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唐正东 |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当代中国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当代中国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摘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通过人民理性、人民精神等概念深刻地阐明了人民观之动力主体和需求主体维度的内涵。列宁通过对人民革命的本质内涵、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人民民主问题的深刻剖析,从动力主体的维度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深化与发展。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通过把人民观之理论维度拓展到智慧主体、目标主体等维度,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重要的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把人民的地位提升到江山的高度、把人民的需求提升到全面的具体的层面、把人民的动力主体维度放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辩证统一的层面上来加以理解,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推进到了一个全新的理论高度。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 人民 中心 创新

作者简介:唐正东,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载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年第12期

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语境中深刻地阐释了人民观之动力主体和需求主体维度的内容,并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之科学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不仅深化了对人民观之上述两个维度的认识,而且从智慧主体、目标主体等维度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中,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的地位提升到江山的层面、把人民的需求提升到全面和具体的层面、把人民的动力维度提升到了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辩证统一的层面上,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原创性的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人民观的两个维度

在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所阐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层面上,人民观是通过革命的动力主体和面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需求主体这两个维度而得以展开的。在批判德国封建专制制度的语境中,青年马克思通过人民理性、人民革命、人民精神、人民性等概念,揭示了与德国封建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德国普通民众,既具有迫切的追求自由精神的现实需求,又是积极推进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主体。在1842年刊载于《莱茵报》上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中,马克思指出,“一个国家如果像古代雅典那样把谄媚者、寄生虫和阿谀逢迎之徒当作违背人民理性的人和人民中的丑类来加以惩处,这样的国家就是独立自主的国家。”[1](P145)在谈到新闻出版自由的重要性时,他又说:“自由报刊的人民性(大家知道,就连艺术家也是不用水彩来画巨大的历史画卷的),以及它所具有的那种使它成为体现它那独特的人民精神的独特报刊的历史个性——这一切对诸侯等级的辩论人说来都是不合心意的。”[1](P153)马克思此处所揭示的是德国人民所具有的反抗思想专制统治的需要与革命动力。

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青年马克思在强调人民是国家制度的原则时指出,“人民是否有权为自己制定新的国家制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一旦不再是人民意志的现实表现,它就变成了事实上的幻想。”[2](P73)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更加明确地指出,“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2](P214)马克思在此处阐明了德国人民所遭受的政治压迫以及他们坚决反抗这种压迫的必然性。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则把人民的需求以及反抗的对象延伸到了经济领域。在论及动产解脱了束缚市民社会的桎梏时,马克思指出,“它给人民以文明的需要来代替粗陋的需要,并提供了满足需要的手段;而土地所有者……则抬高人民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从而迫使资本家提高工资而不能提高生产力;因此,土地所有者妨碍国民年收入的增长,阻碍资本的积累,从而减少人民就业和国家增加财富的可能性。”[2](P286-287)马克思的关注对象从人民所遭受的思想压迫、政治压迫推进到经济压迫的层面上,这是跟他把批判对象从德国专制制度转变到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上来直接相关的。

在批判资本主义的语境中,马克思清晰地看到了人民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关联性。与封建专制制度批判的语境中人民概念的内涵除了包括无产者之外还包括农民和小资产者等其他阶级在内的情况不同,在资本主义的语境中,人民群众正在不断地被无产阶级化。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了人民大众就是无产阶级的说法,“对于人民大众即无产阶级来说,这些理论观念并不存在,因而也不用去消灭它们。如果这些群众曾经有过某些理论观念,如宗教,那么现在这些观念也早已被环境消灭了”。[3](P547)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也对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的过程进行了认真的解读:“要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的自然规律’充分表现出来,要完成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分离过程,要在一极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在另一极使人民群众转化为雇佣工人,转化为自由的‘劳动贫民’这一现代历史的杰作,就需要经受这种苦难。”[4](P870-871)这使马克思把对人民革命的思考转向了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探索与阐释,从而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科学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价值观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恩格斯对人民观的探讨也是很丰富和深刻的。当他以德国封建专制制度为批判对象时,他跟青年马克思一样,也是通过人民精神、人民生活、人民意识等概念来展开其论述的。①而当他在1842年11月到达英国之后,除了关注由英国宪章运动中的“人民宪章”所折射出来的人民的政治权利之外,他还特别关注英国下层人民即无产阶级的贫穷状态和社会权利问题。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恩格斯在谈到资本利息时指出,“贷款生息,即不花劳动单凭贷款获得收入,是不道德的,虽然这种不道德已经包含在私有制中,但毕竟还是太明显,并且早已被不持偏见的人民意识看穿了,而人民意识在认识这类问题上通常总是正确的。”[2](P457)在1847年的《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还对不同国家人民概念的不同内涵作出了分析。他指出,在英国这样的国家中,人民已经越来越无产阶级化了,而在法国和德国,除了无产者之外,人民还包括小农、小资产者在内。②

马克思和恩格斯

列宁在《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及其说明》《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在全俄东部各民族共产党组织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等文本中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阐述。但他在这一问题上最精彩的论述还是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首先,列宁在这里对人民革命的深层内涵进行了剖析。他指出,“如果以20世纪的革命为例,那么无论葡萄牙革命或土耳其革命,当然都应该算是资产阶级革命。但是无论前者或后者,都不是‘人民’革命,因为人民群众,人民的大多数,在这两次革命中都没有很积极地、独立地起来斗争,都没有明显地提出自己的经济要求和政治要求。反之,1905——1907年的俄国资产阶级革命,虽然没有取得像葡萄牙革命和土耳其革命某些时候得到的那些‘辉煌’成绩,但无疑是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因为人民群众,人民的大多数,惨遭压迫和剥削的社会最‘底层’,曾经独立奋起,给整个革命进程打上了自己的烙印。”[5](P211-212)列宁在这里通过对真正的人民革命之本质特征的强调,把马克思、恩格斯在人民观之革命动力主体维度与需要主体维度上的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其次,列宁在此书中还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人民民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他指出,无产阶级第一次给人民提供了民主的权力,“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同时对少数人即剥削者实行必要的镇压”。[5](P261)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语境中的首次表述,体现了列宁对人民观之解读视域的拓展与深化。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人民观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内容,建构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人民观问题上的核心观点,尤其是它所强调的人民是革命的动力主体、人民的需求是革命的发展方向、无产阶级是人民中的主导力量等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当然,由于他们处于西欧语境中的社会主义革命时代,因而,对于在像中国这样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如何在革命的语境中思考人民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他们当然不可能展开探讨。至于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何阐述人民观的重要内容,则更是在其解读视域之外。而中国共产党人所面临的恰恰正是在上述具体实际中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历史重任。因此,如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那就无法找到使马克思主义保持旺盛活力的钥匙。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坚持了上述“两个结合”,才使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永葆蓬勃生机。

①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4、201、268页。

②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85页。

二、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推进与深化

当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首次使用人民概念时,他主要是从反封建斗争的动力主体的角度来思考人民观之具体内容的。在谈到中国农民所遭受的四种封建权力的压迫时,他说:“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6](P31)在谈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时,他指出:“中国有百分之九十未受文化教育的人民,这个里面,最大多数是农民。农村里地主势力一倒,农民的文化运动便开始了。”[6](P39)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语境中,农民作为受压迫主体就是反封建的革命动力主体,同时,因为他们具有摆脱上述压迫的迫切需求,因而也是面向人的自由解放的需求主体。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当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的报告即《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强调要把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时,他是从中国人民即所有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各个阶级的革命动力和谋求民族独立解放的需求的角度,来理解人民观的具体内涵的。“为什么要把工农共和国改变为人民共和国呢?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这个意义,是在工农民主共和国的口号里原来就包括了的,因为工人、农民占了全民族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至九十……但是现在的情况,使得我们要把这个口号改变一下,改变为人民共和国。这是因为日本侵略的情况变动了中国的阶级关系,不但小资产阶级,而且民族资产阶级,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6](P158)毛泽东这是在建立广泛的民族革命统一战线的语境中深刻揭示了革命动力问题,同时也在这种新的实践语境中把中国人民的现实需求精准地界定在反抗和摆脱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上。

应该说,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来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人民观在动力主体和需求主体维度上的内涵向纵深处推进,的确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人民观的核心内容。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它的全部。因为在1943年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谈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时,他已经把人民观的内涵拓展到了人民作为行动主体的维度上。“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7](P899)毛泽东对人民观之行动主体维度的阐释,不仅体现了他在理论上的创新性,而且也标志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通过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开始推动人民观朝着体系化的方向发展了。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通过对什么是适合人民需要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民内部矛盾的特征等问题的分析,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语境中又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体系化内涵的认识。在谈到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时,他指出,“今天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对社会是需要的,有利的。私营工商业统统要拿到政府的翅膀之下来,是有理由的,因为适应了人民的需要,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当然,资本家要拿走一部分利润,那是必需的。”[8](P61)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的角度来思考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方向,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拓展与深化。在谈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时,他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9](P205)毛泽东在这里不仅对人民概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特征作出了最清晰的阐释,而且对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人民观的动力主体维度作出了新的说明。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语境中,邓小平基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实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具体内涵。当他强调我们的人民是勤劳的人民,“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又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有丰富的资源,加上利用世界的先进技术,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可能的”[10](P111)时,他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语境中赋予了人民的动力主体以新的内涵。他从调动农民和工人劳动积极性的角度所推进的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都是沿着这一线索而展开的深刻实践。与此同时,当他说改革开放得益的大头是国家,是人民,而不是资本主义,“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10](P182)时,他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语境中赋予了人民观的需求主体维度以新的内涵。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丰富还不只这些,他还开启了从目标主体的角度对人民观的本体论式思考。在谈到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四个现代化时,邓小平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10](P163)在谈到用坚定的信念把人民团结起来时,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不同历史阶段又有代表那个阶段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因此我们才能够团结和动员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叫做万众一心。”[11](P190)邓小平的这种思考已经不再仅仅是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的层面了,而是上升到了从目标主体的维度来思考社会主义的本质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之间的必然联系。这是一种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本体论式的思考,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三、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中的创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对人民观的思考提升到了一个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层次。

首先,通过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人民是我们党的生命之根,而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的目标主体维度提升到了历史主体的维度来加以阐释。习近平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12](P9)要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到“江山”的层面上来加以深入阐释,是习近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语境中对人民之重要性的深度诠释,创新性地站在历史主体的维度上来深化对人民观的认识和理解。

在人民观的理论维度上从需求主体、目标主体向历史主体的提升,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当今的世界和中国都在发生快速变化,我们面临着科学地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时代之问的理论压力,面临着必须沿着正确的发展观向前发展的实践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继续强调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需求主体、目标主体等维度上的内容外,还必须把“人民”提升到历史主体的层面上,从人民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江山”的本质内涵,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角度来确定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观。也就是说,必须把对中国之问、世界之问的回答提升到人民之问的层面上来加以理解和贯彻。

从历史主体的层面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解,还跟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直接相关。“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2](P315)学界的不少学者在阐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科学论断的中华传统文化基础时,往往从“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的角度来加以阐释。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这种思想经过在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确为中国共产党人所强调的为人民谋幸福、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等理念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思想有比上述民本思想更为深刻的理论内涵,因为它已经越出“君——臣”的二元思维框架,明确地站在江山就是人民的历史本体论的层面上来加以理解。这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另一重要思想即儒家的“仁”的思想直接相关。尽管孔子主要是从“爱人”的角度来谈论仁的,但从孟子开始,除了继续推进仁爱这一伦理维度之外,“仁”的内涵还被提升到了“天”之德性的层面上来加以解读。譬如,孟子说,“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孟子·公孙丑上》)“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西汉的董仲舒则直接将“仁”界定为“天心”。仁是天之德性,而人要与天地合其德,所以也要仁爱老百姓。在这一意义上,对“民”的仁爱便上升到了本体论的层面上来加以理解。

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上述重要思想在新时代中国实践语境中的创新性发展,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历史主体的维度上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解。习近平在谈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时提到了“民惟邦本”,[13](P170)在谈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提到了“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14](P213)在谈到新发展理念时提到了“天地之大,黎元为本”。[12](P171)把“民”提升到国家和天地之“本”的层面上来加以界定,凸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民观上的思想精华。中国共产党人把这些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原理相结合,便建构出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等创新性的科学论断。这既是对“江山”论即国家和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发展,又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原创性推动。邓小平把人民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目标主体的层面上,这已经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人民观之需求主体维度上的内涵的极大提升了。而习近平对人民观之历史主体维度的阐释,更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中对人民之目标主体维度的进一步深化。

其次,通过强调中国共产党的血脉在人民,强调我们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的需求主体维度,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际中加以深入的阐发与落实。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5](P9)也就是说,人民作为需求主体维度的内涵在新时代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这一方面使社会主要矛盾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在满足人民这些日益增长的需要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困难,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而是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满足人民需要的这一实践过程跃升到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层面上,“我国长期所处的短缺经济和供给不足的状况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12](P120-121)我们知道,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理论维度,只有在未来的自由王国即共产主义社会中才可能出现。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那里,人民的需求主体维度也主要是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几个具体的方面来展开的。因此,把满足人民需求、把握人民愿望的要求,提升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层面上来加以界定,这是一种理论上的重要提升,开拓了深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之需求主体维度的更深刻的理论方向。

由此,人民的需求将变得更加全面和具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语境中,中国人民的需求将越来越具有共同性和特色性的辩证统一。而面向满足这种需求的现代化道路也必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五大特征都直接对应于被提升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层面上的中国人民的新需求。当需求突破了物质需求的层面并进入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时,需求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必将获得崭新的表现形式。因此,中国人民的现代化道路不可能是少数人获益、多数人受穷的现代化,而必定是与中国的人口现状相符合的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当作为需求主体的人民在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上思考满足自身需求的方式时,他们便不可能仅仅局限于物质利益的层面来阐释西方式的物化的现代化道路,而必然将解读视域拓展到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维度上。这就是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原因;当人民站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层面上来思考需求主体的实现路径时,他们也必将不可能像拘泥于物质利益的西方式现代化主体那样,满足于掠夺式的发展道路。“一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走的是暴力掠夺殖民地的道路,是以其他国家落后为代价的现代化。我国现代化强调同世界各国互利共赢,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12](P124)这就是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的原因。正因为如此,中国式现代化不仅是切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而且也构建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不断地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正因为中国人民的需求是全面和具体的,是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层面上展开的,因此,实现上述需求的路径也必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4](P214)在实现好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再加上了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利益的内涵,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尤其是其需求主体维度的创新发展。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要在现有条件下实现好中国人民的全面和具体的根本利益需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而且要在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的基础上,维护好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譬如,对于满足人民的共同富裕的需求来说,要清醒地认识到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要想实现这一目标是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的,“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14](P214-215)我们只要准确把握目前所处的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就能实现好和维护好中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再者,我们还要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说,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要通过深化改革,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来不断满足中国人民在物质文化及优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要。这就是我们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的原因。

最后,通过强调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人民,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创造历史,而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的动力主体维度,在新的语境中加以深化与拓展。习近平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尊重人民创造精神,集中人民智慧,紧紧依靠人民来创造历史。“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13](P27)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人要想科学地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就必须聆听人民心声,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的事业推向前进。应该说,在上述四个“问”中,人民之问是其他三个“问”的基础和前提,回答好了人民之问,就能很好地回答其他三个问题。

在人民观之动力主体维度上把调动人民积极性,提升到发挥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多维度的层面上来加以深化理解,这在以往的理解中是不曾有过的。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决策部署中去的具体表现。单一的调动人民积极性的维度往往出现在因思想、文化或制度决策的束缚而无法让已经存在于人民群众身上的革命或建设积极性充分展现出来。在这种语境中,党和政府所要做的是把人民的积极性从各种束缚中解放出来。人民在这一维度上所具有的动力虽然是有待释放的但同时是已经生成的或既定的。而当我们把人民的积极性与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放在同一个层面来加以考虑的时候,我们所获得的不仅是人民之动力主体维度在内涵上的丰富,而且更是这一维度在本质上的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当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候,我们所需要的动力主体也必然是与这种高质量发展相呼应的新的动力主体。不仅需要把已有的劳动积极性充分地发挥出来,而且需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潜在的劳动和创造能力都发挥出来。正因为如此,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当作为人民谋利益的着力点,因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12](P141)

与此同时,当中国共产党人把人民的动力主体性提升到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多维度之辩证统一的层面上时,作为动力主体的人民在本质特性上也发生了变化。人民在更清晰的维度上被赋予了当家作主的特性,从而把发挥人民的动力主体性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的发展理念很好地结合了起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某些特定的发展阶段(譬如福特制资本主义时期)也会把调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纳入资本集团考虑的范围之中,但他们是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发挥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到议事日程中的,因为那些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的发展理念在本质上是与资本增殖逻辑相冲突的。而中国共产党人因为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他们代表的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只有他们才可能自觉地把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与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共同发挥出来,并致力于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原则真正落到实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16](P66)这本身就是一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创新理论中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丰富和发展,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发展中的中国智慧和新的理论高度。它不仅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科学总结,而且对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深化对这一论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历程与方式,从而使我们对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认识得以不断推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9]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1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1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16]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