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中的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节选)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范式中的生产方式与资源配置方式(节选)


                         孟 捷


  闻名的波兰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曾于1935年以“马克思与现代经济理论”为题,对理论经济学的两种基本范式做了比较。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优势在于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长期基本趋势,但当问题涉及如何实现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时,就显得十分贫弱。相反,新古典经济学更能把握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日常现象,能够轻易地解决这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版了几百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每一本教科书都开宗明义地公布:政治经济学是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科学。这似乎验证了兰格在半个多世纪前得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其理论架构内天然排斥对资源配置的研究。事实是否如此?
  吴易风教授在发表于1997年的一篇论文中探讨了上述问题。(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2))他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命题:
  1.在马克思那里存在一个“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
  2.《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3.马克思对生产方式的研究包括了对资源配置的研究,不同的生产方式下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不存在超历史的资源配置方式。
  恢复马克思的生产方式范畴的独立性,既不把它看作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也不把它归约为生产力,有助于确定资源配置方式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概念体系中的位置。吴易风教授不无道理地指出,传统政治经济学有违马克思的定义,把研究对象仅仅规定为生产关系,这就把生产方式排除在外,同时也排除了生产关系范畴所包容不了的资源配置问题。这样一来,就使马克思主义在理论经济学范式之争中陷于先天的劣势。


  但是,确立了上述三个命题,尚须把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概念上更准确地区分开来。
  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斯大林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以下三个层面:“(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3)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 (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这个定义经常引起批评,因为在这里,生产资料所有制成了独立于劳动的社会变换、独立于产品分配的抽象存在。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从方法论上批判了这种做法。马克思发现古典经济学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却没有解释这个前提。“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它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也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46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5。)通过对异化劳动的考察,马克思得出结论:“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性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性迷误的结果一样。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同上书,第57页。)
  把异化劳动作为私有制的前提,而不是相反,乍看起来像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无谓争辩。但正是在这个问题上,蕴涵着马克思在本体论上的一个根本变革:“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同上书,第54页。)假如经济现象还没有归结为人的生产活动,那就表明人类理性还陷于拜物教的迷误。从异化劳动概念得出私有财产概念,马克思借此做到了两点:第一,把私有财产归结为人的主体本质。他说:“当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认为他们谈的是人之外的东西。而当人们谈到劳动时,则认为是直接谈到人本身。”把私有财产归结为异化劳动,就是“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同上书,第59页。)第二,恢复了私有财产的历史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原始人投击飞禽的石头上,而不是在“人的发展的类本质”中寻找资本的起源,必然把私有制当做非历史的既定前提。
  劳动是人的类本质的思想,在对历史唯物主义做系统阐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这样的表述:“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必须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81页脚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生产方式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同上书,第67页。)
  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以人的特定类型的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生产或劳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设定目的的变换物质、变换能量的过程,被马克思看作是“原初的经济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以“唯物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方式,把劳动确立为新学说的出发点。卢卡奇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这一巨著中,力图重新恢复劳动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核心地位。他指出,人的目的设定作为社会存在的最终要素,作为社会存在区别于其他存在类型的特征,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劳动范畴内含的目的设定,是一切社会实践的模型。他的本体论著作,是从劳动范畴出发建立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尝试。
  从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开始,马克思才习惯于使用生产方式这一术语来表达“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不过,措辞的更动并不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思想有任何变化。在马克思提出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中,生产方式即在特定方式下进行的生产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中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作为具有因果性质的规律,必须以设定目的的实践(这里是劳动)为中介。脱离这一中介,这种矛盾运动就沦为具有拜物教性质的规律。劳动范畴内含的目的设定因素,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不仅具有决定论的色彩,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选择性。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在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中得以应用和发展,也正是这种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再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应立足于劳动范畴加以规定。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的社会性植根于在社会分工各部门配置社会总劳动的自然规律。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即市场经济中,交换是这一自然规律的历史实现形式。 卢森堡(参见卢森堡:《国民经济学入门》,186—189页,北京,三联书店,1962。)曾经把交换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作用总结如下:
  第一,交换使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
  第二,社会财富的分配,即社会成员在社会财富中获取的份额,只能根据各个成员提供于商品市场上的产品,是否能够交换,是否被认为是社会所必要的东西来决定;
  第三,社会劳动分工由交换所调节。旧部门的衰落,新部门的兴起,都由交换来决定。“假如新产品能够长期进行交换,那就证实了该新生产部门是被社会承认为必要的,从而,社会劳动分工也将有新的扩大”。
  卢森堡总结道:“交换就好象一部抽水机,调节了全部经济。它在各个生产者之间,创造了联系,强制他们劳动,调节他们的劳动分工,规定他们的财富及财富的分配。交换统治了整个社会。”
  马克思把交换的本质规定为劳动在社会内部的物质变换。“商品交换……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31—1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在普遍化的商品经济中,交换是劳动过程的合目的性的社会证实,没有交换,设定目的的劳动过程是不完整的,这一点使交换内在地成为生产的环节。通过交换,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的变换采取了如下形式:劳动要物化在产品中形成价值,与产品一起实现于商品流通。
  《反杜林论》中说:“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所以都有多半是各自的非凡的规律。但是另一方面,这两种职能在每一瞬间都互相制约,并且互相影响,以致它们可以叫作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4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像这样将生产和交换并提,事实上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经济。通常所谓生产决定交换的提法,对于以交换为社会生产惟一调节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说是不恰当的。交换与生产共同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有机总体的两个要素,抽象地谈论生产与交换谁更重要在这里失去了任何意义。
  交换作为在社会分工各部门配置总劳动的媒介,在概念上隶属于生产方式。这样一种交换范畴在历史上的出现,是资本积累将商品生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强行普遍化的结果,也就是说,是特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在这一意义上,交换范畴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是十分明显的。但另一方面,交换范畴也体现了一种生产关系,因为交换实现了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这种联系的实质被马克思规定为劳动在社会内部的变换,它使生产者得以凭借一定量劳动支配一定量的其他劳动。不过,在交换中体现出来的这种生产关系和劳动协作中的某些生产关系一样,并不是资本主义所专有的生产关系。《资本论》第一卷在论及所谓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与资本主义占有规律之间的区别时,区分了这样两种生产关系。


  现在让我们看看马克思本人对形成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非凡的生产关系的规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两处关于所有制的规定(所有制可以看作生产关系的同义语;该书还没有正式运用生产关系范畴):
  1.“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的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
  2.“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
  这两处规定与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有着明显的区别:第一,没有把生产关系主要归结为生产资料所有制,而是把它归结为根据人与物的关系而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第二,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归结为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关系。让我们进一步看看《资本论》中的相关分析。
  《资本论》第三卷的利润率范畴(r=△G/G )表现了作为意志关系的法权关系——凭借占有生产资料而占有利润。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资本论》,马克思曾反复强调法权关系以特定的生产关系为前提,没有相应的经济权力(power),权利(rights )就不能在经济上实现。在明确这一点的基础上,科亨把生产关系规定为:“人们对人和生产力的有效权力的关系,不是法律所有权的关系”。(参见科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66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一系列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地租是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利息是货币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股息是股份资本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利润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在这里,问题是地租、利息、股息和利润这样一些货币收入的来源以及能否稳固地占有这一来源。马克思把这一来源归为剩余价值即对象化的剩余劳动,对剩余劳动的支配是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的实质,剩余价值率即对新价值的内部分割是这种经济权力关系的表征。撇开经济权力,我们无法想像为什么洛克式的建立于劳动之上的财产的自然法,让位于建立在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的资产阶级法权。利润率范畴所表征的法权关系,即凭借占有生产资料占有剩余价值,是以在生产过程中占有劳动力使用权为中介的,利润率范畴是以剩余价值率范畴为前提的。
  受斯大林的影响,生产资料的归属往往被当作生产关系中惟一重要的、孤立地起作用的因素。科亨在界定生产关系时正确地发现,在资本主义较早阶段,直接生产者是否丧失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是劳动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的必要条件。从事家庭生产的工人即便拥有自己的纺纱机,还是会丧失独立的生活条件,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也就是说,即便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会出现。那么,是什么原因致使直接生产者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呢?17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把羊毛卖给独立的织工,并向他们购买呢绒。在交换日渐支配社会生产的条件下,力图控制直接生产者的商业资本这时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呢绒商人是这种交换范畴的人格化。先前独立的生产者在普遍化的商品生产这种新的社会生产方式中,在与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竞争中,逐渐丧失了自己的独立生活条件,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科亨举示的这个例子不仅有助于厘定什么是雇佣劳动关系,而且有助于说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如何伴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变而得以普遍确立,因而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是相区别的。
  与超经济的剩余劳动剥削形式不同,资本主义剥削只能在价值形式上进行。价值是以特定方式社会化的劳动。剩余价值率即对新价值的内部分割以价值形成即活劳动的物化为前提,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附丽于以一定方式社会化的劳动这个经济实体之上并以之为占有的对象。在这里,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在概念上凸显出如下区别:生产方式,或者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关涉的是被占有的实体;而生产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是有效地占有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权力关系。
  在力量与实体的区别和联系上,物理学提供了一个例证。物理学所发现的四种力(引力、电磁力、弱核力、强核力),都是由专门的粒子来传递的。以引力为例,牛顿当年发现引力的时候,并不知道传递力的实体的存在。在他那里,引力纯粹是一种力量关系,是一种描述现象的实证概念。量子力学的发展把太阳和地球之间的引力归结为组成这两个物体的粒子之间相互交换引力子。这种传递力的粒子被称为虚粒子,它们很难被探测到,但是有可观测效应。物体之间的引力是靠传递力的引力子实现的,就像生产关系不能没有构成这一关系内容的实体一样。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借助于在粒子之间传递力的虚粒子, 物理学克服了物质和力的二元论;借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命题,马克思克服了生产关系和以一定方式进行的生产活动之间的二元论。由此可以理解,马克思为什么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同上书,第8页。)而非单纯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作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斯大林在界定生产关系时片面强调生产资料所有制,制造出这种二元论,使生产关系脱离人的活动而拜物教化。另一方面,生产方式被不恰当地解释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成为物化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同义语。依照这种精神编纂出来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用抽象的全民所有制及其相关概念代替了对现实生产过程和再生产过程的分析,刻意遮蔽了现实中的深刻矛盾。饶有意味的是,一贯独立思考、富于批判精神的毛泽东,在50年代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发现斯大林的政治经济学“见物不见人”,“在他的经济学里,是冷冷清清,凄凄惨惨,阴阴森森的”。(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上册,69—70页,1998。)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C].第23、25、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74、1980.
[2]科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 1989.
[3]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J].中国社会科学,1997,(2):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