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文化研究之回顾与展望

以下内容选自当代学术棱镜译丛《文化研究指南》

该章由保罗·史密斯撰写,史东东翻译

当我们进入21世纪,对文化研究做一番回顾,追忆它的历史并努力想象一下它的未来,这恐怕是一件十分乏味的事情。首先,涉及对这一领域做出思考,或者考虑文化研究可以由什么或应该由什么所构成,而这些工作在过去的四十年里已经被重复得令人发腻,即使现在还没有出现多少要减少这一活动的迹象。在另一方面,情况似乎是,界定与再界定、回顾与展望这一永久性的事业,已经常常被当作这一领域生命力的征兆,有时还被当作其性质和任务的本质和积极的一部分。因此,它作为一种不断被提出的构成性主张,还是需要关注的。我们经常听说,文化研究就是这个样子,并且这个样子是有价值的,这部分是因为,它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不断地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信息和新的环境。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变化不定的状态与这一事业的本质性力量相比,更像是一种混乱与不确定性的征兆。此时此刻,这一领域如同其历史中先前的情况一样,没有人真正懂得文化研究现在是什么,它将会是什么,乃至它现在在何处,将来又会在何处。

同样还要冒着更多这样令人厌烦的老调重弹的危险,既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章尝试和埋葬文化研究一一至少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我所看到的文化研究,以及它的一些核心主张,或最经常被重复的虚夸一一那么这里所要做的事情恐怕也会稍显莽撞。由此看来,由于我将要围绕文化研究的话题试图做出一些建议甚至是劝诫,本章的内容因此可能也会稍显狂妄和自大。在讲述过程中将话题牢牢地控制住也会有几分困难,这至少部分上是因为我本人的历史,它一一如果不是体现出一一强调了文化研究在英国和美国之间的脱离和断裂。我虽然在英国文化研究的理路中接受教育,但在美国度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先是在美国第一个大学本科文化研究课题组(在卡内基·梅隆),近来又在最早的一个博士课题组(在乔治梅森大学)。如今回到英国,对于这里的文化研究可能已经生疏了许多,观点和视野也带有地方性的褊狭色彩。但是在我看来,文化研究仍然最重要的潜力即是,它承诺一种知识的努力,并且公开声称对当代文化和社会有着政治塑造的功能,正由于此,冒所有这些风险似乎都是值得的。

真正文化研究的爱好者无疑会注意到,我文章的标题提到了一一或者不如说几乎一字不差地重复了一一斯图尔特·霍尔一篇更为著名的著述的题目,那是他最初于1989年的一次谈话,于1992年发表在《马克思主义反思》一书中。当然,霍尔的著作处处被视为对文化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并且在许多方面一贯都被认为具有权威性。我不想与这种评价进行争论,而是想利用这篇特定的文章继续探究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断在当代的文化研究中引起争论,也就是,政治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为了探讨这些问题,我将从对霍尔的文章进行怀疑式的阅读开始。

在霍尔本人对文化研究历史的回顾中,他提出的观点是迄今为止几近于经典的版本。但是就我此处的目的而言,这一历史也有相当的象征意味:在对其进行症候性的阅读之下,显示出一些文化研究一直在进行并且仍然在进行的奇特的策略和离奇的骤变。霍尔提出,起初,文化研究处于与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各部门相对立的状态,而那些部门过去仅仅将各种文化视为由抽象的规范和价值构成的分析系统。文化研究同样是对人文学科的一种矫正,这些学科长期以来拒绝“为文化命名,更不用说使文化理论化或概念化了”。然后一一这也是我想指出的霍尔几次标志性的转移的第一次一一接下来他仍然不为文化提供一个精确的定义或概念。或者说,他退回到一种极为模糊的观点之上,可喜的是,文化研究已经将这种模糊性从雷蒙·威廉斯的著作中大量地消除掉了,威廉斯的著作总的来说是令人满意的,其中文化被非常概括地界定为“交流的全部方式……生活的全部方式,大众文化与高雅艺术在此处交汇,权利与知识在此处邂逅……文化进程在此处先于社会变化”。

这是我想要通过霍尔的文章指出的第一点一一在文化研究中,对文化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倾向于避免给出特别肯定的定义,或在方法论上提供有启示性的观点。而这里霍尔所体现出的这种模糊性在他努力的核心中并不是唯一之处。例如在另一篇著名的文章《文化研究:两种范式》中,他进一步指出,在“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奠基性的工作中,并没有发现“任何独一无二的、毫无疑问的关于文化的定义”。“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所运用的,是他称之为“各种利益”的汇集,而不是从逻辑上或概念上加以阐明的文化的概念。

这里我想要指出的是,这种对文化研究的核心对象不予界定的决定,已经在研究工作的中心导致了一种多元化的倾向,我们只能以此来描述它。而这种倾向认可了文化研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当然,在这种意义上,它可以被认为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于那些认为文化研究正好是一个摆脱人们所发觉的一般学科结构之精确性的好机会的人而言。但是,在这一点上看来无可争辩的是,这种不愿为研究的核心对象下定义,已经而且必然暗示出文化研究在方法论和程序上缺乏一致性,并且否认了与文化研究最松散的粘合力。在这里我们可以考虑一下约翰·弗劳最近的一项主张,即,总的说来,文化研究对文化的看法实际上处于一种窘迫的境地,不仅由于其缺乏明晰性和精确的界定,而且在于它无法将其他学科与方法论上的方法恰当地用于文化,譬如那些民族志和人类学传统中的方法。

霍尔

但是,正如我已经指出的,经常就是这种松散性与开放性,被许多从事文化研究的人长期视作关于这一事业最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肯定的是,明确反对文化研究的“整理工作”,并且提醒我们在这一领域并没有最终的研究范式的,绝不止霍尔一人。一些在文化研究中最著名的人物已经提出了类似的主张,他们所基于的理由是,文化研究的各项假定与程序的灵活性,虑及了一种分析上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可以灵活地对文化生活不断变化的复杂性做出反应。恐怕这些主张中最有力的一种说法,就见于这一领域最有影响力的选集之一《文化研究》编者的序言当中。在序言中,那些编者反对以任何方式对这一领域进行限制和监管,并且建议一种宽松和开放的知识方法,相当于一种“东拼西凑的大杂烩”的方法。在其全盛时期,“文化研究丝毫不能保证在既定的语境下问什么样的问题才是重要的,或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因此,没有任何方法论会被赋予特权,或是甚至不可能绝对可靠和自信地临时加以运用,然而也没有哪种方法论能够被立即排除在外”。

迄今为止,这种立场在这一领域里已经被极大地内化了,以至于几乎形成这样一种信念,即宣称文化研究不需要定义,因为它是反学科性或非学科性的,并且其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它有能力提供知识自由。诚然,随着争论的展开,任何向“学科化”的文化研究的迈进,都将是在一种话语中对这一课题进行的控制,而这种控制的观念从一开始就被理解为是专制主义的,因而也就以某种方式与文化研究相对立。如此一来,倡导文化研究的开放性、松散性或未完成性的特点,就标志着这是一项彻底解放了的知识工程。

霍尔在他的文章中所采取的正是这种立场,我想引起人们对此的注意,这也是他所做出的第二个转移。先是为文化做了最为模糊的界定,随后霍尔宣称,文化研究由于它自身不确定的定位、灵活的立场和自反性而有其自己的独特之处。可能毋庸争辩的是,这些特点确实有助于确立我们所知的文化研究的特殊性,但是也付出了不可忽略的代价:最好的情况是将文化研究变成一种折中主义的知性努力,而最坏的情况则是使这种知性努力成为无原则性的。这种看法引起了劳伦斯·格罗斯伯格的争论,他坚持认为,文化研究会而且必然始终会受到其外部因素的影响,或者说文化研究工作的性质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受到现存各种关注的支配。而这种观点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文化研究恐怕是目前唯一一种这样的知识生产形态,这种形态明确地主张,知识生产的过程在意识形态和历史两方面具有偶然性;那么将文化研究本身置于现有的关注之下而任凭其支配,就是拒绝使它有任何的可能性来突破知识的意识形态建构,而成为霍尔自己所称的“各种有用的知识”。

我把这种略有弹性的方法你为观望式的方法论,同样切题的是,这种方法假定,知识的对象能够自动地显现适合其自身的分析模式,或者说,方法和智力活动能够以某种方式凭空产生,以便应对各种变化着的情况和现象。这样一种观点把对象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变得神秘化了。这种争辩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个别学者或研究者能够自由地循着他们的研究轨迹而不受学科的束缚。而在我看来,上述的这种神秘化就是要达到这一目的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方法论上的自由损害了知识结果。

从知识方法的观点看,这一切只为文化研究留下了一条路可走。没有为对象提供任何集中的界定,有的只是一种“临时即兴的”或者仅仅是机会主义的方法论,于是,文化研究只能在它所探讨的主题上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换言之,文化研究所能做的仅仅是成为一个在主题上条理化的研究领域。在这一领域里,选择特定的话题或主题最终变得比选择方法或程序更为重要。这一点在霍尔的文章具有标志性的第三个转移中有所说明。随着他从对程序或方法论问题的讨论转移到主要对主题的关注上,他的这第三个转移也就在预定的时间适时地到来了。在霍尔的描述中,文化研究显然变成了一项有关主题的事业。在这特定的文章里,享有特权的主题是种族与族性,它们形成了这一领域的实质性要点。我想强调的是,我指出霍尔的第三次转移,并不是说种族和族性不在文化研究理应考察的对象之内。这里仅想指出,鉴于我这里正在考察的历史和各种假定,看来不可避免的是,这一主题,或者与其十分类似的某个主题,一方面应该作为这一领域半界定性的成分而出现,但是同时又作为它要避开的任何特定的或“整理的”探讨方法。

这并不是说,霍尔对选定主题进行研究的方法是完全陌生的,也不是说他不去做一些概述性的东西,例如简述大家公认的一种文化研究的方法。霍尔为了研究种族问题而诉诸一套基本观念,包括对法农现象学图式纲要和相关的拉康的些许精神分析学的一种可以想见的巡视,以及对弗洛伊德和列维·斯特劳斯的旁涉。显然,这些参照点在那本文化研究许多年来一直大力宣传的小册子中是为人熟知的,它们与符号学分析的各种形式相并列,主要源自经由罗兰·巴特传播的索绪尔,它们作为一种普通方法论的标志,在这个领域里几十年来从没有受到挑战。如果想要了解这些参照点植根的深度,只需看一看最近几年里在文化研究的标题下所出版的著作种类就知道了。霍尔轻率地将法农与精神分析相混合,是对自我和他者的一种相当“临时即兴”的图解,而这种混合后来被霍米·巴巴引向了其知识上的各种极端,最近又被凯文·史蒂文森变成了最为纯粹的陈词滥调。坚持意义分析的符号学模式,甚至在目前被称为重建文化研究的著作中表现得都十分明显,譬如收集在安杰拉·麦克罗比《回到现实》中的那些文章。而符号学模式影响的那种顽固守旧的性质,可能在开放大学新近出版的两本教科书中表现得最为强烈,一本是由斯图尔特·霍尔本人编辑的《表征》,一本是这一领域的初级读本《从事文化研究》,这本书是围绕着索尼随身听展开并扩大了的个案研究。可以说,在所提到的三个文本中,每一个都采用了一种巴特式的符号学,它们几乎不顾及对这种意义生产模式众多的批评,而更少会考虑可供选择的其他理论。

霍米·巴巴

不论再对我所说的那本文化研究的小册子说些什么,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它所包含的上述参照点建构了一个既是折中的又是狭窄的领域,并且,许多年以来,其中最为频繁调用的一些元素,如今由于需要被抽取出来移作他用,而没有对其进行认真的更新和再思考。无论如何,很难将这套坐标夸大为一种几近连贯一致的方法论,即使它对于大部分文化研究者而言具有指导性的作用。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很难抵挡米汉·莫里斯就她所称的文化研究中陈词滥调所做的评论的精确性,而正是凭借这种陈词滥调,那一系列有限而又折中式的理论坐标往往会生产和再生产出一种文化研究的样板性文章,在这种文章中,本质上一样的东西可以用于说明文化生活中的任何对象。

现在我们可以放下霍尔的这文章,无论如何我们对这篇文章也许过于紧逼了,尤其是考虑到它公认的图解性质。但是,我从中试图提取的几个要点对我而言,则标志着存在于文化研究中的某一系列问题。如果我已经强调了方法论的问题,这并不是说,我会相当愚蠢地相信,为了重新发现自己,文化研究需要确立更加严格的、在知识上更加连贯的草案与程序。我“确实”相信,也认为,当代文化研究中那些为人所接受甚至是受到赞赏的分析,一直以来都基于错误的假设,即提出某一套主题式分析的问题就是在从事政治,而这种为政并不管你愿不愿意。换言之,同时也概括而言,文化研究的工作似乎经常假定,进行文化分析和评论就等于是从事政治分析甚至是在政治干预。在这种意义上,政治被理解为一种自动的约定,也是某种思维活动必需和必然的表露。接下来,如果存在任何文化研究所声称的那种与现存的在理论或实践中的政治事业之间的关系,那么在面对这是什么样的关系的问题时,我们恐怕不得不认识到,要发现任何这样的关系可能并不是完全受欢迎的。例如,英国目前的文化研究和新工党统治地位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至少可以上溯到“新时代”和对撒切尔主义的批判,它对撒切尔主义称赞有加;或者澳大利亚文化研究的政策张力与该国对劳工政治的侵害之间的关系;或者美国的文化研究与个人主义的各种形式和身份政治之间的关系,它们与那个共和国历史上反动思想的永久性张力之间有着共鸣。我并不想在这里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即使它们是文化研究的确需要提出的问题。这在下面这种情形下,尤其是在英国,看起来是特别合适的,即文化研究不仅将政治看作理所当然的,而且经常宣称它与一种有机的抵抗政治之间的联系。

也许,同样的情况是,直接的要点就是努力提出一些方法,文化研究借此才可能复兴其关于政治性的理念,或者甚至为这一领域开始草拟一份新的政治事务日程表。或许正在对这种追求发生影响的,是要表明一条前进之路,而在我看来却是一条回溯之路。也就是说,在文化研究过去的某一处,它与马克思主义和对资本的分析有着一种几乎被遗忘的联系,而在我看来,它们应该处于任何对文化进行严肃思考活动的核心。我当然意识到,对于许多从事文化研究的人而言,这样一条建议只能引起他们消极的认可或无聊的叹息,因为,它将会以其字面的意义呈现,即任何关于马克思主义分析之地位的争论,已经让位于实质上马克思主义在文化研究中缺席的问题。

当然,这种马克思主义的缺席,迄今为止已经有着漫长的历史。实际上,在科林·斯帕克斯对文化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之间关系的描述中,首先提出了文化研究的“奠基者们”相对微弱或怀疑的马克思主义,他们包括理查德·霍加特、雷蒙·威廉斯和E.P.汤普逊。即使在1968年之后,马克思主义在文化研究中获得了一定的声望,尤其是在阿尔都塞著作的影响下对意识形态的强调,但它只是更为广泛地寻求各种理论工具中的一部分,而且无论如何,几乎立即就被霍尔所采用的葛兰西自由主义和选择性的观点所掩盖了,要不就是被拉克劳和默菲在他们有影响的著作《霸权与社会主义战略》中所散布的关于葛兰西几乎明确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掩盖了。我们几乎不能低估拉克劳和穆菲的著作对文化研究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在美国,因为在那里,文化研究者们激烈地抨击马克思主义据说是难以处理的本质论,对于他们而言,围绕着文化研究的这股马克思主义(更多的是想象的而不是真实的)气息是一种尴尬的情形,因为在当时,给某人扣“赤色分子”的帽子而进行政治迫害仍然是一项流行的运动。

拉克劳

不可避免的是,文化研究那种折中主义的趣味对后结构主义这一储藏丰富的理论库也产生了兴趣,并且也毫不费力地采纳了后结构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扬弃。只要看看近来文化研究的各种元评论性著作,例如论述这一领域当前状况的文集《可疑的文化研究》一书,就知道这种扬弃几乎是完全而彻底的。这本书中,在十几篇被认为是最为犀利的文章中,马克思主义很少被提及,并且即使如此,它也只是作为一种历史的好奇心而被提及(例如,有关意识形态的理论)。甚至是尼古拉斯·加纳姆(他长期坚持政治经济学对任何文化研究的重要性,但这种坚持在文化研究内部已经被或多或少地忽略了)和杜·凯尔纳(论述政治经济学对于文化研究的价值)在关于什么才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工具进行激烈争论之时,他们的文章似乎也感受到了一种拘束,更不用说提及带有“马”字的词语了。

在文化研究中,标准的或最经常被重复的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反对,恐怕就是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既是“简化论的”又是“经济决定论的”双重观念。尽管现在已经又加了一点,即认为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立场的强调,必然把对主体性的其他形式尤其是种族和性属的充满活力的研究排除在外,但以上那两点现在仍然是贬抑马克思主义的捷径。这些主张大部分仅仅是矫饰浮夸的,就我而言,它们指向了一种我几乎根本不能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但是无论如何,这种马克思主义要远逊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分析。当对马克思主义的指控是从一种话语的内部做出,而这种话语明显地甚至已经无法开始思考文化过程内部决定论的问题,那么这些指控无论如何看起来是特别有问题的。而这甚至不顾来自文化研究的“奠基者”之一雷蒙·威廉斯的激励,他在著作中始终坚持需要建立“不同行为之间真正的决定论的秩序。始终存在着一种决定论的秩序,这是无可置疑的……这是认识各种真正不同的社会秩序必要的理论基础”。

在文化生活内部对决定论的理解,和对过度决定论(overdetermination)的层次的理解,其实只是文化研究所生产出来的知识中许多巨大的鸿沟中的一条,却是重要的一条。我不记得有哪个文化研究的文本曾专门反对威廉斯提出的“必要的理论基础”;而这可能是因为一旦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幽灵升起之后,通过决定论问题来思考的仅有的可能性就消失了。甚至更为紧要的是,文化研究中分析的缺失,认可了对于那些在主题上经过特殊选定的、或多或少彼此间孤立的文化要素的处理,或者说,至少作为离散的实体,它们的语境关系与生产模式之间没有重要的联系。否则,在极端的情况下,这样一种缺失,认可了一种就各种文化对象或事件而进行的解读工作,那些对象或事件在实质上作为“文本”,与它们产生的场所或条件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

我所指出的,正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森在他对文化研究所做的谨慎的、轻描淡写的,但最终十分严厉的苛责中已经注意到的,也就是:文化研究趋向于回避经济的以及整个决定论问题,而从此达到他所宣称的“一种直率的就事论事的无政府主义态度”一一这种批评与约翰·克拉克更加响亮地称之为在文化研究内部“废除对象”本身相似。从与对象相关的那种无政府主义或虚无主义的立场看那时的分析是什么样子的,一个明显的例子可以从我早先提及的一本书中找到,即保罗·杜盖伊的教科书《从事文化研究》,在这本书中,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变成了仅仅是对象的语境化,所有的决定论问题都被视为是难以想象的而被拒绝。换言之,对于这类著作而言,那些显然属于政治和经济因素的作用,只可能是工具性的一一政治经济因素可以有助于提供对对象之独特性的“解读”,但决不能形成一种对对象本身逻辑的解释。在这一案例中,对象是非常成功的商品索尼随身听,但人们并未认识到,它在商品的整体流通中的作用,就是它作为对象身份的至关重要的一部分。下面这种看法,即认为对象本身的表达逻辑最终可能只是政治经济逻辑的一项功能,这种想法总是被认为不值一提。

詹姆森

和我相比,约翰·弗劳最近以一种更加有序、平和的方式,提出了一些我在文化研究中正要指出的问题。他认为,我现在批评的那类著作,以及它们对意义生产而不是商品生产的强调,将始终与那种强调文化的政治经济因素的著作存在一定的距离。实际上,弗劳认为,文化研究作为一个领域由于不能调和它的这两种方式而处于一种僵局。他的态度似乎值得完整地引述如下:

没有任何简单的方法(除了直截了当的简化论)来调和下面两者,即从方法论上专注于对文本的生产性研究,以及从方法论上专注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性研究。这两者不是互补性的,而这种张力的效果是一种必要的不确定性原则。两种立场都是“正确的”,但却无法用一种单一的观点来调和它们。因此,出于同样的原因,要详细地阐述一种“正确的”立场,就不能按照释义来进行与之相对的另一种分析。

在我看来,弗劳这里的观点有些悲观。提出一种文化研究的分析模式,使它能在意义和主体性的生产与商品的生产之间建立起联系,这似乎并不是完全或必然不可能的。重要的一点是,要能够思考和分析存在于生产的不同层次之中和之间的各种决定性过程。这至少意味着一种一致的意见,即不可能将任何一种文化形式或任何一种文化产品或事件当作独立存在的。相反,文化现象是在一种整体的逻辑中被发现(当然是一种就它所有的对立面而言的整体),而远非独立自主的文本。以这种方式来思考任何对象的任务,在传统归于马克思主义的范畴,而马克思主义对于包括文化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的关注,依然构成了一个比所谓的文化研究的模糊性更高级和困难的工程,而文化研究似乎已经避开了这些困难,而宁愿缺乏一种以某种方式逐渐将自身视为是彻底民主和解放的严密性。

最后,文化研究还没有成为一场激进的知识运动,它还没有颠覆学科、重组知识、不断质问自身及其方法、向超越于学术界的充满生机的政治区域拓展,以及向公共领域发言。如果我们坦诚而言,它真的还不是那些当中的任何一个。当文化研究忽略了马克思主义时,它从来无法弥补它在自身当中造成的裂隙;还没有其他可行的理论形式来进行马克思主义过去曾做的那种工作,以及文化研究始终声称想要做的工作。现在,恢复与马克思主义相关联的那一整套理念和方法,并不能将文化研究变成马克思主义“本身”。但是它将意味着文化研究不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持反感的态度,这种反感的态度已经把文化研究带入无数的死胡同和危机中,妨碍它实现其最好的知识和政治抱负。

(文中图片来自网络)