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前提的唯物史观的双重结构

众所周知,1845年春天,马克思在创立了科学的哲学世界观之后,立刻将这一重要的研究成果运用于他的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过程,同时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1847年底,他与恩格斯写下了光辉的论著一一《共产党宣言》。几乎与此同时,马克思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已经开始的对现实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科学研究,以进一步在实证的经济学中,确证已经在哲学历史观中初步确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结论。他的后半生几乎全部献给了这一伟大的科学探索和工人阶级的伟大革命事业。终于在50-60年代,马克思完成了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济本质和资本家剥削秘密的科学发现一一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的问世,标志了马克思科学理论研究中继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之后的第二个伟大发现。我们应该指出,马克思的经济研究成果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引下实现的,而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观又在经济学的深入探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在此,本文将提出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前提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双重结构问题。   
1846年底,也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完成《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不久,马克思已经开始从事他的经济学科学研究工作。他在致巴•瓦•安年柯夫的一封信中,批判了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学者蒲鲁东在经济学研究中的历史唯心主义前提,并再一次表述了他新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他首先指出,社会不是“人类无人身的理性”,“社会一一不管其形式如何一一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7页)。马克思说,“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正式代表的一定政治国家”(同上)。我们看到,马克思在这里独具匠心地集中使用了八个“一定的”定语(我发现,这个“一定的”规定实际成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表述中一个最重要的界定,它的内涵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原则和规定)。毫无疑问,马克思这里是在重点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性,y则和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决定论的方面。他说,人不能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即使已经意识到一种社会制度“不好”(异化),或者意识到一种社会制度是合理的(社会主义),都不能自由选择!为什么?说到底是由于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也是第二点。   
马克思分析道,物质生产力是全部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同上,第477-478页)。历史的确是人类主体的实践能力创造的,作为历史基础的生产力是实践能力的结果。可是,人类主体的这种实践能力又是决定于人们所处于的特定的历史条件,这个“条件”又是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并且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的社会形式。这三个“决定于”的核心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特定历史性。人类主体通过实践创造历史,而这种创造本身又是由历史发展状况制约的。这个重要的历史辩证法观点是值得我们那些热衷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论者注意的。因为这恰恰是一种现实的历史的具体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在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观中,作为逻辑基点的实践不是历史的“本体”,它本身正是由历史的生产力条件制约和新的现实创造共同建构的!按照马克思后来的表述,物质生产力是客观社会生活中第一级(不仅是第一性!)和原生的一般基础,由此之上才能形成第二、第三级的社会层面和结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页)。所以马克思认为,只是在一定的历史断面上,人利用已有的生产力为新的生产服务,这就形成一个历史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唯一的出发点。   
第三点,马克思从社会历史动态发展的角度说明了历史进步的客观实质。他指出,“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的形式。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78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此特别批评普鲁东在经济研究中“混淆了思想和事物”的错误。因为普鲁东的历史“进化”和经济范畴还是“布他头脑中的排列秩序”,马克思认为这是黑格尔式永恒理性(“为了发展自身而使用的工具”)。他批评了普鲁东将分工、机器和所有制等不同问题视为抽象的经济范畴的观点,指出其错误的实质是“不懂得一定时代中生产所具有的各种形式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历史的进步(包括社会主义)不是人们观念(伦理学的价值论)中的好与坏决定的,而是“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同上,第482页)。他甚至以奴隶制的好与坏为例,说明了一定的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这实际上也是说,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不合理的(“坏”),但这正是由特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必然造成的!这种历史的必然性同时也是历史的暂时的,只有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造成社会主义的客观前提  )才能真正消灭它。资本主义决不可能在观念中加以改变。  
 所以第四点,就是“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所以,范畴也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这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同上,第484页)。   
马克思这是第一次表明自己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科学历史观前提。在不久公开发表的《哲学的贫困》一书中,他进一步详尽说明了相同的观点。他写道:“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关。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就会改变自己和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的发展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卷,第144页)。   
在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两个重要的理论质点:其一是马克思在这段重要表述之前对小资产阶级学者普鲁东研究经济学方法的批判。我们发现,马克思所批判的正是普鲁东作为方法的黑格尔式观念的否定之否定。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反对从观念出发,反对将理惫式的否定之否定当作方法论的工具(同上,第140-143页)。需要指出的是,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在对马克思这里思想的表述中,将此处错误地注释为马克思对否定之否定规定的正面肯定。其实,马克思只是在批评黑格尔观念辩证法的意义上进行的否定性说明。而这个逻辑的否定之否定正是几年前(1844年“手稿”)马克思的主导逻辑工具。我以为,在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辩证法中,否定之否定规定不再是辩证法的逻辑内趋力,而只是作为客观社会历史矛盾运动的结果和总体特征出现的(包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这一辩证法规定的运用,都不是在总体历史发展内在规律的意义上使用的,只是在一定的特征和形式上使用的。那里的“复归”和“相似”一类的词决没有逻辑主体转换的含义。(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同时,在原来青年马克思哲学中,否定之否定(和异化)是产生对现实批判和否定的理论基础,’共产主义就是否定之否定,而现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基点已经转换为客观社会历史矛盾自身的对抗性上来了。在此,当然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矛盾。这也就是马克思此时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方法论前提和批判性的前提。从上面那段表述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马克思现在历史辩证法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客观矛盾运动的历史发展出发的。就象马克思在不久前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的那样,研究任何现实的个人和一个社会的历史发展,只能从这一现实的个人和社会所处于的一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条件,特别是这一社会历史发展所内含的生产方式矛盾出发。因为,cc}口果不研究这些生产方式中和以此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制度,就不可能了解这些矛盾,而这些矛盾只有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和这种社会制度的实际改变,才能得到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12页)。   
其二,就是马克思进行经济学研究的一般历史观基础和直接历史观前提的双重理论结构的关系问题。可以肯定地说,在马克思进入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学具体研究之后,他始终是以上述这种科学的历史观,特别是这一从客观社会物质生产发展出发的广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的客观逻辑,作为自己全部经济学研究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马克思研究经济问题的一般历史观基础。但是我以为,马克思用以直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的理论前提,却是狭义理解的唯物史观。为什么?让我们沿着马克思自己的思路向前走。   
我们看到,在马克思的第一部经济学研究初步成果的论著一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他专门表述了“指导我的研究工作”(资本主义经济现实研究)的直接哲学前提,虽然我们看到似乎还是那条描述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逻辑,但这已经有了一定的细微差别。   
马克思精辟地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  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在其中活动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栓桔。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页)。这的确是马克思在185。年代中期以后对科学历史观的一个最经典最概要的表述了。他从社会历史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的交叉视角,精确地说明了人类社会文明历史的有序结构以及历史进步的内在动因和客观机制。这当然也是他自己观察资本主义现实的基本立场和经济学研究的直接哲学历史观前提。可是如果我们作一些深入一点的理论分析,就发现马克思这里的表述并不完全同于他在1848年(甚至包括上述他给安年柯夫的信)《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广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正面表述。   
我发观,马克思除去对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第一级”和“原生的”一般基础一一物质生产的确定之外,!实际上主要是在说明人类历史发展进入文明时期以后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情况。因为他这里所讲到的“经济结构”和“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只是在原始公社解体后才可能出现的。并且,生产关系在未来的共产主义也不会再表现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东西。我有理由认为,马克思这里所表述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主要是以人类进入社会经济形态后的历史现实为依据的。这并不是人类社会历史存在的一般状态。马克思这里所着重确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在社会历史中的主导地位,也并不是象物质生产作为社会历史一般基础那样,具有永恒性的一般必然性。这也就是说,在马克思这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不同的理论层面:一是对贯穿全部人类社会历史过程的物质生产一般基础的确定,这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一般规律(马克思后来称其为“自然必然性”)。即我在上文中将其界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广义理解。二是马克思对原始公社解体后,资本主义灭亡以前人类社会在经济力量为历史主导因素的社会经济形态中社会存在和发展状况的客观描述。这并不是全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是在一个相当广泛的历史时期中起作用的特殊规律。亦即我在上文中将其界定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狭义理解。前者如果是马克思原来那种对社会历史存在与发展一般基础进行确定的视角,后者则是主要在探寻社会历史发展中主导因素的视角了(在后一理论层面上,马克思已经意识到,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起主导作用和支配地位的因素并不是相同的1)。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辩证统一理论逻辑中的双重结构,而不是相悖的矛盾。我发现,马克思在这时并没有对此作为十分严格的区分(这种情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致安年柯夫的信》等历史唯物主义表述中也部分存在。这一问题马克思后来在自己的经济学研究的深入中,特别是当他在对新发现的人类社会原始状态史料进行了认真地考察后,才进一步说明的。遗憾的是,马克思再也没有专门回到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表述中来)。  
 我发现,在马克思的整个经济学研究中,历史唯物主义是他全部理论的理论前提,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批判却主要是基于后一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狭义理解上的。并且,在一些重要的理论具体探究中,由这一理论层面直接过渡到关于历史的主导因素的确定,即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上来。他在这里,主要还是为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说明无产阶级起来革命的科学理论根据。   
所以在马克思的这一表述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他这里特别说明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观点,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同上,第9页)。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的科学历史观已经更加成熟了,他反对从任何抽象的非历史的价值伦理要求(  “人”或者“社会主义”)出发去批评资本主义,他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上揭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一定胜利的历史趋势了!马克思科学地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同士)。马克思的经济学研究就是要找到狭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特殊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和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中出现的不可调合的新的“对抗”,并且确证在资本主义物质生产中已经创造出来的否定自己的条件一一新社会化大生产,以及代表这一新生产力的历史主体一一无产阶级。   
我们通观马克思的全部经济学研究过程,他自始至终是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历史观前提(参见马克思的《雇佣劳动和资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486一487页,马克思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296页;马克思的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5页,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马克J恩思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295页等等)。也由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最终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发现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一一剩余价值理论,从而也找到了产生资本主义社会各种不合理现象(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人被物所奴役,生产力成为一种盲目的破坏力量等等)的根本原因。这样,也就最终使社会主义站立在实证科学的成果之上了。   
到这里,我们实际上也就说明了马克思在后来用以指导自己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的理论前提,即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以及这一科学历史观在马克思的具体研究中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特别是马克思这一理论前提中的双重逻辑结构。依我所见,这是马克思全部科学理论研究的基础性逻辑前提。马克思这一重要理论表述的某些方面在我们以往的理论研究中基本上都被充分地注意了。而且也有大量十分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这并不是本文所主要关心  的理论质点。我要指出的是,传统哲学解释框架恰恰没有注意到马克思理论逻辑中历史唯物  主义广义理解与狭义理解的不同层面,根本没有看到马克思确定社会历史存在和发展的一般  基础与主导因素这两个不同的理论视角,也完全没有意识到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与主体向  度的差异性,并将这些不同的理论层面混同起来。特别是把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所作的狭  义理解泛化为社会历史的普遍描述,即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定时期中经济力量占主导地位                                                                          的历史现象变成一般规律,进而在理论逻辑中完全缺失了历史辩证法观察社会发展的主体向度。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理论混乱。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清醒认识(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论说,请参见本文作者近著:《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来源:东方论坛  一九九四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