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东 | 新发展阶段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化时代化
新发展阶段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化时代化
载《思想理论战线》2025年第1期
摘要
新发展阶段论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历史阶段—历史方位—发展阶段的逻辑架构中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坚持和发展。新发展阶段论把掌握历史规律与把握时代大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坚持唯物史观与树立大历史观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掌握历史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
关键词
新发展阶段;历史规律;时代大势;历史主动
作者简介
唐正东,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社会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除了阐明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五大社会形态,还就共产主义(社会主义)阶段中的若干分阶段进行了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若干分阶段的观点,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具体实践语境中推进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发展水平及其由此而决定的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发展水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阶段论的判断标准。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革命和建设的不同时期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发展阶段论作出了科学的阐释和运用。当然,由于实践背景的不同,这种阐释和运用具有不同的前提、侧重点及理论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阶段的认识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并进一步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这一重要论断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的基础上,把掌握历史规律与把握时代大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坚持唯物史观与树立大历史观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掌握历史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对新发展阶段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理论中国化时代化之间辩证关系的深入理解,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新发展阶段论的唯物史观基础及其在唯物史观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帮助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基本逻辑有更深入的领悟。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论述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抽象人本主义的角度把共产主义界定为扬弃私有财产所必经的一个环节,把社会主义界定为实现了人的类本质的那种社会形式,“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正像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一样。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的形式”[1]。这是青年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首次论述,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马克思此时还只是从人性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从现实社会结构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因此,严格地说,这一认识只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所具有的若干发展阶段思想的前期准备阶段。
在解读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时,我们一般会想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思想。应该说,这的确是马克思关于此问题的经典论述。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早在1849-1850年冬季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共产主义要经历几个发展阶段才能实现的观点。这部分思想来源于当时共产主义者同盟在科伦的领导人之一彼得·格尔哈特·勒泽尔在1850年6月16日收到的马克思写给他的一封信,据勒泽尔称,马克思写信告诉他说,“1849-1850年的冬季他在伦敦的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上发表了关于《共产党宣言》的讲演。在这些讲演中马克思提出了一个想法:‘共产主义要过许多年之后才能确立,而且要经历几个阶段。’一般说来,它的建立只能是发展的结果。‘共产主义必须经历四个阶段才能完全确立’。他说,从现在起一直到即将来临的革命时期,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将共同进行着反对君主制度的斗争……只是在即将来临的革命之后,当小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之时,共产主义者的真正活动和反对活动才会开始。之后,才是社会共和国,社会共和国之后是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最后才让位于纯粹的共产主义共和国”[2]。遗憾的是,这封重要的信件后来找不到了,导致了理论界对马克思在19世纪50年代初关于实现共产主义所需的几个发展阶段的思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从不同的信息来源中可以确认马克思写给勒泽尔的这封信是真实存在的,因而,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发展中几个阶段的思想也是真实存在的[3]。联系到马克思恩格斯在1850年3月撰写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曾说过“在下次运动中,民主派将取得统治,他们将不得不提出一些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4]的观点,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推论:马克思认为,实现共产主义要经历民主共和国(资产阶级民主派取得统治、提出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社会共和国(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共和国,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带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共和国)、纯粹的共产主义共和国。

伦敦德意志工人教育协会会议大厅
马克思的这部分思想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马克思在形成唯物史观之后首次论述共产主义发展的几个阶段。从这里也可以真切地感悟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为什么要强调“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5],那是因为对他们来说,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是有客观条件的,而这种条件又是由现有的社会历史前提所产生的。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历史前提,就会有什么样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运动的这种科学解读,既使他们与当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区别了开来,也为他们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找到切实推进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路径打下了基础。马克思在上述给勒泽尔的信中之所以谈到实现共产主义要经历若干个发展阶段,是因为他要跟当时的维利希—沙佩尔集团所提出的共产主义在最近的革命中就要实现的观点作斗争。在马克思看来,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管是社会形态的发展水平还是工人阶级革命意识的发展水平,都还不足以带来共产主义的马上实现。因此,要通过对工人的革命教育和推动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才能逐步地实现共产主义运动的胜利[6]。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马克思一开始就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双重维度来思考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阶段的。
在1875年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深化了实现共产主义所需要的若干发展阶段的思想,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再把资产阶级民主派取得统治、只是提出了一些带点社会主义性质之措施的民主共和国,纳入实现共产主义所需的发展阶段。在1849-1850年间,马克思为了批判维利希—沙佩尔集团的共产主义速胜论(共产主义在最近的革命中就能实现),特别强调了现实共产主义运动的不断发展性,他当时把只是提出了多少带点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也视为共产主义运动发展中的一个阶段,其原因正在于此。但到了1875年,马克思要批判的是当时德国工人运动中存在的由两个派别(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合并而成的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纲领(即哥达纲领)中关于工人运动的模糊不清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要强调的是共产主义运动在内涵上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因此,上述民主共和国阶段便很自然地不再被视为共产主义运动发展中的一个阶段了。
第二,把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而存在的社会共和国,严格地界定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这一过渡时期。“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马克思此处所说的这个过渡时期,并非他在此文本中谈到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而只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一个阶段[8]。马克思不再笼统地把这一阶段视为社会共和国,并把它看成是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发展阶段,而是更加准确地把它界定为过渡性阶段,这不仅为更加明确地界定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的本质内涵提供了前提,而且也为以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在思考过渡时期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特殊性方面敞开了足够多的理论和实践空间。
第三,把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即带有共产主义倾向的共和国,明确地界定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并强调了这是由社会的经济结构及文化的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在谈到这一阶段的财富分配形式只能是按劳分配而不可能是按需分配时,马克思指出,“但是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9]。从现有的材料来看,马克思在1849-1850年间主要是从在这一发展阶段可以实施什么样的带有共产主义性质的措施的角度来谈论社会—共产主义共和国的,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他是从受社会经济结构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的分配权利的角度来谈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相比而言,马克思在后者中更强调经济基础及上层建筑发展水平对社会形态的制约性。这种解读思路,对于后来者明确地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理解这一社会发展阶段,显然具有更清晰的方法论指导及具体的推动作用。
第四,把纯粹的共产主义共和国明确地界定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并强调了生产力的充分增长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界定这一社会发展阶段时的重要性。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0]马克思此时不再笼统地用“纯粹的”来界定这一共产主义发展阶段的内容,而是把唯物史观的解读视域具体化到对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有所不同的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阐释中。这不仅代表了马克思对这一高级阶段之本质内涵的首次阐明,而且也因为这一阐述明确地凸显了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发展方向,因而为以后的科学社会主义运动提供了科学的指引[11]。

《新时代》1890一1891年第9年卷第1册第18期发表的《哥达纲领批判》和恩格斯所写的序言
列宁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上的贡献除了他在《国家与革命》中把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明确地界定为“社会主义”[12]之外,还有他结合俄国社会的特点在过渡时期问题上所作出的推进和发展。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只是从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角度对这种过渡时期的政治特点作出了阐述,但尚未对其内容作出详细的分析。这是跟马克思从共产主义运动一般进程的角度来谈论这一问题直接相关的。而列宁则是从世界革命形势和俄国社会发展特点相结合的角度来谈论过渡时期问题的,这使他在过渡时期本身的若干发展阶段、过渡时期的民族特色、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应对策略等问题都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观点,从而在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与特定国家(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道路上,为后来者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借鉴。
首先,在1918年3月的《关于修改党纲和更改党的名称的报告》中,列宁明确地反对在党纲中对“充分发展了的社会主义”作出具体的描述。在列宁看来,现在连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经过多少个发展阶段还不清楚,更不要说对完全建成的社会主义是个什么样子有清楚的认知了,因此,当前的重点应该是研究俄国在过渡时期的政治经济策略。列宁认为,“在完全摆脱资本主义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上,我们刚刚迈出了最初的几步。我们不知道,而且也不可能知道,过渡到社会主义还要经过多少阶段。这取决于具有相当规模的欧洲社会主义革命何时开始,取决于它轻易地、迅速地还是缓慢地战胜自己的敌人,走上社会主义发展的康庄大道。”[13]从世界革命的政治形势和俄国经济结构的发展水平相结合的角度来切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帮助列宁提出了过渡时期本身也会有若干个发展阶段的观点。
其次,列宁在对过渡时期的思考中谈到了俄国民族特色的问题。他明确地指出,当时的俄国社会“还没有超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几个阶段,俄国的特点使这一过渡更加复杂,这些特点在大多数文明国家内是没有的。因此,在欧洲,这些过渡阶段将是另外一种样子,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必然如此”[14]。同时他也强调,对于处在世界革命形势中的俄国革命来说,过分强调俄国过渡阶段的民族特色也是不对的,在思考俄国共产党的纲领时要以整体的历史发展规律和世界范围内的社会革命这一时代大势为基础和前提,“所以,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带民族特色的过渡阶段上,从理论上说是错误的,因为这些过渡阶段对我们来说是必要的,对欧洲来说却未必必要。我们应该从商品生产的发展、向资本主义的过渡以及资本主义转变为帝国主义这个总的基础出发。这样,我们就能从理论上占领和巩固阵地,任何一个没有背叛社会主义的人都不会把我们赶出这个阵地”[15]。
再次,列宁对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在1919年10月30日的《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中,列宁指出,这个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结构兼有衰亡着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生长着的共产主义经济结构的特性,是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彼此斗争的一个时期。“这些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这些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俄国经济表现为如下双方的斗争,一方面是在一个大国的全国范围内按共产主义原则联合劳动的最初步骤,另一方面是小商品生产,是保留下来的以及在小商品生产基础上复活着的资本主义。”[16]在1921年4月21日的《论粮食税》等文本中,列宁还明确地提到了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来推进过渡时期的经济发展[17]。鉴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并没有对过渡时期的经济结构作出详细论述,可以说,列宁的上述观点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在过渡时期问题上的理论观点的重要发展,充分体现了列宁在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把握住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与过渡时期的时代大势的辩证统一,为社会主义运动的后继者深化对特定时期社会发展进程的本质内涵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2]《苏联理论界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13页。也可参见王学东、张文红、童建挺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第3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第639、656-657页。
[3]当然,勒泽尔的转述中所使用的术语也许。无法得到确证,但马克思关于实现共产主义需要经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的思想应该说是可以得到确证的。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5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
[6]王学东、张文红、童建挺主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第3卷,第656页。
[7][9][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8、19、20页。
[8]国内学界有学者也清晰地指出了这一点,参见刘伟、刘守英:《论新发展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研究》2023年第3期。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9页。
[11]恩格斯1890年8月21日给奥托·冯·伯尼克的信中也曾明确地强调“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不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8页。
[12][13][14][15][16][17]《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68、69、69、155、219页。
二、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1]。同时,他强调了这种新的历史方位并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2]。我们从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历史阶段”,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的新时代则是上述历史阶段中的一个“历史方位”。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明确地提出了新发展阶段的观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3]。显然,这个新发展阶段是上述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中的一个“发展阶段”。由此,由历史阶段—历史方位—发展阶段所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便清晰地展现了出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
之所以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阶段的基础上强调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在这一阶段具备了新的历史条件。具体来说有以下四点。一是发展的物质基础。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总体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许多方面进入了世界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前人长期奋斗的基础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4]二是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我国稳定地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并使其总体上过上了小康生活,我国社会所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也由过去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妨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实现,转变成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制约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5]社会主要矛盾的这种新变化决非只是一种局部性的变化,而是一种关系我国社会发展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提醒我们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中国人民全面发展的需要。三是发展的目标诉求。新时代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具体来说,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面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历史使命,必须肩负起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责任,必须具有勠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主动,必须胸怀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主体意识。四是发展的社会历史效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经以卓越的实践成就和创新性的理论发展在社会主义运动史以及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历史效应上又获得了根本性的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6]
再进一步来看,之所以在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的基础上还要强调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性,是因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过三年左右的建设,在奋斗目标、物质基础、实践路径等方面又有了新的条件和新的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由此,从2017年至2020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发展阶段,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在这一阶段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从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宣布新的奋斗目标开始,我国便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阶段,这是一个站在新的起点上的发展阶段。具体来说,这个新的起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第一,物质基础。到2020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时,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及综合国力发展水平与三年前相比又有了显著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时,我们的提法是: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提法是:“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了新的大台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成果,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取得历史性成就”[7]。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尤其是社会主义本身的发展阶段理论,要与这种已经拥有雄厚物质基础的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中可以看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能够创新性地推进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是有其客观现实原因的。
第二,奋斗目标。在这一新的起点上,我国的奋斗目标被更加具体地界定为“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8]。我们知道,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时所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由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宣布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因此,基于新的起点的奋斗目标中专注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涵。这一方面彰显了我国的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经过几十年积累、如今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发展阶段,即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另一方面也预示和凸显了我国所要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正如习近平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所说的那样,“我们的任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然我们建设的现代化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我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特别强调了5点,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9]。

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
第三,实践路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不仅明确了未来30年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历史宏愿的新发展阶段,而且还明确地指出了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35年,用3个五年规划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然后,再用3个五个规划期,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0]。这一实践路径从发展过程的角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的内涵加以具体化,或者说,从发展规划的角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的内容本身进行了再细化。之所以如此,不仅是为了充分地彰显包括新发展阶段、新时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个进程,不是一种自发的、被动的过程,而是一种阶梯式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而且也是为了凸显这个新发展阶段所开启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本质要求。
注释
[1][2][5][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8、10、9、8-9页。
[3][4][7][8][9][1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162、161-162、163、162、164、164页。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与新时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都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为推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化时代化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论,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出发,深化了马克思和列宁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的观点。毛泽东提出:“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而所谓民主主义,现在已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由此可以断言,所谓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所谓中华民族的新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所谓中华民族的新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1]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主要是从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角度来谈论过渡时期的政治特征的,而列宁则主要是从社会经济结构的角度来谈论过渡时期的经济特征。相比而言,毛泽东对过渡时期的阐释更为全面和系统。

在1959年底至1960年初的《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毛泽东还对社会主义本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行了阐述。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2]这是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史上首次对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论作出阐述[3],同时也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具体实践的语境中开启了探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之旅。这一思想之旅在改革开放的语境中结出了重要的理论成果。邓小平在不断追问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明确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4]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思想的递进不仅表现在对这一历史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史中的地位有了更清晰的界定,而且也更加明确地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具体实际之间的本质关联。既然我们仍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那么,我们所进行的现代化进程就必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即中国式的现代化,“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比方说,现代化的生产只需要较少的人就够了,而我们人口这样多,怎样两方面兼顾?不统筹兼顾,我们就会长期面对着一个就业不充分的社会问题。这里问题很多,需要全党做实际工作和理论工作的同志共同研究,我们也一定能找出适当的办法来妥善解决”[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化时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与新的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阶段)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历史方位)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从而以历史阶段—历史方位—发展阶段的系统性解读,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化时代化水平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层面。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阶段,不是笼统地指称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某个新的发展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具体时间段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之后的未来30年,即到本世纪中叶。这一新发展阶段理论在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尤其是社会主义本身的发展阶段理论的坚持和发展。
(一)把掌握历史规律与把握时代大势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是一种在历史本质层面的社会发展规律,它展现的是各个社会形态之间的内在矛盾运动过程及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种历史发展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对这种历史发展规律的坚持和运用,是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前提。当然,马克思恩格斯的主要精力在于批判和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尚未面对现实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某一发展阶段,他们在其理论阐释过程中没有触及对社会主义本身的某一发展阶段的深入研究。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只是在一般理论层面上谈及了过渡时期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但还没有就这两个阶段的发展问题展开详细的论述。列宁尽管对俄国的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过渡时期的发展问题尤其是社会经济结构发展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就社会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阶段问题仍未有详细的阐述。
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社会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过程中具体地划分出某些历史阶段、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不是为了对历史过程作抽象的细分,而是为了更好地把唯物史观揭示的历史发展规律与特定发展阶段的时代大势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更好地把握每个阶段的时代大势并做好当下的事情。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实事求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进行艰辛探索,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指导中国人民不断推进伟大社会革命”[6]。时代大势不是历史规律,而是运用历史发展规律对某一特定发展阶段的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概括和总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就有“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孟子·公孙丑上》的说法)。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与新时代中国的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了新发展阶段论的科学论断,从而不仅充实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文化生命,推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不断实现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而且还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2021年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人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始终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分析各个历史阶段的时代大势,从而抓住了各种历史机遇,取得了创新性的理论和实践成就。在2021年2月20日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对这一点作出了深刻的阐释,“我们党的诞生就是顺应世界发展大势的结果。十月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的兴起,就是当时的世界大势。我们党从这个世界大势中产生,走在了时代前列。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救亡强烈愿望的大势出发,促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最终团结带领人民赢得了抗日战争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巩固,也是顺应时代大潮的产物。那时,社会主义发展壮大,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出现了‘东风压倒西风’的气象,新中国就是沐浴着这个东风诞生并站住了脚的。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也是基于我们党对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7]。时代大势就是特定时代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对时代大势的强调,是为了凸显抓住历史机遇、把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性。如果虽然看到了时代大势的存在,但不能抓住历史变革的时机顺势而为,那也无法推进历史的发展。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新发展阶段论是我们党掌握历史规律、把握时代大势、掌握历史主动的结果。当下最鲜明的时代大势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掌握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和把握住了上述时代大势的本质,掌握住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等科学论断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新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从而为我国在未来30年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指明了科学的实践路径。
(二)把坚持唯物史观与树立大历史观有机地结合起来
习近平多次谈到树立大历史观的重要性。譬如,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8]。在2021年2月20日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要教育引导全党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9]。此处的论述已经对大历史观的本质内涵作出了明确阐释,即从历史规律所关注的历史长河、时代大势所凸显的时代大潮、具体实际分析所侧重的全球风云等视角入手,深刻地解读唯物史观视域下掌握当下社会发展的历史主动的战略策略。在2021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中,习近平强调指出,“党中央认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党的历史。要坚持正确党史观、树立大历史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从成功中吸取经验,从失误中吸取教训,不断开辟走向胜利的道路”[10]。此处所提到的用具体历史的、客观全面的、联系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历史,就是大历史观的基本方法论。另外,在2021年12月14日的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等场合,习近平也强调了树立大历史观的重要性。
唯物史观是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是我们研究历史过程的科学指南。但需要注意的是,唯物史观不直接提供针对某一具体发展阶段的演变机理及因应策略的说明。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把唯物史观与当下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新发展阶段来说,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论与新时代我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习近平指出,“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进程,发展环境不会一成不变,发展条件不会一成不变,发展理念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11]。只有更细致地界定每个发展阶段的具体特征,才能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上更好地掌握历史主动。新发展阶段是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中的一个发展阶段,从更广的范围来看,它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阶段中的一个阶段。但它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新时代历史方位中的一个随机的阶段,而是我们党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站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的起点上的一个发展阶段。这一新发展阶段在奋斗目标、物质基础、实践路径等方面与其他发展阶段都有不同之处。正因为如此,对新发展阶段的强调本身就意味着在坚持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树立大历史观,要把对历史长河的客观规律性认知与对时代大潮及当下实际的具体化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找出社会发展的演变机理及因应的战略策略,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更具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在面对时代大潮时才能始终把握历史主动。
(三)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把握历史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不同的实践语境中对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强调有不同的侧重点。在批判德国唯心史观的维度上,马克思是从唯物史观理论前提的角度来谈论这一观点的,就像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12]。而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当马克思直面法国阶级斗争的复杂状况时,他是从准确把握法国阶级斗争发展规律之方法论基础的维度来理解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重要性的。就像他在此书的开头部分所说的,“革命的进展不是在它获得的直接的悲喜剧式的胜利中,相反,是在产生一个联合起来的、强大的反革命势力的过程中,即在产生一个敌对势力的过程中为自己开拓道路的,只是通过和这个敌对势力的斗争,主张变革的党才走向成熟,成为一个真正革命的党”[13]。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面对具体问题的思考时大多是从后一个角度来理解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内涵及意义的。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对实事求是的经典解读,“‘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14]。

《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的1895年德文版扉页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新发展阶段论首先是对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科学方法论的坚持和发展。“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我们党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15]之所以要在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的基础上再提出新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就是为了要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这种从探究发展规律的角度来贯彻和运用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方法论的做法,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这一方法论的运用既一脉相承,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创新发展。由于新发展阶段是在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新时代)—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这三重结构中最细分的一层,因而,对这一阶段的发展规律的探究,既要有对第一个层面即历史阶段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为前提,又要有对第二个层面即新时代历史方位发展规律的深入研究作基础,同时还要对第三个层面即新发展阶段中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提出因应性的战略策略。可见,新发展阶段论把对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方法论的运用水平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新发展阶段论还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把握历史主动的创新意识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阶段论不是对新时代历史方位中一个普遍发展阶段的指认,而是对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一新的起点上一个特定发展阶段的指认与界定。在这一新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的“时”与“势”均在我们一边,“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16]。此处的“势”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大势,这个时代大势赋予中国社会发展的是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变化,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因此,这个“势”是在我们这一边的。此处的“时”便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时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17]。这说明,我们现在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好时机。
正因为“时”与“势”都在我们一边,所以,新发展阶段论本身就包含了要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习近平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等文本中,多次谈到研究历史规律和大势、掌握历史主动的重要性[18]。可以说,把握历史主动精神和创新精神是新发展阶段论的应有之义。一方面,新发展阶段论是从时间跨度的维度对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到本世纪中叶的三十年这一特定发展阶段的科学界定;另一方面,它又是从历史主体性的维度对每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应该以更具主动性、创新性的努力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贡献提出了新要求。正因为如此,新发展阶段论的提出也使我们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本质特征的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应该被视为一个自发的、被动的、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历史阶段,不应该被视为一个单纯客体性的历史阶段,而应该被看成一个具有主客体辩证统一之特性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19]。基于这一解读视域的新发展阶段,除了是对这一特定发展阶段的科学界定,还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发展阶段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论中国化时代化的过程中,不仅以对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更精准的、更细分的判断和界定而见长,而且还极大地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5页。
[2]《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6页。
[3]20世纪上半叶苏联理论界尽管对过渡时期(“革命转变时期”)的时间长度有不同的争论,但在过渡时期结束就意味着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点是持相同意见的。因此,他们事实上没有展开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本身的探讨。
[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4页。
[6][7][8][9][10][11][15][16][18][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第9-10、510-511、193-194、511、19-20、167、161、164、9&19、165页。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519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第131页。
[1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1页。
[17]《习近平著作选读》第1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