了分析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第一个契机。但是,由于《大纲》缺少地租=土地所有理论,仍然没有做到(甲)将以前的各种形式置于地租理论的分析视角之下;从而没有(乙)洞察到“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包含着封建土地所有——它被资本加上了“近代”的伪装——体制,从而没有达到历史=体制认识的水平。马克思获得这一视角恐怕要等到《资本论》第4卷即《剩余价值学说史》以及它的某种完善形式《资本论》第3卷第6篇的地租理论。因为,只有确认了各种资本家社会形式中的“地租”,才能把握资本家“地租”范畴的历史性,也即它的独特性和贯通性。
以上,我们指出了《大纲》历史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所存在的局限性,但是这与教义体系公然轻视《大纲》——请看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给《大纲》的补卷待遇——的理由完全不属于同一个档次,我们是在认识到《大纲》市民社会形成史理论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来指出它的局限性的,我们不是要故意凸显马克思在《资本论》以前的消极方面,以此来否定整个《大纲》的意义。但是,有人却在故意这样贬低《大纲》(尽管其中的《各种形式》受到了特别的关照)的同时,又不断地强调那一“唯物史观公式”彻底的合理性,而这一公式是在《大纲》写作仅仅过了一年以后提出的,而且该公式中也没有包括地租理论。
本书的手法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分析马克思的主要著作,由于采取这种手法的著作很出色,再步他们的后尘似乎已经过时,我也很清楚本书的目录也许会让一些有心的读者产生某种遭到轻视的感觉。但是如上所示,本书无法对那些教义体系回避和保持沉默的问题置之不理,力图以传统手法和方式对正统的马克思解读方式提出大胆的挑战。这一尝试会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某种错误,但也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成果。至于结果如何不依赖于我的主观判断,而是一个客观的问题。
另外,也许有人会批判本书缺少对马克思国家(和革命)理论的研究。对这一批判,我一方面甘愿接受,同时另一方面以这样的预想来予以回应,即只要我们贯彻自己的方法,“国家”也只能是一个出色的经济学范畴——它曾出现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计划当中——。作为“国家形态的〔市民〕社会”首先应该讨论的课题,也即解决这一课题的线索是高岛善哉的“市民国家”理论(《民族和阶级》,1970年,现代评论社)和森田桐郎的那一提出了问题的论文“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 ,我
总之,我所理解的马克思的历史认识如下:
(1)马克思是从西欧市民社会的生成史中,而且是只以“城市和农村的分工”为分析基轴追溯说明世界史的个体即西欧“资本主义”特质的。追溯的结果,他发现了(甲)本源共同体亚细亚、地中海(古代)、日耳曼(中世纪)三大世界的特殊类型=每种共同体结构的分裂、以及(乙)只有出色的“中世纪”日耳曼的西欧世界才是适合市民社会发育的土壤。而阿尔卑斯以南的“古代世界”是与“中世纪”类型相区别的历史圈=文明圈。
(2)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中世纪”世界创造出来了本来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只有这种市民社会才以“城市和农村的对立”的形式包含着发展为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谱系。其中分工和协作、共同体联系以及分工和交往的社会关系,在私人所有的资本家形式下使“大工业=广泛的分工”彻底开花结果。
(3)马克思历史理论认为,全面地批判继承“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大工业”的积极因素是“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自由人的联合体”不至于堕落为“粗陋的共产主义”的根本条件。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立场是,不废除分工,而是要将生产分工以人的方式组织起来,在社会内部使分工普遍化和实现世界交往。这一历史认识=展望的出发点是积极地承认异化=外化的双重性。“分工”(=社会劳动的分割)本身没有问题,马克思从这一分割(→异化)的扬弃形式,即劳动的社会再结合方式中发现了那一线索,即在严格意义上扬弃“资本主义”以及避免在新社会中产生新异化的线索。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过渡性地概括了上述马克思的世界史认识。这一认识是与字面意义上“政治经济学批判”(=对英国古典经济学的扬弃)的理论工作一道被准备、雕琢和逐渐完善起来的。《大纲》中领有规律的转变逻辑从“剥削”(全面地无偿领有他人劳动——关于“全面地”含义,请见本书第6章第1节2,在该小节中我要求读者参照平田清明和山田锐夫的理论——)的角度重新解释了分工论市民社会分析,因此它包括了分析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第一个契机。但是,由于《大纲》缺少地租=土地所有理论,仍然没有做到(甲)将以前的各种形式置于地租理论的分析视角之下;从而没有(乙)洞察到“资本主义”社会本身包含着封建土地所有——它被资本加上了“近代”的伪装——体制,从而没有达到历史=体制认识的水平。马克思获得这一视角恐怕要等到《资本论》第4卷即《剩余价值学说史》以及它的某种完善形式《资本论》第3卷第6篇的地租理论。因为,只有确认了各种资本家社会形式中的“地租”,才能把握资本家“地租”范畴的历史性,也即它的独特性和贯通性。
以上,我们指出了《大纲》历史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所存在的局限性,但是这与教义体系公然轻视《大纲》——请看俄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给《大纲》的补卷待遇——的理由完全不属于同一个档次,我们是在认识到《大纲》市民社会形成史理论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来指出它的局限性的,我们不是要故意凸显马克思在《资本论》以前的消极方面,以此来否定整个《大纲》的意义。但是,有人却在故意这样贬低《大纲》(尽管其中的《各种形式》受到了特别的关照)的同时,又不断地强调那一“唯物史观公式”彻底的合理性,而这一公式是在《大纲》写作仅仅过了一年以后提出的,而且该公式中也没有包括地租理论。
本书的手法是按照时间顺序来分析马克思的主要著作,由于采取这种手法的著作很出色,再步他们的后尘似乎已经过时,我也很清楚本书的目录也许会让一些有心的读者产生某种遭到轻视的感觉。但是如上所示,本书无法对那些教义体系回避和保持沉默的问题置之不理,力图以传统手法和方式对正统的马克思解读方式提出大胆的挑战。这一尝试会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某种错误,但也可能会取得一定的成果。至于结果如何不依赖于我的主观判断,而是一个客观的问题。
另外,也许有人会批判本书缺少对马克思国家(和革命)理论的研究。对这一批判,我一方面甘愿接受,同时另一方面以这样的预想来予以回应,即只要我们贯彻自己的方法,“国家”也只能是一个出色的经济学范畴——它曾出现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体系计划当中——。作为“国家形态的〔市民〕社会”首先应该讨论的课题,也即解决这一课题的线索是高岛善哉的“市民国家”理论(《民族和阶级》,1970年,现代评论社)和森田桐郎的那一提出了问题的论文“资本主义的世界体系”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