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论劳动力

G.A.柯亨论劳动力

 


我们将在第五节探讨被看作生产力的各个项目的合格性。我们已经把劳动力分到这一类,这一节是为这一归类进行辩护。

在决定一个项目是否一种生产力的时候,当然要求符合前面所详细说明的生产力的定义:即它们是在生产中所使用的。然而这个定义既不严密也不权威,以至在确定一个项目是否生产力时没有考虑到别的因素的作用。相反,当问x是否生产力时,我们必定注意到这个概念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的地位。该理论的这些论题是与这个概念密切相关的:

第一,x是生产力,仅当x的所有权(或非所有权)有助于决定x的所有者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占的地位。(这并不要求是生产力,仅当它是被占有的。)

第二,生产力在历史中发展。(见第六节)

第三,一个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是由它可用的生产力的性质解释的。(见第六章)

第四,生产关系能够束缚,即限制生产力的使用和发展。(见第六章)

现在我们来讨论劳动力。正如刚才指出的,生产力无时不在发展,并决定生产关系的特点。然而生产力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控制和改造自然的知识的增长,也即劳动能力的发展。马克思写道: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但是这些经济结构可能是由于那些生产手段的出现所引起,只是因为它证明了技术知识的具体的和不同的水平。毁掉所有的蒸汽机而保存制造和使用它们的知识,幸而又有合适的原料,你就可以很快使它恢复原状。毁掉知识而保存机器,你就只会有一堆无用的金属,无理智的物质和未来的古董(除非生产者保留足够的技术,重新发现引擎的设计原理,但是正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一般知识才能做到,而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的论点。)生产力一定包括劳动力,因为它的发展的核心是劳动力的发展:

……工人本身的技能和知识(科学力量)的积累是主要的积累,比和它一同进行并且只是反映它的那种积累,即这种积累活动的现存客观条件的积累,重要得多,而这些客观条件会不断重新生产和重新消费,只是名义上进行积累。

 

客观条件即生产工具,也指原料,只要它们的生产的多功能性随着知识的增长而增长。有人会说,生产力发展的源泉是主观的,但它需要确定的条件所提供的客观的媒介。

我们现在必须评论与劳动力有关的两个项目,它们有时被当作生产力:劳动活动(labouring activity)和人(human beings

马克思从未提供一个生产力的一揽表,我们对它们的讨论,部分是根据分散的评论,一部分是根据一般理论的考虑。马克思的确列举了他称之为劳动过程的基本要素

1. 有目的的活动或工作本身;2. 劳动对象;3. 劳动工具。

23被称为生产手段,因此这里我们增加的生产手段不是劳动力,而是劳动活动。

基本要素是一个非常含糊的语词,因为123是劳动过程的基本要素,在某种意义上是真的。但是有三条理由把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活动本身——归入生产力:

(1)劳动活动不是用于生产:它即生产。

(2)劳动活动或者被加入劳动力,或者取代劳动力。包括两个是很奇怪的:为什么不既包括机器也包括它们的活动?因此只有第二种选择值得注意。然而生产力是Produktivkraft,劳动力是Arbeitskraft。这是把后者(不是劳动活动)作为前者的一个种类的最重要的理由。

(3)马克思高度重视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分,实际上,他认为这一区分是他在政治经济学中所作的决定性的概念革新,是他能够超越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基础。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不作这种区分,就不能与市场规律(里只有商品彼此间的等价交换)相一致地解释为什么工人得到的价值少于他生产的价值:建立在只由劳动时间决定的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如何导致劳动的交换价值少于它的生产的交换价值这样的结果呢?马克思回答,与问题的术语相反,虽然劳动(劳动活动)实创造价值,但它本身没有价值:劳动的交换价值是一个无意义的表达。有价值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即在劳动中使用的东西。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才是无产者出卖给资本家的东西。资本家为此所付出的要少于工人在生产中所能创造的价值。

 

然而如果劳动力是无产者所出卖的东西,那么劳动力便是他所占有的。既不是他也不是任何别人占有劳动:活动是不能占有的。但是另一方面,根据第43页的第一个论题,劳动不可能是生产力。无产者正是由于占有他自己的劳动能力,才使他适合于社会的经济结构。

一个人除非当他的意向被压抑,而且他被作为物理对象来使用时,他不是生产力。纳粹曾用人作灯罩的材料,而且如果他们的烤炉能用于生产,那他们也会用人来作工具的材料。

在不是恐怖的情况下,正是人的劳动,而不是人本身,才是生产力。生产是人使用生产力的有目的的活动,人不使用他们自身,但使用他们的力量和技术。(第35页讲的踏车者是有目的地踩,尽管他并不知道他如此做的目的。)

上述评论应该是无庸置疑的,但是有许多引文被广泛地认为说明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生产力:

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得的生产力和现存的社会关系不再继续并存。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革命因素之组成为阶级,是以旧社会的怀抱中所能产生的全部生产力的存在为前提的。(参见《哲学的贫困》,第196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中文版,第160页。)

我们会认为上述引文第二次出现的生产力,是以特殊的、修辞的手法使用的。因为阶级本身不能处于生产能力当中,这些生产能力的成熟被作为获得革命态度的前提条件。这指的是阶级改变社会的能力,而不是把原料转变成产品的能力。我们不能根据这段原文,把马克思关于物质劳动过程的阐述看成人是这个过程中的生产力的命题。因为按照同样的说法,人也可以被作为生产工具对待。没有人会主张马克思认为他们是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力。

因此,上面的原文,是把生产能力的比较专门性的用法与修辞的用法混合起来。稍早一点,马克思的一个同样有关革命前提的思想表述就不大容易引起误解:一方面是现存的生产力,另一方面是革命群众的形成。这里人与其生产能力之间的区分是被充分考虑到了。

最后,我们必须解释马克思的论断,人是主要的生产力。考察一下上下文我们就会明白,这只是一种立论的方式,我们曾经提出,人的劳动力才是主要生产力(回顾一下第39-40曾用能力一词不仅指能力而且指它的所有者)。把生产力和它的所有者都当作生产力,这是不能容许的,因为第一个是生产力,第二个不是。

(本文节选自[]G.A.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岳长龄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4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