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奥秘
《意识的奥秘》 前言
约翰·塞尔

约翰·塞尔(J.R.Searle)是当今世界最著名、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曾师从牛津日常语言学派主要代表、言语行动理论的创建者奥斯汀(J.L.Austin),深入研究语言分析哲学。
在我的理智生涯中,就对意识的研究而言,这个时代令我感到极其兴奋,同时也令我极其沮丧:令我兴奋是,意识研究在这个时代重新得到了人们的重视,事实上,作为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乃至神经科学研究的一个主题,它基本上已经占据了核心的地位;而令我沮丧的是,整个主题当中仍旧充斥着错解和误视,而我原以为它们早就被揭示清楚了。
这种令我兴奋的局面以及某些令我沮丧的错误,都可由我要在这本书中讨论的那些著作来例证。本书是基于1995到1997年间我在《纽约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上发表的一系列论文而完成的。几年的时间以及一部著作更宽裕的发挥空间,容许我对原来那些文章进行扩充和修正,并设法将整个讨论统一起来。
我认为,关于本书各章节所讨论的问题,从以往发生并且仍在持续的争论看,要获得对于意识的一种令人满意的说明,最大的哲学障碍,在千我们总是会接受一组陈旧的范畴,以及与其同时存在的,从我们的宗教和哲学传统那里继承下来的一组预先假定。我们首先从如下错误的假定开始:像“心智的”(mental)和“物理的”(physical)、“二元论”(dualism)和“一元论”(monism)、“唯物论”(Materialism)和“理念论”(idealism)这些概念,其本身都是清楚的和值得重视的,而所讨论的问题则必须要通过使用这些传统术语来提出和解决。我们也假定了科学还原(scientific reduction)概念一一根据这一概念,复杂的现象可以通过产生它们的基本机制来解释,并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基本机制的把握而消除——是清楚的和无疑的。于是我们注意到,意识,也就是我们醒着时所具有的普通的感觉(sentience)和觉识 (awareness)状态,以及我们在睡着时所具有的做梦的状态,当我们将这些与分子或山脉这样的“物理”现象进行比较时,似乎是十分特别的。和山脉以及分子相比较,意识似乎是“神秘的”、“有灵的”甚至是“莫测难解的"。正如大脑的其他特征,如神经元放电是物理的一样,意识好像不是“物理的"。它好像也不能用通常那些对于像热和固体性这样的物理性质有效的科学分析方式,还原为一个物理过程。

《意识的奥秘》是2009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图书。意识问题是当代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研究一个占据核心地位的研究主题。塞尔在书中对当代一些著名科学家或哲学家关于意识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性的系统评价,提出了意识是一种生物现象的重要观点。塞尔在书中批判性地评价了二元论、唯物论等心灵哲学的重要理论,同时也论证了他本人关于意识的生物自然主义思想。
许多哲学家都相信,如果你承认意识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你就要被迫去接受某种版本的“二元论”,即认为宇宙当中存在着两种在形而上的层面上相互区别的现象:心智现象和物理现象。事实上对于许多学者来说,二元论这种定义意味着,如果你接受除了像山脉这样的“物理”现象以外,还存在着像疼痛这样的“心智”现象的观点,你就是一个二元论者。但是,传统所构想的二元论看来是一种没有前途的理论,由千这种理论在心智与物理之间进行了严格的划界,这就不可能使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得可以理解。情况似乎是这样的:承认二元论就意味着放弃我们用了将近四个世纪才获得的完整的科学世界观。那么,我们究竟该怎么办呢?
许多作者硬着头皮接受了二元论,例如,物理学家罗杰·彭罗斯和哲学家大卫·查尔莫斯,我在后文中将对他们进行讨论。但是,当代哲学中最普遍的趋向,是坚持认为唯物论必定是正确的,我们必须通过把意识还原为某种别的东西从而将其消除。丹尼尔·C·丹尼特就是采纳这种立场的哲学家的显例。在那些必须将意识向其进行还原的现象中,最受欢迎的,是使用纯“物理”术语和计算机程序加以描述的大脑状态(brain states)。但是,正如我要在本书中所论证的,所有这些设法去消除意识的还原论做法,和它们试图取而代之的二元论一样,都是没有前途的。从某个方面看,它们反而更加糟糕,这是因为,它们否认了它们本应对之加以解释的意识状态的真实存在。最终,他们会否认下面这个明显的事实:我们所有人都具有内在的、定性的主观的状态,例如我们的疼痛和欢快、记忆和感知、思想和感觉、情绪、悔恨和饥饿。
我相信,还原论和唯物论的推动力,源自下面这个根深蒂固的错误想法:如果我们承认意识本身真正存在,那我们无论如何都将承认二元论,并拒斥科学世界观。如果说本书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题,它就是:意识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现象。它和消化、生长或光合作用一样,也是我们的生物性生命的组成部分之一。
我们之所以会对意识以及其他心智现象的自然的生物性特征视而不见,是因为我们的哲学传统将“心智的”和“物理的”分成了两个相互排斥的范畴。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是拒斥二元论和唯物论,并接受如下观点,即意识既是一种定性的、主观的“心智”现象,同时又是这个“物理”世界的一个自然的组成部分。之所以说意识状态是定性的,是因为对于任何意识状态而言,例如对于感觉到疼或者为经济状况而担忧而言,都存在着某种从性质上看感觉像是处千这种状态当中的东西;说它们是主观的,意思是说,只有当它们被某个人或者另外某种“主体“经验到时,它们才是存在的。意识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现象,它不能被恰切地归入传统心智与物理范畴的任何一个中。它由大脑当中低层次的微观过程引起,是大脑在更高的宏观层次上的一种特征。要接受这种“生物自然主义”(biological naturalism)(我喜欢这样称呼它),我们首先就必须放弃上述传统范畴。

我猜测,后世的人会奇怪,为什么在20世纪我们花了那么长时间才看到了意识在我们对自己作为人这一存在的理解中所具有的核心位置。为什么我们会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还认为意识无关大局,认为它不重要呢?这里有一个悖论:意识是这样一个条件,正是因为它,才使得任何事物还有可能对任何人产生影响。只是对于有意识的智能体才会有这样的问题:有什么东西会产生影响或者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
我写这本书的目的,是要对有关意识问题的一些有意义和有影响的观点进行评判,在此过程中提出并设法证成(justify)我个人的一 些观点。我没有说,被我选作评价对象的著作是有关该主题的“最好”的书。正好相反,我认为它们具有不同的质量等级,这会在后面各章节非常明晰地显现出来。依我看,这些著作在质量上有一个从极好到极差的排序。选出它们进行评判出于各种原因:有些是优秀的著作;其他的著作则是有影响的、可作范例的、发人深省的,或者可以显示当前存在的混淆。它们当中没有哪一个解决了意识问题,但其中有些指明了解决意识问题的路径。如果我们从生物学的细节上理解了人脑是如何引起意识的,那我们也就能理解意识问题了。大脑究竟是怎样引起我们的意识状态和过程的,这些状态和过程究竟怎样在我们的大脑中,以及一般来讲,在我们的生命中发挥作用的?
我在第一章和最后一章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他各章分别专门用来探讨其他学者中的某一个。本书有三章含有附录,第四章含附录是因为我想把一些相当技术性的材料从这一章主体中独立出来;第五章和第六章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涉及的两位学者回应了我对他们的著作所作的评论,因而将他们的回应连同我的反驳各作为这两章的附录重印于本书。
许多人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提供了帮助和建议,我对他们心怀感激。首先,并且也许是最重要的,是在本书中接受评论的六位学者中的五位,即弗兰西斯·克里克、杰拉尔德·埃德尔曼、彭罗斯、丹尼特和查尔莫斯,他们均以不同的形式回应了我的评判。我要特别感谢查尔莫斯和彭罗斯,因为他们指明了在他们看来我在作为本书之基础的那些论文的更早版本中在哪些方面错误理解了他们的观点。丹尼特和查尔莫斯已出版的、对我原来所作评论的回应以及我的反驳,在本书中都按其原来面貌全文印出。
很多同仁阅读了那些论文的各个部分,并进行了有益的评价我要特别感谢内德·布洛克(Ned Block)。在理解哥德尔定理和彭罗斯对该定理的使用方面,我得到了几位数理逻辑学家的大力帮助,特别是马克·斯坦利(Mark Stanley)和威廉姆斯·克雷格(William Craig)的帮助。《纽约书评》的罗伯特·西尔弗斯(Robert Silvers)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编辑,在坚持达到解释的清晰这一点上他没有提供丝毫回旋余地,这使我获益良多。我从他那里获得的最大教益是:在不损害理智复杂性的前提下把困难的问题讲给非专业人士是可能的。我也要特别感谢我的研究助手詹尼弗·胡丁(Jennifer Hudin),而我最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妻子达格玛·塞尔(Dagmar Searle),这本书就是献给她的。
(本文节选于2009年南京大学出版社《意识的奥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