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物役性与被删除的“人类主体”



“物役性”概念是《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一书的最核心概念。因为和“似自然性”概念相比,“物役性”概念更好地展现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批判理论的“主体向度”,也就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向度”。物役性现象是指社会历史过程中,人自己的创造物反过来对人类主体的驱使和奴役的现象”[1],“物役性理论就是马克思反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特有的人不正常地受到自身创造物的奴役现象的学说”[2]。仔细推敲这两段表述,不难发现,“人类主体”或者说“人”成为物役性的奴役对象。在马克思那里,真的是这样吗?

 社会关系物化:奴役人的“人的创造物”
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弄清楚物役性的“物”到底指的是什么?既然按照张一兵的看法,马克思的物役性概念是指“人自己创造出来的物反过来奴役人”,那么这个奴役人的“人的创造物”是什么呢?依我的理解,这个“物”就是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即支配、统治活劳动的物化劳动。剩余价值理论的哲学含义,在于“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就是物对人的统治,死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这就是“人本身的劳动的异化过程”,而“工人作为这个过程的牺牲品,却从一开始就处于反抗的关系中,并且感到它是奴役过程。”[3]。马克思这里的这个劳动的“异化”概念,正是物役性理论的源起。张一兵也说:“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有时还用异化一词来替代物役性”,而这里的“异化”无非是指经济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颠倒”关系,特别是物对人的奴役关系[4]。如果把物役性之“物”限定在资本上,那么被奴役的显然就只能是工人,而不是抽象的“人”。
根据上述假定,只有在马克思发现了剩余价值理论之后,才可能明确批判物役性现象。具体说,应当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开始,起码也不会早于1848年的《资本与雇佣劳动》一文。可惜的是,书中并没有清楚地指出这一点。作者认为,马克思早在1845年的《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就开始形成了“物役性”思想,只不过当时还找不到合适的理论表述。所以马克思只能在“劳动”上加引号和着重号来质疑现实的劳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劳动)。而马克思所说的“人创造出来的工业成为控制我们的力量”就成为物役性思想的最初表述[5]。
我认为,这样笼统地讲人创造出来的“物”反过来奴役人,是成问题的。这样的“物役性”概念是很难和《1844年手稿》的劳动异化概念区别开来的。在《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发现了资产阶级社会里面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的异化:“工人在他的产品中的外化,不仅意味着他的劳动成为对象,成为外部的存在,而且意味着他的劳动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成为同他相对立的独立力量;……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6],这里马克思不但已经看到了“工人被自己的创造物(对象化劳动产品)所奴役的不正常现象”[7],甚至已经发现“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 [8] 我们能不能从青年马克思的这些表述中提炼出“物役性”的思想呢?如果可以,那么用“异化”概念不就可以了,那为什么还要另外提出一个“物役性”呢?按照我的理解,张一兵提出“物役性”概念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科学批判和青年马克思的人本主义异化理论区分开来。可是,如果不把物役性之“物”明确界定在“物化的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上,而是泛泛说“人的创造物”,那么“人创造出来的工业”也就成为“控制我们的力量”,甚至生产力、科学技术都成为物役性的重要方面。这是和提出物役性理论的初衷相悖的。

两种物役性:物的依赖性,还是科学的“异化”概念?
我以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一书实际上提出了两种物役性概念。狭义的物役性只涉及资本和劳动的物化关系,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役性特征[9];广义的物役性则是整个社会历史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的物役性颠倒[10]。如果用马克思《资本论》当中的三大拜物教批判理论来审视,前者仅仅涉及资本拜物教的问题,后者却包含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这三个层次。我认为,“物役性”概念的一张小渔网,装不了这两条大鱼。虽然两种“物役性”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认为狭义的物役性是物役性的核心和根据(本质),广义的物役性是物役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现象)。但是这毕竟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何况,一个是共时态层面的物役性,一个是历时态层面的物役性。就书中给出的物役性定义本身而言,“人的创造物奴役人”,这里面并看不出有这种物役性是“历史发生的颠倒”。只有把物役性限定在狭义的物役性概念上,才是合适的。
还可以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据说,“物役性”的思想是马克思本人没有明确提出来的。但是,在马克思那里,上述两种“物役性”其实都有明确的理论标识。前者就是《资本论》里面重新出场的科学“异化”概念,资本对工人的统治关系;后者则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提出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赋予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奇特名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应该说,“物的依赖性”就是马克思对广义物役性的命名。既然如此,就没有必要为此专门另外取一个名称——不论是“广义的物役性”还是书中另外提到的“经济物役性”[11]。而为了把《资本论》中的科学“异化”概念和青年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概念区分开来,狭义的物役性概念是可以成立的。
为什么不能认同广义的物役性?还因为广义的物役性理论带有一种历史哲学的意味。它说明了从第一大社会形态(前资本主义社会)到第二大社会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关系的物化和颠倒是如何发生的,即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如何在商品、货币和资本构成的市场经济王国中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人创造的经济力量又如何成为不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力量。虽说在马克思那里,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以太,“普照的光”,资本家只是资本的人格化,但马克思关注的问题显然不是资本支配资本家的问题,他关心的是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即《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流露的这种历史哲学后来被他自己删除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只谈经济学,闭口不提三大社会形态理论。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文本事件。它充分说明,在马克思的科学批判理论中,“人类主体”这个术语是没有任何位置的。基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马克思只考察处在具体社会历史关系中的人,即处在一定社会化生产劳动关系中的人。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说法,马克思的出发点是社会化了的人,而那种始终伴随着历史各个阶段的抽象人类主体并不存在。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中,人与人的关系反转为物与物的关系(“主体与客体颠倒”)并表征为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这就是物役性。在物役性中,资本家通过占有物而支配和奴役人[12]。一旦把“工人”(无产阶级)泛化为“人类主体”,指认“人的创造物”奴役和驱使“人类主体”,便会带来严重的问题,它完全抹煞了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奴役。一旦把“人类主体”作为物役性的奴役对象,那么,资本家同样受到资本这种社会关系的支配。最终仿佛是无人格的“资本”这种结构关系在统治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支配着人类主体。这恰恰是阿尔杜塞之流的理解。

结论:马克思的经济学就是马克思的人学
马克思对“人类主体”这个术语的删除,为后人理解马克思时留下了种种阐释的空间。阿尔杜塞从中读出的是“无主体的结构”。反过来,卢卡奇倒是从《资本论》里面读出了“无产阶级作为历史主体”的微言大义。因为马克思的经济学绝对不是无价值(韦伯所谓的“价值中立”)、无主体的经济学,而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的副标题)。马克思批判的恰恰是斯密、李嘉图等等古典经济学家看到了却绕过去的问题,如果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工人为什么不能得到他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呢?原因在于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能够创造价值,但创造的价值却被资本吸取了。由于“巨大的物的权力不归工人所有,而归人格化的生产条件即资本所有”[13],劳动出现了客观的“异化”。既然是“异化”,就必然要有主体和客体在场。尽管马克思删除了“主体”的术语,但无产阶级作为“异化”(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意义上的)的主体,自然也是必须在场的。否则,历史如何扬弃这种客观的“异化”呢?
这样看来,马克思的《资本论》其实就是马克思的人学。但是,人本主义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把科学批判理论视域中的“异化”简单地等同于青年马克思的劳动异化概念,从而坚持一种非经济学的人本主义观,等于是把“物役性”的对象泛化为抽象的“人类主体”了。而前苏联和中国的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类似于阿尔杜塞,无视马克思经济学之中内在的主体向度。但是,在摆脱这种“传统哲学解释框架”的时候,另起炉灶,搞一些“马克思主义的人学”,其实是画蛇添足。因为离开马克思的经济学,是无法谈论马克思的人学思想的。

[1][2] [4] [5] [9][10][11] [12]张一兵:《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7,215,208,201,213,214,247,20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8-49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1-93,101页。
[7]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0页。


《河北学刊》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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