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逊 | 唯心主义
唯心主义
原文选自《詹姆逊文集》第11卷,《黑格尔的变奏:论<精神现象学>》王逢振译,第3章
对于黑格尔概念运作的描述,最好以一种具体方法论的独特性开始,因为这种独特性与该时期的历史术语“假定”(“setzen”,to posit)相联系。这个术语可能是费希特的一个发明,或者至少是他使这个术语广泛流行并突显出来,因为他自己的哲学体系反对原始的行为,即主体或“我”以某种方式在早期的“巨大冲击”的存在理论中“假定”“非我”的那种行为。但黑格尔对假定行为的广泛运用很少这么突出,它提供一种更好地理解辩证运作的方式,比习惯上与那个过程相联系的各种三重组合的变化更好。
根据预想描述假定的东西是颇为诱人的,因为假定总是发生在其他种种思想和其他种种行为和事件“之前”,而对已经假定的东西(正如一个成功的当代公式所言,“总是—已经”)的理解,常常被认为是分析和了解“最初”发生的东西的最可靠的途径。然而预想和假设似乎会把我们牢牢地固定于精神运作和思维本身,它们至多可以导致意识形态的批判,导致对偏见的揭露和谴责,但甚至在那种情况下,伽达默尔对这种“偏见”观念中的偏见的谴责也是有用的[1],因为它提醒我们,我们真正感兴趣的东西不是考虑世界上的存在,而且,虽然思维中肯定会有错误和没有根据的预想,但更难想象那些东西会采取什么样的存在形式。

因此,最好不要根据原则、信念、预想和其他概念之类的东西来思考,而应该根据安排戏剧布景或电影道具的方式尽可能传递假定的独特性;在布景和道具安排中,许多东西被提前摆上舞台,一些深层的东西得到推测,并细心地提供某种视觉的中心,援用视角的规则,以此强化达成的幻觉。即使在这个例子里对虚构性和可能的幻觉有非常强烈的暗示,它仍然有助于传达分析的性质,而这种分析对解释提前提供的场景效果是必不可少的:如布景是怎么安排在一起的,光线是什么样的,特殊的深层幻觉如何形成,如何照亮前景和背景,等等。
对于康德之后的哲学家来说,关于假定最著名的实例说明是前面提到的费希特的行为试图回应的那个实例,即康德的“本体”或自在之物*的概念。把现实分为对我们呈现的事物和不可知的自在的事物,一般被认为是一种调和,据此康德在保持客观现实的同时发展一种非常细致的、综合的结构分析,分析人的思想在必须加工那种难以达到的现实素材时所用的方式。但是,调和永远不会真正持久(即使这种调和也像它之前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一样,尽管复杂,也会变成西方常识中发生作用的意识形态);康德的解决办法——被误解为另一种唯心主义——虽然是一种更复杂、更微妙的办法,但既不能使经验主义者/现实主义者满意,也不能使康德之后年轻一代的德国哲学家中根据他的特殊体系而形成的唯心主义者满意。一方面,人们觉得康德的解决办法本质上是一种分析,分析对不可知世界的纯粹的主观投射;另一方面,其认为有某种存在的前提也有错误,由于我们不可能了解这种存在,因此我们一开始也就不可能有权肯定它的存在。
众所周知,对于康德为人类知识和哲学阐述设定的批判的合理限制,黑格尔的反应在于对限制本身范畴进行更仔细的探究,他指出,如果不以某种方式把我们自己置于限制之外,我们就不可能设定限制。这是一种破坏性的洞察,它既动摇《批判》,同时又消除它仔细论证的前哲学的(和反形而上学的)预防措施,康德之后黑格尔的同事已经对康德的批判强行取消形而上学的思考感到愤懑。可以推断,防洪的闸门已经开启。
但是,黑格尔对限制的分析表明了一种质疑本体论的形式策略,它似乎不提供任何特别具体的探讨问题本身的方式。因此这是那种假定论的作用,它将表明,康德的理论——现象和本体——如果被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假定的世界的方式,那么它看上去就会有些不同。在这一点上,它就不再是一个信念的问题,即根据信念接受客观现实的存在,接受本体的存在,接受世界独立于人类感知的存在。但是,它也不是步费希特的后尘,肯定客观现实——现在已经变成“非我”的本体——是通过“假定”(在这个词的形而上学的意义上)它的那种“我”的原始行为而形成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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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那种作为本体存在特征的超越,现在已经变成了某种类似思维范畴(以及限制本身)的东西。真正假定本体存在的是精神,在这种意义上,它对每一个现象的体验就包括某种伴随它的超越;在这种意义上,镜子有一层锡纸,或者墙有一个外表。本体存在并不是与现象分离的某种东西,而是它的本质的组成部分或包裹;正是在精神内部,外部或精神之外的现实才得以“假定”。诚然,对于这种更普遍的也是一种辩证的构成原则,精神的语言或思维的语言过于狭隘和专门化。对于这样一种原则——或这样一种方法,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这样一种视角——更基本的问题不是客观现实是否存在,而是从什么样的有利地位可以看到假定本身的运作。当我们表明精神本身如何假定它的限制和超越它自己的限制时,难道我们不是以另一种方式处于精神之外?为了提升到这样一个新的水平,现在我们不是必须诉诸某种内省或自我意识的概念?而且,不正是内省的概念今天到处受到哲学的质疑?我认为就是如此,后面我们必须再回到这个争论不休的自我意识问题,现在我们不能讨论它,因为我们还不知道这种新的称之为假定的作用(以及对它的分析和证明)会把我们引向什么地方(可以肯定,它将使我们一路经过《现象学》)。
但是,现在我们也许至少可以探讨唯心主义的问题,把康德和费希特分别置于他们自己的地位并没有取消唯心主义,事实上黑格尔自己似乎也通过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口号赞同唯心主义,他试图修正这个似乎不会说服任何人的循环。无论如何,黑格尔继续以相当积极的方式自始至终运用“唯心主义”一词。
例如他的富于争论的陈述:“这种限定的唯心性是哲学的首要箴言,因此每一种真正的哲学都是唯心主义。”[2]然而,这种“唯心性”的性质仍然有待于辨识。我们以理智的对待数字的方式作为开始:“现在,数字无疑是一种思想;如果我们认为感知意味着多种东西,并且互相排斥,那么它是最接近感知的思想,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感知本身的思想”(EL,220/154)。这种评论使唯心主义这个可怕的词更接近我们所称的理论,在这种意义上,数字不言而喻是整个理论的或构成的数字系统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它自身存在的某种幽灵似的基础,如像毕达哥拉斯或伽利略最初提出的更有计划性的观点。就此而言,唯心主义决不是一个本体论的命题,它是一个更接近认识论的命题。同时,黑格尔有意义的修正——数字是“最接近感知的思想”,即使不是后者的思想本身——会在很大程度上构成《现象学》最初的主题。《现象学》开篇论述所谓“感知的确定性”的一章展现出自相矛盾的论证,即我们根据自己感觉所理解的东西并不是某种纯粹的直接感觉的现实,而事实上是——说得粗率一些——完全与观念和想象混杂的东西。稍后我们再回到这种论证。
但是,它首先是为了提供一种对唯心主义的不同理解,不同于通常认为它与精神主义相混淆时的东西,也不同于认为它包含这种或那种禁欲主义对身体的压制。诚然,它很可能强化最后这点,如像在柏拉图和某种程度上在黑格尔本人的作品里那样—反对哲学唯物主义的论点不知不觉地滑到某种对物质嫌恶的表达;但是,这两种立场很难一致,然而它们又不可分开,就像斯宾诺莎与身体本身的关系证明的那样。我们还可以援引贝克莱的唯心主义作例子,他告诉我们,那是明显改变了的唯心主义,旨在恢复被各种唯物主义削弱和压制的、在哲学上被遮蔽的感知的强度[3],这种观点——今天在我们看来显得自相矛盾——也许会使我们对柏格森(甚至德勒兹)有新的理解。这里我还要告诫人们不要把黑格尔的专门术语“精神”等同于任何精神主义或者宗教哲学。因为没有任何理由把唯心主义与宗教相联系(我想反之亦然)。
唯心主义必须被理解为是对特殊的意识问题的一种特定的理论反应,实际上,在那种情况下,唯物主义首先会被理解为未能提出那些问题(对贝克莱和黑格尔来说,唯物主义的哲学缺陷在于它关于“物质”本身概念的不连贯性)。当康德把意识(主体或“心灵”)归类为本体存在并否定认知它的可能性时,他以惊人而有效的方式组织了这个问题。其他一些人运用身体的类比有益地强化了这种观点:我们的精神从眼睛看外面,但看不到自身或它们背后的东西。如果从这种身体的类比转到时间的类比,那么更清楚的是,由于我们总是有意识的——甚至在睡梦里也有一种低层次的意识,或者莱布尼茨(Leibniz)可能称作敏感的东西——我们肯定无法知道缺少那种“特征”的情形:黑格尔的同代人所说的“非我”,就是意识会意识到那是作为它的他者,而不是意识本身的消失,它是除了科幻小说的图像思维无法想象的某种东西,某种关于他者性的思想。但难以理解的是,如果不知道某种事物的缺失意味着什么,我们怎么能了解这种事物?正如科林·麦克金(Colin McGinn)所论证的,很可能意识就是那些哲学问题之一,而这些问题是人类从结构上无法解决的;在那种意义上,康德的观点是应该接受的正确观点:虽然意识的存在像笛卡儿的“我思”一样确定,但意识作为自在之物永远是无法了解的。[4]
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对物质的最终判断,因为不可知论似乎并不承认失败,也不比其他可以想象的成果更少。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就是其中之一,其真正意思是无论我们思考什么都将仍然是思想,不论它可能是其他什么东西。这可以看作对所有思维境遇性的肯定(也是后来在海德格尔作品里被如此主题化的东西);但它并不一定隐含精神主义的后果,因为在精神主义里,一切存在首先是思想;而它的更明显的含义是,一切关于存在的思想仍然也是思想(或意识)。
但是,现在我们可以回到前面讨论过的“假定”。按照我刚刚谈的唯心主义的特征,这种唯心主义在假定方面包含着什么?非常明显,唯物主义包含着某种假定的外部存在,它独立于我的意识(因此它同时也仍然在我的意识之内,因为我的意识超越了它)。如果这种唯物主义构成关于现实的形而上学的命题,那么任何唯心主义怎么能避免也成为形而上学的呢?我认为黑格尔以思辨所表示的,恰恰是这种标志不可避免的形而上学的假定行为的情形,它假定“外在”的真正构成是形而上学的,是一种我们不可超越的前提跳跃。在黑格尔的体系里,在这第三或思辨的阶段,外部世界的实质被肯定是以某种方式与主体性的实质相同,其中演绎推理的逻辑被肯定是以某种方式与生活本身的逻辑相同,因此这第三阶段构成黑格尔对不同性质的局限的承认,而对这点最好以历史的而非哲学的方式来进行考察。
注释
[1] Hans-Georg Gadamer,Wahrheit und Methode(Tübingen:JCB Mohr,1960).
*指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译者注
[2] G.W.F.Hegel,Werke,vol.8,Enzyklopa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chaften I:Wissenschaft der Logik(Frankfurt: Suhrkamp,1986),p.203;英文是Encyclopedia of Logic,trans.William Wallace(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p.140。后面关于这本著作的参照用“EL”表示;所有的页码标示前面的是德文版,后面的是英文版。
[3] George Berkeley,A Treatise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Human Knowledge,in The Works of George Berkeley,eds.A.A.Luce and T.E.Jessop(London:Thomas Nelson,1949),pp.42,72-73.
[4] Colin McGinn,The Mysterious Flame:Conscious Minds in a Material World(New York:Basic Books,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