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革命最重要环节的历史原象—从《未来哲学原理》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010-03-10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导 南京,210093)
摘要:费尔巴哈的《未来哲学原理》是马克思著名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直接最主要的批判语境。本文通过细致地文本“跟读”方式,得出如下结论:马克思的《提纲》首要而核心的观点是批判费尔巴哈的感觉哲学何以不懂得实践的革命的根本的意义:这就是,(1)费尔巴哈的哲学只知道实践的宗教形态却无视实践的社会本质;(2)他之所以不理解实践的社会本质和社会的实践本质,其原因就在于,他的哲学观人学观始终无法超越近代市民社会的生活直观水平,因而无法提升到改造近代世界的历史观辩证法高度;所以,(3)新唯物主义基础不可能是感性的自然或个人,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历史的实践。
关键词:马克思、费尔巴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哲学原象
关键词:马克思、费尔巴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哲学原象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经典哲学文献,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史和现代人类思想史上改宗换代的伟大意义,已经是人尽皆知、毋庸置疑了。但这篇“匆匆写成的供以后研究用的笔记”(恩格斯语)究竟在内在结构与微观思路上与其批判的费尔巴哈著作文本有什么样的关系,马克思从来没有作过专门与正式交代。正如恩格斯后来所解释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旧稿中缺少对费尔巴哈学说本身的批判” 。而弄清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准确细致地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最关键最重要环节的历史原象,无疑非常重要。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略作讨论,并试图求正于大方之家。
一 从费尔巴哈的《未来哲学原理》到批判费尔巴哈的“未来哲学原理”
诚如部分专业史家所言,费尔巴哈最有影响的著作虽然是1841年发表的《基督教的本质》,但被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引用得最多、对他们影响最大的费尔巴哈作品却是《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1842)和《未来哲学原理》(1843) ,其中后一本书涉及费尔巴哈对思辨哲学最详细地批判。“费尔巴哈不仅仅是,而且在马克思看来,也许主要不是一个宗教异化的批判家。费尔巴哈独特的地方是他的人本学。” 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的人本学原理(51-56条)和社团原理(61条和64条)对马克思来说具有“过渡性的首要意义” 。这种看法是有根据的。事实上,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所批判的“费尔巴哈”其实正是自己曾经最青睐的那个对人的本质进行人本主义阐述的费尔巴哈。马克思针对人本学原理提出了自己的社会实践观点,针对人的社团理论提出自己的人的本质理论。当阅读《提纲》时,我们应该时刻想到:这是一位正在浏览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的批判者。并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所批判与面对的“费尔巴哈”主要是《未来哲学原理》的作者,而《提纲》其实是马克思自己的“未来哲学原理”。
《未来哲学原理》一书前半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近代或者“以往哲学”是如何理性地消化神学的。在费尔巴哈看来,“以往哲学”的问题实质是不理解哲学在本质上是神学的,而神学的谜底就是人学的。德国古典哲学正在完成把神学理论地转变为人学的事业。该书后半部分阐述的则是哲学如何从神学变成人学,即“未来的”哲学原理。简言之,前半部《未来哲学原理》的重点是批判近代哲学如何消化形而上学,并使之成为人学,即把神学改造成为斯宾诺莎意义上的自然理性的唯物主义以及黑格尔的同样是理性的、但却是思辨的神学的唯心主义,指出对神学与形而上学的这场改造的失败以及重新确立感性原理的重要性。正如费尔巴哈所说,新原理的前提“必须是以对近代哲学的明确的认识为前提” ,要知道,费尔巴哈曾撰写了几大卷从培根到斯宾诺莎、从莱布尼兹到贝尔的近代哲学史(1833,1837,1838) 。
如果说《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旨在对基督教进行哲学人本主义的批判,把宗教的本质说成是感性的人的本质:“人是宗教的始端,人是宗教的中心点,人是宗教的尽头” ,那么《未来哲学原理》则把矛头进一步瞄向德国古典哲学——思辨哲学是另外一种理性的神学,理性的基督教。费尔巴哈的任务是把对宗教的哲学批判进一步深化为对思辨哲学的人本主义哲学批判。马克思这里则认为,更深一层次的问题是把对哲学的人的批判变成对人的哲学的现实社会历史批判,从一种理论批判飞跃成实践的哲学的批判。
从《提纲》的思路来看,马克思关心的并不是费尔巴哈笔下“这些原理的任务,就是从绝对哲学中,亦即从神学中将人的哲学的必要性,亦即人类学的必要性推究出来,以及通过神的哲学的批判而建立人的哲学的批判。” 费尔巴哈指出,未来哲学的使命是将哲学从僵死的精神境界重新引导到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精神境界中去,使它从美满的、神圣的、虚幻的精神乐园堕入多灾多难的现实人间。为达到这个目的,哲学需要一种人的理智和人的语言。对此,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曾给予了高度地称赞,他指出,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是“证明了哲学不过是变成思想的并且经过思考加以阐述的宗教,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从而,哲学同样应当受到谴责” 。摹仿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的费尔巴哈认为自己的《未来的哲学原理》“是不会没有后果的”,但这个所谓的“后果”之一就是刚刚两年之后的马克思对费尔巴哈这个“提纲”的毁灭性批判。马克思的《提纲》不再关心费尔巴哈对“以往哲学”的批判,而是选择了费尔巴哈的“未来的”哲学作为批判对象(更形象直观一点说,费尔巴哈的《原理》共有65条,马克思的11条《提纲》只是逐句跟读了其中的第32到65条)。马克思并不认为费尔巴哈的哲学是“未来的”,在他眼里,那根本就是“从前的”。
马克思认定,费尔巴哈的哲学仍然是“近代的”、而并非新的哲学。因此,他用了一个费尔巴哈式的语言来批判费尔巴哈自己,即“从前的哲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哲学的主要缺点是……”。马克思选择了与费尔巴哈所谓“旧哲学”类似的“从前的哲学”,是急欲表白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之间的异质性。我们必须注意,马克思写作《提纲》时的一个决定性的语境是施蒂纳对费尔巴哈的毁灭性批判,并一语中的地指出了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同样是人本主义者,它彻底动摇了青年黑格尔派(包括马克思《手稿》中)所坚持的人本主义的哲学史观与历史观信念。施蒂纳的“唯一者”以极端的哲学唯我论方式,漫画式地完成与瓦解了全部德国古典哲学的人本主义哲学逻辑;使得在客观上不可能再有类本质哲学的历史合法性,而开启了现代新人本主义(首先是存在主义)的新时代。第二个语境是他同时的经济学研究(《布鲁塞尔笔记》) 对他的哲学世界观的深刻影响。
马克思一开篇就批判了费尔巴哈哲学的两个基本误区,一是费尔巴哈把“感性”和“自然”看作唯物主义的首要原则,而指责唯心主义的最大问题是抽象;二是认为基督教的本质错误是采取了所谓“实践的”主观立场。费尔巴哈把实践当作“主观的”、“宗教的”、“世俗的”、乃至于“自私自利的”同义词,一股脑儿把主观世界全部供让给神学与唯心论。在马克思看来,唯物主义并不一般地肯定感性自然,而是突出感性的实践原则之首要意义。实践是革命的、批判的活动,而不是基督教的、也不是市民社会的活动。总之,马克思准确地揭发了费尔巴哈哲学的以下几个致命缺陷:一是只懂得感性直观的和自然的客观性,而忽视实践的客观性和感性的社会历史特征;二是把“实践”同“主观”同“自私自利”划等号,将其白白送给神学与唯心论,而不懂得革命的客观的社会实践,尤其是实践的总体性的社会历史意义;第三则是把宗教与唯心论本质还原为人的本质,尚不知道其实这仍然是一种抽象,哲学的更为根本的任务是要指出这种人的本质的次生性与社会历史规定的现实本质。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哲学的实践的品格,所以一味强调其不同于宗教的理论与直观的特性。所以马克思说费尔巴哈仅仅是用另外一种方式“解释”这个世界,而放弃用实践改造世界以及把彼岸世界改造为此岸世界的努力。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马克思《提纲》的写作思路和逻辑顺序与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的文本结构并不一致,此时的马克思已经不像《巴黎手稿》,他感兴趣的不再是《原理》前三十条对以往哲学之否定的革命意义。所以,《提纲》的第一条首先瞄准的就是费尔巴哈的《哲学原理》后半部分的开始,即第三十二条,以及《基督教的本质》第二部分的开头,即“宗教的基本立场”。
二 从宗教实践观到革命实践观
马克思首先批判了费尔巴哈第三十二条所确立的第一个“新哲学”原则:“具有现实性的现实事物或作为现实的东西的现实事物,乃是作为感性的对象的现实事物,乃是感性事物”。真理性、现实性、感性的意义是相同的(真理=现实-感性)。只有一个感性的实体,才是一个真正的、现实的实体。只有通过感觉(并不是通过思维本身),一个对象才能在真实的意义之下存在。
“一个对象,一个现实的对象,只有当我们遇到一种对我发生作用的东西时,只有当我的自我活动——如果我是从思维的立场出发的话——受到另一个东西的活动的限止,阻碍时,才呈现在我们面前。对象的概念,只不过是另外一个自我的对象。但是只有通过感觉,自我才成为非我。对象才成为对象” 。
正是上述几段文字促动马克思写下了著名的《提纲》第一条:包括费尔巴哈在内,“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当然,马克思十分清楚,费尔巴哈并非不知道实践,而是心中对实践怀着一种从宗教哲学批判角度出发的坏印象——那是“卑污的“犹太人的活动。
因此,马克思接着批判了《基督教的本质》的观点——费尔巴哈何以不理解实践?
在该书第十二章“犹太教中创造的意义”中,费尔巴哈开宗明义地说:创造仅只具有一个利己主义的目的和意义。“创世之目的,仅仅是为了以色列。世界是为了以色列人而被造出来的” 。“直到今天,犹太人他们的原则仍然是最实践的处世原则,是利己主义。并且是以宗教为形式的利己主义”。世界是“我要”的世界 。这与其说是“主观性原则”,不如说是“利己主义原则” 。推而言之,“宗教的基本立场,是实践的立场,在这里,也即主观的立场”。“宗教的立场是实践的或主观的立场” 。费尔巴哈认为,“人是为了直观世界而生的。理论之立场,就意味着与世界的和谐相处。在这里,只有感性的想象力,才是主观的活动,也即人于中满足自己,让自己自由地活动的那种活动。在这里,在满足自己的同时,人也让自然安静地存在下去;他仅仅由属自然的材料来构成他自己的空中楼阁和富有诗意的宇宙创成说” 。“希腊人从学术上来观察自然,他们在星辰之和谐的运行中听到属天的音乐;他们凭空幻想出一个产生万物的大洋,由此就仿佛看到自然以维纳斯的形态出现。与此相反,以色列人只从实惠的观点看待自然;他们仅仅在口腔中对自然发生兴趣;仅仅在吃吗哪时他们才认识他们的上帝” 。有感于此,费尔巴哈毫不留情地谴责道:“如果人仅仅立足于实践的立场,并由此出发来观察世界而使实践的立场成为理论的立场时,那他就是跟自然不睦,使自然成为他的自私自利、他的实践利己主义之最顺从的仆人。……功用主义、效用,乃是犹太教之至高原则” 。
与之保持明显的互文性,费尔巴哈《原理》从第一条到第五条明确地指出:近代哲学的任务就是将神学转变成为人本学,这个把上帝人化的宗教方式或实践方式就是新教,但新教只是“实践地”而没有“理论地”批判上帝,新教在理论上只是承认上帝在彼岸的存在,而哲学的任务却是要“理论地”把上帝作为此岸的对象来批判。德国思辨哲学的任务就是把宗教的、彼岸的上帝变成此岸的对象,把天国的问题理论地化解为现实的对象 。针对费尔巴哈的这些让人费解的“高论”,马克思写下了第二条:真理的问题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
紧接着,费尔巴哈说:近代哲学只是从神学出发的,不过是溶化和转变为哲学的神学而已。思辨哲学的本质无非是“理性化了的,实在化了的,现实化的上帝的本质,思辨哲学是真实的,彻底的和理性的神学” 。上帝的本质的、主要特性就是思辨哲学的主要特征。作为上帝的上帝,作为精神实体的或抽象实体的上帝,是“非人的”,“非感性的”实体。神学将人的立场当作上帝的立场,思辨神学则把上帝的立场视为人的立场或思想家的立场。
经过一阵冗长的对神学与思辨哲学“捆绑式”批判之后,也就是第十九条以后,费尔巴哈把笔锋一转,开始作全面的哲学史总结与审判了:黑格尔的哲学只是摆脱了对象性的、感性的、纯粹精神的唯心论,是康德与费希特的唯心论的完成。黑格尔哲学是近代哲学的完成,而“新哲学是黑格尔哲学的实现。” 新哲学也就是费尔巴哈的哲学,它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存在理由就是与对黑格尔的批判有联系。新哲学就是批判黑格尔与近代哲学的非感性的实体而发扬感性的原则。黑格尔“在抽象的黑暗中承认现实的光明,乃是一种矛盾——在否定现实中承认现实。新哲学是不以抽象的方式,而以具体的方式思想具体的事物,是就现实的现实性,是以适合现实本质的方式,承认现实是真实的,并且将现实提升为哲学的原则和对象。因此新哲学才是黑格尔哲学的真理,才是整个近代哲学的真理” 。
在费尔巴哈看来,新哲学从旧哲学中产生出来的历史必然性或发生史,概而言之,就是:“照黑格尔说,具体的概念,理念最初只是抽象的,只是思维的要素——理性化了的创世以前的上帝。然而上帝既然有所表现,有所启示,既然化为现实,转化为实在,那么理念也就同样地实在化了:黑格尔哲学乃是转化为一种逻辑过程的神学史,但是,如果我们一旦随着理念的实在化而进入实在论的范围,如果理念的真理就在于它是实在的,就在于它是存在的,那么我们就当然要将存在当作真理的标准:只有现实的,才是真实的。然而我们要问:什么东西是现实的呢?只有思想中的东西是现实的吗?只有思维,理智的对象是现实的吗?可是这样我们就并没有越出抽象的理念范围一步。思维的对象也就是柏拉图的理念了,内心的对象也就是世外天国信仰的对象,想象的对象……。如果真正严肃地对待思维或理念的实在性,就必须将一个异于思想本身的东西加到思想上面,换句话说:思想必须是实在化的思想,有异于未实在化的、单纯的思想——必须不只是思维的对象,而是非思维的对象。思想的实在化,正是思想否定自身,不再是单纯的思想;那么这个非思维,这个有别于思维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就是感性的事物” 。
通过对《原理》这头三十多条和《基督教的本质》的深入解读,马克思得出了如下结论——即《提纲》第四条、第五条: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他却无法从社会历史实践中、从世俗自我的分裂与自我矛盾中去理解这圣俗二重化。“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
三 从市民社会的感性直观到现代社会的实践批判
在接下来的后半部分中,费尔巴哈系统地阐述了自己新哲学的感性真理观:新哲学建立在爱的真理上、感觉的真理上;在爱中、在一般的感觉中,人人都承认新哲学的真理。新哲学的基础本身就不是别的东西,而只是提高了的感觉实体。旧哲学的格言是:不被思想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新哲学则认为,不被爱的,就是不存在的。爱是存在的标准——真理和现实的标准。旧哲学的出发点是自我的抽象实体;新哲学是愉快地、自觉地承认感性的真理,新哲学是光明正大的感性哲学。只有感性的对象、直观的对象、知觉的对象,才是无可怀疑地、直接地确实存在着的。这确实应了马克思的话,费尔巴哈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
再如,费尔巴哈在《原理》五十条指出:“新哲学并不是以无本质无色彩的无名称的理性为基础,而是饱饫人血的理性为基础的”。其第五十二条则指出:“新哲学完全地绝对地、无条件地、无矛盾地将神学溶化为人本学,换言之,溶化于完整的现实的人的本质之中”。针对这些条目,马克思在第七条中无情地批判说,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则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在接着下面的内容中费尔巴哈系统阐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但主要是从人与动物的感觉的区别上而言的。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人与动物之所以不同,决不只在于人有思维,从根本上说,人的整体本质是有别于动物的。人并不是一种特殊的实体如同动物而是一种自由全面的活动的实体,人的感觉是全面的,所以并没有动物的片面性发展。 “新哲学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当作哲学的唯一的,普遍的最高的对象——因而也将人本学连同自然科学当作普遍的科学” 。这些观点无疑曾经深刻地影响马克思《手稿》中的基本观点,但在此马克思对这些肯定不再感兴趣了。这些条目中流露出来的观点其实也正是马克思《提纲》中所批判的费尔巴哈“不懂得人的现实性本质”的表现:一种建立于人的基础上的哲学最终不可能是唯物主义,一种建立于自然基础之上的唯物主义不可能是彻底的唯物主义。
在《原理》的五十九条及以下几条中,费尔巴哈确实关注了人的社会本质,甚至直接指出每个人都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孤立的、个别的人,不管是作为道德的实体或作为思维的实体,都未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在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是这个统一只是建立地自我和你的区别的实在性上面的” 。“孤独性就是有限性和限止性,集体性则是自由和无限性。孤独的人是人(一般意义之下);与人共存的人,‘自我’和‘你’的统一,则是上帝”。黑格尔式的绝对哲学家类似专制君主说:“朕即国家”,“我就是存在”,“我就是真理”。而费尔巴哈由自称,人性哲学家则完全相反,他们指出,“我”固然是在思想中,固然作为哲学家,却是与人共存的人。“真正的辩证法并不是寂寞的思想家的独白,而是‘自我’和‘你’之间的对话” 。“三位一体”曾经是绝对哲学和宗教的最高神秘和中心点,但从历史和哲学可以证明,“三位一体的秘密,乃是团体的秘密,社会生活的秘密——‘自我’之必须有‘你’的秘密——乃是这样一个真理:……凡单独的本身都不是一个真正的,完善的,绝对的实体。”所以,“哲学最高的和最后的原则,因此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统一。一切本质关系都只是这个统一的各种不同的类型与方式。 ”这几条马上可以让人想到马克思的第十条的批判:“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 或如第九条所说:“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活动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而半年前马克思还在《手稿》中热情称赞说,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变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 。
与《原理》的思路观点大体相应,费尔巴哈在早前的《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一文第六十四段写道:“‘人’这个名称的意义,一般只是指带有他的需要、感觉、心思的人,只是指作为个人的人,异于他的精神,一般地说,异于他的一般社会性质——例如异于艺术家、思想家、著作家、法官,似乎人所特具有的基本特性并不在于他是思想家、艺术家、法官等等,似乎艺术界、科学界等等各界的人的是在他之外的。思辨哲学在理论上确定了这种人的主要特性与人的分离,从而将完全抽象的性质神圣性质化为独立的实体” 。当费尔巴哈把人的社会本质当作思辨哲学的一般抽象的实体加以批判时,马克思肯定了人的客观而抽象的社会本质。这正是马克思《提纲》著名的第六条所处于的语境,也是马克思试图批判的靶子: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 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 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
在《原理》的最后两段,即六十四条、六十五条中,费尔巴哈总结性地指出:“旧哲学具有两重真理,一是自为的,不关心人的真理,即哲学;一是为人的真理即是宗教。作为人的哲学的新哲学则不然,它主要的也是为人的哲学,新哲学对理论的独立性和尊严并不妨碍,甚至与理论高度协调,本质上具有一种实践倾向,而且是最高意义下的实践倾向。新哲学代替了宗教,它本身包含着宗教的本质,事实上它本身就是宗教”。“从前的各种改造哲学的企图,只是在方式上或多或少地与旧哲学有所不同,而不是在种类上与旧哲学有所不同。而一种真正的新哲学,即适合于人类的和未来的需要的,独立的哲学,其不缺少的条件则是在于它在本质上与旧哲学不同” 。
马克思正是以反讽的方式,摹仿费尔巴哈的语气写下了著名的第十一条:“以往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
总之,《提纲》的思路大致如下:马克思首先批判了费尔巴哈的感觉哲学何以不懂得实践的革命的根本的意义,无法解决真理的标准问题;接着,马克思指认费尔巴哈的宗教感情论无视实践的社会本质,最后,再从哲学的功能层面上阐述哲学作为意识形态的根本缺陷在于只能是解释世界,却无法实践,即无法改变世界。可以说,马克思道出了全部形而上学和哲学的阿基利斯之踵。
此文原载《河北学刊》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